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高官非礼女同事罪成,控方指被告滥用职权非礼应严惩判他9个月监禁,辩护律师全盘否认,称两人职权相近,拥抱只维持一两秒,认为无需监禁。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66岁的被告是某家教育机构的高官,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不得公开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共面对9项非礼控状,指他在2016年3月至8月之间,前后非礼43岁女郎五次,并在2016年2月至12月之间,四次非礼另一名55岁女子。
教育界高层被指拥抱女同事。(示意图)
法官指两名受害者中,针对43岁女郎控状与口供内容不一致,判被告5项非礼罪名不成立,但55岁女郎证词可靠,最后判被告一项非礼罪名成立。
控方今早(1月4日)指被告是55岁受害者的直属上司,处于握有较高职权的位置,职场骚扰本就不易察觉,而性骚扰所附加的羞愧感,令受害者难以启齿。
受害者在审讯过程曾表示,感谢被告对她的指导,控方指被告滥用受害者对他的信任,因为他知道她会担心工作受影响而不敢举报,受害者也称担心无人相信,选择隐忍。
控方也指被告拥抱受害者,虽没用手触碰胸部,但紧紧的拥抱导致受害者的胸部贴在被告身上,属于过于亲近的拥抱,侵犯私密部位。
另外,控方指被告预谋犯案,特地选择办公室人少的午餐时间,并以成功续约为由拥抱受害者,认为法官应判被告入狱9个月。
但辩护律师全盘否认,指两人都是高官,身份没有太大差距,受害者也是资深职员,有许多机会向高层反映,并非束手无策的普通职员。
此外,辩护律师也指出,非礼没有涉及受害者的私密部位,被告无意触碰受害者的胸部,而两人的拥抱仅维持一两秒,不能归咎为侵犯私密部位,恳求法官判罚款3000元。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双方陈词,案展至1月18日下判。
记者:潘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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