1月2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开幕,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松向大会提交《关于进一步优化广深口岸营商环境,赋能广东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下称“《建议》”),提出可“持续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重点解决好口岸智能化建设、规范口岸收费、中介服务监管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用国际一流的口岸营商环境赋能广东外贸高质量发展。”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关员在南沙汽车口岸对出口汽车进行监管
分析:软硬件智能化建设方面还有差距
《建议》中提出,随着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今年广东外贸要在高基数上实现稳中提质将面临很多挑战。广州、深圳作为省内的中心城市、外贸大市,外贸约占全省六成,去年启动营商环境4.0改革,着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在促进外贸稳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广深外贸均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为广东外贸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他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同时赋予我省广州、深圳两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重任,应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重点解决好口岸智能化建设、规范口岸收费、中介服务监管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用国际一流的口岸营商环境赋能广东外贸高质量发展。”
他提出,口岸智能化建设有待提速,尤其是与新加坡港等国际一流口岸相比,广深口岸在软硬件智能化建设方面还有差距:“例如,广深口岸各主体间缺乏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监管部门、货站和货运代理等主体间数据信息互不联通,在收付汇、垫付退税、外贸政策咨询、全链条通关办理和对外揽货等方面服务水平还有差距。”目前广州口岸应用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覆盖面较小,规模较大的船公司如马士基等还未接入应用,平台应用成效打了折扣,南沙新港等口岸还存在纸本设备交接单和提货单等情况。
其次,口岸收费有待进一步规范。虽然近年来广深口岸加大清理和规范口岸收费,但政策执行标准有待提升,部分口岸收费仍然存在行业标准不透明等问题,影响企业获得感和对口岸成本的感受。他举例,如广深口岸的驳船(来往中国港澳地区小型船舶)公司收费名目繁杂、标准不统一,企业无法在统一标准下开展对比,且受疫情影响,增加“加班费”“疫情附加费”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300~1000元之间,码头经营单位、机场货站收费标准也普遍上涨,增加了广深口岸企业成本负担。
另外,口岸中介服务有待加强监管。当前广深政府通过加大惩处力度、完善监督评价机制等措施加强对口岸中介机构的监管,但在发挥政府指导和引导作用、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水平等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例如,海关出口申报已不要求企业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单证,进口不要求提供合同、装箱单,但广州等地的代理企业依然要求提供相关单证资料,导致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红利被代理企业截留。
谢松(左一)
建议:建设“口岸贸易便利化公共信息平台”
他建议,首先可全面提升口岸智能化水平,其中包括加大智慧港口、智能码头、自动化码头建设力度,促进口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作业智能化水平;加大政府统筹推动力度,督促马士基等规模较大的船公司及其代理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电子设备交接单和提货单,提升海运口岸进口无纸化应用率;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口岸贸易便利化公共信息平台”,覆盖货物到港至离港全流程,建立跨部门协调、信息共享、数据安全、运维保障机制,推动口岸跨境贸易信息化、便利化。
他还建议,可高标准清理和规范口岸收费,建议政府部门牵头,推动优化“一站式阳光”收费机制,持续落实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强化动态调整,按照统一的收费名称公布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对应的服务内容,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加强与国际一流口岸横向对比,找准短板,采取有效措施达到降费的目的。建立健全制度畅通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主体监督口岸收费的渠道,强化社会治理。
另外,他还提议可加强对口岸中介服务监管,建议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费用逐项明确由企业承担还是行政机关承担。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同时发挥好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作用,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经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林琳 通讯员 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廖雪明 通讯员 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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