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船东、船长or船员?自主航行船舶造成污染,谁来担责?

前不久,我们分享了几例船舶违反防污染法规的事件,(公司遭重金处罚,轮机长或被判刑!这些船舶都做了啥?一文)相关运营商和轮机长或遭到巨额罚款,或被判入狱。随着船舶自主航行和远程控制逐渐成为现实,人们不禁思考,如果一艘受远程控制且船上有船员的自主航行船舶造成了污染,最终该由谁来担责呢?自主航行船舶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责任是否会转移?

近日,在英国航海学会(Nautical Institute)于新加坡举行的50周年大会上,几名专家就此问题展开了讨论。英国律师事务所HFW合伙人兼航运主管Toby Stephens表示,在世界许多地方,船东对其船舶排放的任何污染负有严格的责任,即使污染是因为第三方的疏忽发生的。

而AsiaLegal总监Magdalene Chew则表示,对于远程操作的船舶,远程操作人员将被视为承运人的代理人,因此将成为责任方。她指出:“我认为这样才是符合逻辑的、合理的,而且在船舶航行所涉及的各种利益间的风险分配的背景下,这将是最可行的。”

Anglo-Eastern Maritime Services的在职船长Jaish Singh表示,由于自主航行船上的船员大部分将是监督级别的船员,他们会接受到更多关于船上发生的各类事件的培训。“我觉得责任在于船员。他们将承担责任,因为他们实际在场并且正在监督船上发生的事情。”他说道。

Toby Stephens则表示这对船员来说不太公平。“我认为只有在船员能够超控系统并且避免危险的情况下,他们才有承担责任的理由。”Jaish Singh船长回应道,船员们被派上船来监视和监督实际发生的事情。“他们上船是要发挥作用的。”

Hill Dickinson Singapore合伙人Ian MacLean表示,首先需要区分污染事件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发生民事责任时,船东将承担责任,而且属于严格责任。“即使我船正处于停泊状态,另一艘船撞到了我船,然后我船排放了污染,那我也要对污染负责。”他举例解释道。

Ian MacLean指出,根据民事责任公约,船东负有责任,并且船东必须购买保险或附加保险,以防第一批保险的责任不足。“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总得有人准备保险,而且当这类污染发生时,必须让所有人都清楚该由谁来支付。”“我怀疑这种情况不会改变。世界可能需要对公约进行修改,将船舶远程操作这一事实纳入考虑,并为远程操作人员提供保护,就像租船人或货主受到的保护一样。” 他补充道。

另一种选择是让操作人员担责。Mr MacLean表示:“那么操作人员就需要保险。这类保险需要是强制性的,因为得让全世界知道,如果发生污染事件,有人会出来对污染的影响做出补偿。”“我的直觉是,如果涉及民事责任,不会绕开船东,但需要对现行公约进行一些调整。”

如果触发了刑事责任,事情会变得更加复杂。“假如我正在南非开普敦操控着一艘船,突然出来喝杯茶,一不留神,导致我的油轮发生碰撞,然后在新加坡水域释放了50000升燃油,有人在新加坡要起诉我。但他们会抓到我吗?”“如果我当时在船上,他们就能轻松找到我。但如果我是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这就会引发两国之间的额外问题(例如引渡条约)。”

Toby Stephens表示,鉴于自主航行可能存在的一些模糊性和法律问题,这类船舶的船东未来可能会选择在税收友好而且责任友好的司法管辖区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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