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带着孩子们回家小住,在村里唯一的一家早餐店买包子的时候听说了这样一件事儿。村西头的一个老头死了,四个儿子,可是没有任何一家愿意在停丧期间把老人的尸体放在他们的正屋里,最后只好把老人的尸体停在了车库里,直到出殡。早餐店老板的老妈边说边骂这些不孝子以后肯定要遭报应的,还说村里人都在背后戳他们脊梁骨呢。回家跟我妈讲这个事情,我妈也说这些儿子们不是好东西。
前几天看了《凤凰周刊》往期的一篇文章,提到在香港楼价高企,动辄每方呎一至两万元,凶宅则大打折扣。对房价敏锐的香港人,很多不想家里有人死亡。香港老年学会注册社工秦嘉明说:“即使老人家想死在家里,但顾虑到子女不愿意,宁可到医院临终算了。”
文章还说香港贫富悬殊,穷困生存者,活得悲凉。英国人寿命不如港人,但死亡素质全球第一,临终病人可获政府支付护理人员上门照顾。台湾、新加坡的寿命不及香港,但死亡质量都比香港好。香港繁荣璀璨,但不能避開的是,这里每年有四万多人离去。港人是否应重视建立死亡观?
死亡素质、死亡质量、死亡观,我第一次听说,心里想到的却是“死无葬身之地”,何其悲凉!
再回头看看那个被停在车库的老头,好歹死在了家里,尸体离家比医院也近些,他的儿子们没有给他压力非医院才能死,这样想他竟然幸运了很多。
最近看大前研一的《低欲望社会》,开篇讲到日本富裕的老人,却拿着几千万不花,为什么呢?他们怕孩子们等他们老了病了不照顾他们,手里的钱成了孩子们照顾不照顾他们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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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起从深圳回家乡探亲的高铁上的一段对话。旁边座位上的老太太正在高声地和邻座聊着天,她说她在深圳有两套房子,儿子结婚的时候给儿子一套,还有一套留给自己,等自己老了看儿子女儿谁愿意照顾就给谁,如果没有人愿意照顾,她说可以请人照顾,因为钱可以做后盾。这想法竟然和大前研一书里的观点不谋而合。
也是暑假里,一天正坐在门檐下和奶奶聊天,听到外面的嚎啕哭声,我扭头看到头发几乎全白却坐在轮椅上的来生伯,她的二女儿正推着轮椅走着。我问奶奶,来生伯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奶奶说“老思想老顽固呗”。原来,来生伯的思想就是养儿防老,他一直跟着唯一的儿子生活,前几年脑溢血之后半身不遂,四个女儿轮流来照顾,还好发现的早,可以自理,他坚持不去女儿家里住。今年病加重了,儿媳妇只管饭,别的一概不管,二女儿想着接他到自己家里照顾起来方便些,结果就出现了嚎啕大哭的那一幕,他感觉像是被赶出了家门,觉得羞愧难当。
在我还小的时候,大多数老人应该都是来生伯这种养儿防老的思想,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就算能指望也不指望的。现在我们村里女儿在赡养老人方面和儿子一样了,每次电话里妈妈不断提及类似的老人在儿女家里轮流照顾的情形,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是,来生伯的心里,生了病去女儿家是一种羞耻,我想他最担心地是怕活着的时候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无论如何死在家里,这应该是他的死亡观。这在关于临终关怀的纪录片《生命里》里一个鲁姓老人的身上也见一般,她得了癌症之后主动住进了医院,她告诉护士说因为住在女儿家,所以生病了要住进医院。我在想如果是儿子家,她的选择可能就不同了。
一声叹息,病入膏肓的时候还得考虑死在哪里,悲哉!每一个将死之人的脑海里应该都给“寿终正寝”留着绝对的地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