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新加坡吃“肉骨茶”,朋友颜君介绍,油条是吃肉骨茶时不可缺少的配料,通常把油条撕碎后放进肉骨茶内吸满汤汁后食用。
我尝了一下,风味倒是有,肉骨、肉骨,主料是炖得极酥的肉排,油条只是辅料,细细一品,忽然觉得蘸着肉汁的油条,还不如吃惯的“油条酱油汤”可口。
话说油条,一定要搭着泡饭来聊才有劲。
凡盛产大米的地方,必有冷饭,冷饭再吃,最便捷的就是开水加温。
故而,泡饭从来都不是上海的专利,只因吃的人过多,且“大上海”的名气太大,以至于泡饭居然成了上海之“物望”,它同样“不可缺少”的搭档油条也搭了便车,酱油蘸蘸,施施然地备受追捧。
前些日子,太太的微信晒出了我俩的午餐,蛋炒饭加油条酱油汤(猪油、葱花、酱油),原不过是解解“厌气”,没想到会陡然爆表,点赞150多条,留言九十多条,说的都是“油条酱油汤”,都是早年的记忆,我们这才知道,油条酱油汤在市民心中的地位竟然不亚于泡饭。
一般而言,油条倒不是“吃剩”的,而是“省吃”的结果,早饭之后是午饭,家里都是“双职工”,我们的午饭如果不想再吃泡饭,最简单的就是“泡”油条,沸水泡油条,凑着冷饭就能对付一顿了。
但油条汤是否可口,是极有讲究的。首先油条越新鲜越好,最好是刚炸好的油条,香葱一把,开水一冲,亦酥亦脆,咬起来颇有质感,冷油条越冷,时间撂得越长,口感越差;其次,冲泡时非用酱油不可,若用盐来冲泡,那就毁了油条。
不过,酱油也是有讲究的,先倒一点红酱油(老抽),再倒一点鲜酱油(生抽),后者吊鲜,前者则不仅着色,而且自有生抽不具备的风味,香味沉郁而厚重。不过,油条虽然“油”,但冲汤时因此而不放油,那味道一定寡淡,油条内蕴之油根本不足以让你喝汤时有“油感”,问题是,在争论“油条酱油汤”放猪油好,还是放麻油好时,我倾向于放猪油,盖猪油之香,君子之香,幽幽而谦恭地不冲鼻。麻油之香,小人之香,张牙舞爪而大声喧哗,你油条汤不能不放葱吧,可被那麻油一咋呼,葱香就没了,全被麻油盖死了,猪油相反,因为谦谦君子,习惯把一定的空间度让给了香葱,两者互补,各为表里,那才叫“相得益彰”。
综上所述,水一定要开,沪语所谓“火热突突滚”,最好100度,葱花一把,兜头浇下,金石为开,猪油、葱花、油条、酱油高温下花朵一样盛开。
泡饭,我主张朴素为好,佐以酱菜乳腐,条理清晰,绝配。什么海鲜泡饭、鸡汤泡饭我以为都是画蛇添足,低级趣味,都抹杀了大米的本香,但油条酱油汤,因为是米饭的小妾,是配角,就不妨花哨一点,放一点虾皮,足以增鲜。放一点紫菜,咀嚼快乐。放一点榨菜,微辣怡情。放一点扁尖,野趣飞扬。
油条的叫法各地不一,东北和华北很多地区称油条为“馃子”;安徽一些地区称“油果子”;广州及周边地区称油炸鬼;潮汕地区等地称油炸果;浙江地区有天罗筋的称法(天罗即丝瓜,老丝瓜干燥后剥去壳会留下丝瓜筋,其形状与油条极像,遂称油条为天罗筋)。小时候在杭州,油条有叫“油炸桧”的,说是《宋史》记载,南宋时,秦桧迫害岳飞,民间通过炸制一种类似秦桧夫妇的面制食品(油炸桧)来影射泄愤。
反正油条怎么做都好吃。泡酱油汤更好吃。因为含铝,你说它不够生态,我承认,其实任何食物过多都是毒物,有科学的计量,一星期吃个二、三根油条,调剂调剂口味,没事。但你若嫌它“档次低”我就不服了,当初宫人把“油炸桧”进呈宋高宗,高宗也连连称好吃,难道天子的档次也不如你吗?
汪曾祺的《四方食事》还详细地介绍自己改良过的一种油条呢,说比炸春卷还好吃。(胡展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