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数量“跌跌不休”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取消生育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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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数量“跌跌不休”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取消生育限制

华夏时报记者 王晓慧 两会报道

连续多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细花的两会建议中,总是少不了放开生育的影子,今年依然如此。

2019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再度“创纪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比2018年减少58万人,这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出生人口连续三年下降。

“由于育龄妇女人数持续减少以及人们的生育意愿普遍低迷等原因,未来几年我国出生人口还将会持续减少。为维持我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防止出生人口‘跌跌不休’,我提出了关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其中的首条就是建议取消生育限制,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更多育龄夫妇生得起孩子,养得起孩子。”5月24日,黄细花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于往年,今年的建议没有提及全面放开生育政策,不过,取消生育限制这个提法视同于建议全面放开。

同时,人口学者何亚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的出生率是我国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最低点,同时,出生人口数量也是1961年以来最少的一年。

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再创新低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比2018年减少58万人,这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出生人口连续三年下降。黄细花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出生人口将会持续减少,原因包括二孩生育堆积效应越来越弱、未来几年育龄妇女数量持续减少、生育意愿走低等。

首先,我国二孩生育堆积效应越来越弱。2016-2019年的出生人口,二孩比例较高,这是由于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效应。所谓二孩生育堆积,是指许多非独夫妇过去虽然想生二孩,但政策不允许,因此这些夫妇以前被压抑的二孩生育意愿都集中在政策放开的头几年释放出来。但未来几年,二孩生育堆积效应越来越弱,二孩出生人数也随之下降。

其次,未来几年育龄妇女数量持续减少。在生育意愿不变的情况下,育龄妇女数量越多,出生人口越多;育龄妇女数量越少,出生人口越少。育龄妇女数量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1990年以后全国出生人口不断减少。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80后、90后、00后的数量分别是2.19亿、1.88亿、1.47亿。可见,90后比80后少了3100万人,00后又比90后少了4100万人。

最后,生育意愿走低。由于住房、教育、医疗价格上涨等原因,抚养孩子的成本大大提高,严重压抑了年轻一代的生育意愿。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的生育率过高时,政府要采取措施降低生育率,这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例如,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韩国和新加坡的生育率很高,生四、五个孩子的夫妇很普遍,这些国家和地区通过鼓励自愿节育,迅速降低了生育率,到了八十年代,韩国和新加坡的生育率都低于更替水平。然而,当一个国家的生育率过低时,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生育,却收效甚微。例如,韩国和新加坡近年来都大力鼓励生育,但生育率却没有明显提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2017年三孩及以上占比为6.7%,2018年三孩及以上占比为8.7%,但2019年的三孩占比一下子降至2.5%。”何亚福称。

建议取消生育限制

世界各国为了提升生育率所做的努力,既有成功的范例,也有更多失败的例子。比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鼓励生育的效果收效甚微,而法国、俄罗斯和北欧国家鼓励生育则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这些国家的公民在生育和抚养孩子、妇女参加就业、平衡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都享受福利补贴。

黄细花认为,要提升我国的生育率,需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此,她提出5条建议,其中包括取消生育限制、转变生育观念、减轻育儿成本、补助托幼服务和加强对妊娠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黄细花说,建议国家取消生育三孩以上的处罚政策。现行的全面二孩政策仍然处罚三孩以上(含三孩),这样就给社会发出一个错误信号,认为现在的生育率还不够低,仍然要限制生育,这不符合现在的人口形势。

而对于减轻育儿成本,黄细花认为,最直接的办法,可考虑由财政部统筹发放生育补贴。每个孩子从出生一直到满6周岁时为止,国家财政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育儿补贴,具体金额可参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进行补助托幼服务。“许多双职工家庭不敢生育小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无人看护小孩。为此,建议各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各类资源,兴建能满足当地需求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入园费用由家长和政府财政各承担一半。”黄细花称。

此外,她还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对妊娠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政策,确保女职工享受全额带薪产假,且重返工作岗位时累计工龄。为了缓解女职工生育给企业所带来的压力,建议国家税务局实施对雇用女职工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减免企业所得税措施。

针对这样建议,何亚福表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与‘鼓励生育’这两种提法,从有利于提高生育率的角度来看,没有本质区别。但‘鼓励生育’这种提法,有时会让人联想到‘强制生育’;而‘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这种提法,在尊重生育自主的前提下,更明确了可以努力的方向。”

见习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

来源:新华号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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