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PPP的一些经验

在新加坡实施PPP,使得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时能更好地实现物有所值,使得私营部门有更多商业机会去创新,并为公共服务提供高效率的解决方案,同时又融合了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专长来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因此,所有价值超过5000万新加坡元的政府基础设施项目,都需要考虑其是否适合作为PPP项目,包括体育设施、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大型IT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保健设施、高速公路和政府大楼等。另外,政府要确保私营部门能够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当由私营部门来提供服务时要有清晰的问责制,公众知道向谁去询问服务中遇到的问题,从谁那里得到反馈,在PPP项目中不能违背公共安全、健康和人身安全,而信息的机密性正在观察之中。

本文旨在考察新加坡PPP项目的关键成功因素(Critical Success Factors,CSFs)以及影响PPP项目吸引力的重要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

新加坡PPP项目的关键成功因素

通过调查问卷研究得出的结论表明,从业人员认为“组织良好的公共机构”是PPP项目最重要的关键成功因素。这意味着实施PPP项目的公共部门应该代表公共利益,并有足够的能力和专业水准去采购PPP项目。

“恰当的风险分担机制”是第二大关键成功因素,风险应该分配给能更好地管理风险的一方。因此,公共部门应该承担那些私营部门无法控制的风险,而把与资产采购和服务交付相关的风险转移给私营部门,因为私营部门在对后者的管理上更有经验。除此之外,恰当的风险分担机制能使承包商明确自己的风险框架,从而减少项目实施阶段的纠纷。

第三重要的关键成功因素是“强大的私营财团”,这意味着私营财团应该足够强大,在财务上有能力承接项目,以确保PPP项目的成功。其他几个重要的关键成功因素分别是“采购过程的透明度”、“职责和角色定义清晰”、“承包合同明确”、“有利的法律框架”以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共享权力”。

新加坡PPP项目的积极因素

“更好的物有所值”是最大的积极因素。物有所值可定义为“为了满足公众的需求,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成本、风险、完工时间和质量的最佳组合”。对公共部门来说,物有所值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PPP项目使得公共部门能够通过最优化地利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专长、资源和创新有效地和有效率地满足公众需求,从而以更物有所值的方式交付公共服务。对物有所值的强调表明新加坡的承包商意识到了采用PPP模式的目的,并愿意从参与PPP项目中获益。

“改进的风险状况”是第二大积极因素,表明承包商的风险状况能够通过PPP模式得到改进。这是由于承包商很清楚分配给他们的风险,并为这些风险的处理做了更好的准备。

“创新的且节约成本的方法”是第三大重要的积极因素。创意和创新被视为由私营部门带给公共部门的一个重要优势,这使得私营部门成本更低,竞争力更强。私营部门采取的任何有成本效益的方法都会导致成本的节约和利润的增加。因此,新加坡的承包商愿意参与PPP项目,以实现更大的竞争优势和利润。

新加坡PPP项目的消极因素

同时也存在一些因素使得承包商不愿意参与PPP项目。“漫长的谈判延期”在新加坡被认为是参与PPP项目最显著的消极因素。不管PPP项目在什么地方实施,“漫长的谈判延期”都是PPP项目的一个典型特征。以前的研究也发现,在英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地区这一因素高居消极因素之列。漫长的PPP采购是由于PPP项目规模大,复杂性高,以及程序上的要求造成的,这导致新加坡的承包商不愿意参与PPP项目投标。

“较高的参与成本”是第二大消极因素。PPP项目的复杂要求增加了私营部门的参与成本。私人主动融资(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项目的投标成本比传统采购体制下的投标成本要高得多。因此,“较高的参与成本”也极大地降低了新加坡PPP项目对承包商的吸引力。

第三个重要的消极因素是“政府目标和评价标准的混乱”。目标之间相互冲突会引起对承包商和公共部门评价标准上的混乱,结果导致参与方的运营效率低下。新加坡的承包商也把这一消极因素视为参与PPP项目的一个重要障碍。“缺乏经验或者恰当的能力”是另外一个消极因素。PPP项目大多都规模巨大而且复杂,“缺乏经验或者恰当的能力”导致承包商更可能遭受损失,从而减少了PPP项目对承包商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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