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骚扰修正案通过 让遭伴侣虐待受害者更快申请保护令

未婚的亲密伴侣若面对另一半的骚扰或暴力对待,往后诉诸法律途径,会更迅速和容易获得保护。

防止骚扰(修正)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该法案的其中一项修订,是加速紧急保护令和保护令的申请程序,尽可能同《妇女宪章》的申请程序划一。

目前,未婚受害者能在推事庭提出投诉,或根据防止骚扰法令申请保护令,但两者的程序都需时处理,不能及时保护可能面对生命威胁的受害者。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在法案二读时说,受亲密伴侣严重虐待的受害者应当更容易申请到保护令,PAVE防止家庭暴力中心等机构也不断向政府反馈这一点。

除了让受害者更快捷获得法律保护,修正法案也减轻其举证责任。

两种保护令将扩大受保护对象,包括受害者的家人。而骚扰亲密关系者将与骚扰弱势群体一样,最高刑罚都会比原来的提高一倍,与前天三读通过的刑事法改革法案一致。

违反保护令、持续骚扰受害者的人也将面对更严厉的惩处,并可当场被逮捕。

此外,法案设立防止骚扰专案法庭(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Courts,简称PHC)提供一站式服务,可同时审理刑事和民事案,免去受害者奔波于不同法庭的麻烦。

官委议员王丽婷在法案二读辩论时分享两名少女被勒索和性骚扰经历,指出年轻人可能因不想惊动父母,而没有及时寻求法律保护。

她建议允许16岁至21岁者在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情况下申请保护令。

唐振辉回应时表示当局意识到会有这类情况,因此其中一项修订条文就准许第三方如志愿福利组织,代表受害者提出民事诉讼,而法庭会慎重考虑这类申请。

他补充说:“第三方除了代为申请,也可给予受害者实质帮助,提供相关法庭程序的信息,并在这关键时刻,给予受害者精神上的支持。”

为了应对网络时代的冲击,法案另一修订重点是把恶意公开他人隐私(doxxing)以达到骚扰目的,或鼓动他人暴力攻击对方的行为,列为新罪名。违法者可面对监禁和罚款。

法庭也被赋予更多权力保护受网络假信息影响的受害者,如发出庭令要求刊登者停止发布有关不实陈述或发出更正通告、指示网络中介屏蔽内容等。其他不实陈述只要内容基本相似,也受同个庭令约束。

唐振辉说:“这避免刊登者钻漏洞,以为稍微修改陈述就能过关,但内容仍是不实的。”

他补充说,这也能对付那些使用多个不同社交媒体户头、发布同个不实陈述的匿名者。

2014年11月15日生效的防止骚扰法令,涵盖盯梢、网络欺凌、性骚扰、发布假信息等罪行,是保护受骚扰者的有效法律工具。

唐振辉说,这一轮修订赋予了人民权利,使大家能够“找回真相,重获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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