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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消费税是对新加坡本地消费征收的税款,即对在新加坡消费的所有服务征收消费税,无论这些服务是从本地还是海外供应商采购。根据当前的消费税准则,新加坡本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免税供应除外)需要缴纳消费税,而新加坡境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则不包括在内。
为了平衡处理在新加坡消费的所有服务的消费税,新加坡财政部长在2018年预算案中宣布,从2020年1月1日起,以下政策将实施到进口服务税:
i. 企业对企业(B2B)供应进口服务的反向征收制度;
ii. 企业对消费者(B2C)供应进口数字化服务的海外供应商注册制度。
企业对企业供应是指向消费税注册人士(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经营者)提供服务供应。另一方面,企业对消费者供应是指向非消费税注册人士(包括未注册消费税的个人和公司)提供服务供应。
通过反向征收制度对B2B进口服务进行征税
消费税注册企业
从2020年1月1日起,如果你是以下其中一种情况:
i. 消费税注册的部分免税业务无权享有全额进项税抵免;或者
ii. 消费税注册的慈善机构或志愿福利机构收到的非业务收据。
你需要就你从海外供应商处购买的所有服务(进口服务),如同你是供应商一样对所有服务进行消费税征收,但某些服务不包括在反向征收的范围内。你将有权要求相应的消费税作为你的进项税额,但须符合正常的进项税额申报规定。
非消费税注册企业
从2020年1月1日起,如果你的进口服务在12个月内的总价值超过100万新币,你需要根据最新的消费税规则进行消费税注册。消费税注册成功后,你将被要求在你的应税供应品以及根据反向征收制度对你的进口服务征收消费税。如要了解更多详情,请参考税务局官网的电子版税务指南《GST: Taxing imported services by way of reverse charge》。
通过海外供应商注册制度对B2C数字化服务进行征税
如果你属于新加坡境外,则需要在新加坡注册消费税如果是:
i. 全球年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币;以及
ii. 为新加坡客户提供的B2C数字化服务超过10万新币。
消费税注册成功后,你就需要为新加坡客户提供的B2C数字化服务收取消费税。
电子市场运营商
在某些情况下,无论你是电子市场的本地还是海外运营商,您都可能被视为数字化服务的供应商,因为海外供应商是通过你的市场平台为客户提供数字化服务。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包含这些服务的价值以确定你的消费税注册责任。
如果你有义务进行消费税注册或已经完成消费税注册,除了由你直接提供给客户的数字化服务外,你还需要代表那些通过你的市场向新加坡客户提供B2C数字化服务的供应商征收消费税。
为了减少境外的合规负担,如果你是海外运营商,你将在简化的制度下注册,并可减少注册和报告要求。
如要了解更多详情,请参考新加坡税务局官网的电子版税务指南《Guide GST: Taxing imported services by way of an overseas vendor registration reg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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