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9.75%,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支付供应商款项等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71.74%,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1.74%,主要系报告期内为加快工程进度,预付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加38.41%,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生产的半成品增加所致。

5、持有待售资产较年初减少100.00%,系报告期内完成城市学院股权转让,终止确认相关持有待售资产。

6、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5.5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缴所得税减少所致。

7、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49.67%,主要系报告期内考研线上平台研发投入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66.50%,主要系报告期内待出售房产部分已出售所致。

9、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1.0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10、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38.61%,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5.2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12、持有待售负债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完成城市学院股权转让,终止确认相关持有待售负债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69.64%,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60.28%,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城市学院股权转让,相应结转预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减少82.54%,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城市学院,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与该公司相关的少数股东权益相应减少所致。

16、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52.53%,主要系报告期内撤销部分亏损分支机构及减少广告费投入所致。

17、其他收益较上期减少62.5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8、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1409.39%,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城市学院股权所致。

19、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84.35%,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快项目结算,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减少所致。

20、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增加1078.01%,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资产产生收益所致。

21、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82.80%,主要系报告期内接受捐赠减少所致。

22、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56.64%,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捐赠及赔偿款减少所致。

23、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794.67%,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加,相应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4、少数股东损益较上期减少75.52%,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城市学院,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与该公司相关的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减少所致。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26.99%,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工程款较多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52.21%,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城市学院,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与该学院相关的房产土地购建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出售资产

1、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洪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以人民币75,000万元转让给南宁市卓文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同时新概念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成都育德后勤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广州市华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概念教育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了股权过户工商变更手续,成都育德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股权过户工商变更手续。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洪涛教育已收到第一期、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合计60,00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15,000万元于2021年5月28日全部收妥。截至2021年4月1日,与股权转让相关的交接手续、备案核准及登记工作已办理完毕。

2、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出售二级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21-066):为优化资产结构,专注主业,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正在筹划出售二级控股子公司洪涛文旅股权(六盘水福朋喜来登酒店资产)事宜。交易方式、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等尚未确定,具体交易方案待进一步确定。本次筹划出售资产有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一定影响。目前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权激励计划

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6,938.8583万股的5.91%。其中首次授予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73%,占本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80%;预留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8%,占本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20%。授予价格为1.50元/股。该方案已于2021年9月13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重大诉讼

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2021-049):公司控股子公司洪涛伟民建筑工程(柬埔寨)有限公司就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负责人偿还部分工程款等本息合计为5,203.27万美元(约33,699万元人民币),以及待确定的工程款等索赔款项。

本案仲裁请求事项有被申请人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质押、股权质押和负责人保证等担保措施,但由于本案尚未组成仲裁庭并开庭审理,因此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年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中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公司目前只有短期租赁业务,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故不需调整期初余额。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亿元,实际完成产值约2亿元,收款6,000万元,应收账款约1.55亿元。因后续建设资金未到位,且项目投资规模过大与实际需求不符,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入转建项目。该项目为政府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16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目前公司应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推进结算工作,该项目后续情况请留意公司相关公告。根据近期公司和当地政府沟通,项目建设资金将通过社会融资方式获得,融资工作计划在11月底前结束,届时再进行项目重新招投标工作。基于债权债务关系,公司近期已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和协调,以达到在重新招标之前尽可能回收大部分工程款。

2、三亚夏日体验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6亿元整,合同暂定工期为24个月。前期因三亚市政府规划调整,项目延期。目前正按照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全面施工,现项目土建结构已全部封顶,进入幕墙、机电施工阶段,室内装修方案已基本确认,即将进入精装施工阶段。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项目于2019年1月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室内施工并已启动前期销售工作。近期柬埔寨当地疫情影响严重,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项目只维持一小部分工作在进行,整体工期不能达到预期进展。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2021-049),洪涛伟民建筑工程(柬埔寨)有限公司就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负责人偿还部分工程款等本息合计为5,203.27万美元(约33,699万元人民币),以及待确定的工程款等索赔款项。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国-东盟(崇左)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装饰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价5亿元,其中崇左东盟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工期为175天,崇左东盟国际五星级酒店工程工期为300天。工程第一阶段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已进场施工,已确认部分收入,并收到部分款项。现因业主及疫情原因,预计工程完成时间延后,具体完工时间以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

5、君成世界湾精装修EPC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造价约10亿元人民币,总工期为550天,具体工期及进度安排以进场后发包人、承包人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目前正在进行空调机电订货施工、图纸深化、专项材料样板确认、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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