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约》签署后,我们在期待些什么?——全球调解智库共话国际商事调解未来大发展

《新加坡公约》签署后,我们在期待些什么?——全球调解智库共话国际商事调解未来大发展

来源丨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SCMC(转载已获授权)

8月8日上午,《新加坡公约》全球调解智库研讨会在新加坡麦士威议事厅Maxwell Chamber举办,本次研讨会全程网络直播,全球调解专业人士可以在线观看并参与讨论。

本次会议由新加坡专业调解人协会和美国司法仲裁与调解服务有限公司(JAMS)主办,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平洋区域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SCMC)、英国CEDR、美国佩珀代因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全球近40家专业调解机构和高校联合协办。值《新加坡公约》开放签署的契机,来自全球各地70多位调解专家、学者采用交互式的研讨方式,一起分享世界各地商事调解的经验,以及探讨《新加坡公约》的签署对未来国际商事调解发展的作用和影响、调解国际标准的制定等问题。

在讨论过程中,大家对调解员的资质认证、行为准则、职业调解的发展、调解费用的设计、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调解理念的培育和推广、国际调解标准等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新加坡公约》签署后,我们在期待些什么?——全球调解智库共话国际商事调解未来大发展

SCMC张巍主任在研讨会上发言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SCMC)主任张巍表示,《新加坡公约》的签署是对多边经济强有力的呼应,经调解产生的和解协议不仅是定分止争的终极目标,也意味着对外国司法理念和民商事规则的认可,是法律全球化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调解机构更应当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共同促进国际商事调解的发展。同时,应当不断提升调解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调解员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值得信赖的专业调解服务。在《新加坡公约》签署之际,上海《<经贸商事调解规则>团体标准》已通过法定程序正式发布,这是中国第一次拥有专业商事调解团体标准,商事调解标准化、国际化势在必行。张巍主任的发言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同。会议茶歇间隙,各国调解专家纷纷表示希望可以和SCMC建立联系和合作。

示范条款

“(一)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同意提交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二)调解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名称】仲裁;

(三)经调解成功的,双方愿意/不愿意将和解协议或调解书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照相关程序出具民事调解书。”

Sample Provision

“1. Any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is contract or related to this contract, all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o the Shanghai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 (Member of JAMS ) for mediation;

2. If the mediation fails, all parties can submit to [the full name of the arbitration organization] for Arbitration;

3. After successful mediation, both parties are willing/unwilling to submit the settlement agreement or mediation document to [the people’s court with jurisdiction] to issue a civil mediation pap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ced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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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usan | 版面编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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