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含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含),用于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及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拟以自有土地、房产为抵押物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进行抵押担保。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含),用于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及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拟以自有土地、房产为抵押物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进行抵押担保。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邓学勤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自有资产抵押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市章丘区唐王山路东段路南、济南市章丘区工业四路以东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向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4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7)2019年的收入总额: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金平,201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肖艳,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制药”或“公司”)根据建立研发实验室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公司关联方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科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创益科技大厦用于研发办公,合同期三年,合同期租金总额(含租金、空调维护费、维修基金)不超过4,142.70万元;
● 科兴制药拟就上述租赁房产与公司关联方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产控”)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565.10万元;
● 创益科技大厦投入使用前,科兴制药将租赁正中产控所属的科兴科学园内C3栋4层临时办公,租赁费用(含租金、空调维护费、维修基金、物业费)预计不超过158.88万元;
● 科兴制药拟向出租方正中产控出售现有办公场所固定装修,转让价格为347.05万元。
● 综上:科兴制药拟向创益科技及正中产控支付的租赁费用及物业费用共计4,866.68万元,拟向正中产控收取的现有办公室装修工程转让款项共计347.05万元。
公司2019年发生的关联租赁总额(含物业、水电等费用)为1,409.01万元,2020年1-6月发生的关联租赁总额为750.09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科兴制药根据建立研发实验室需求以及考虑未来发展规划,拟与公司关联方创益科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创益科技大厦用于办公场所及研究实验室,租赁期为2021年3月1日到2024年2月28日共三年,其中免租期5个月。租赁面积不超过10,464.79平方米,租金总额不超过4,142.70万元。
科兴制药拟就上述租赁房产与公司关联方正中产控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565.10万元。
科兴制药将于2021年2月28日前搬离现租赁办公室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D1栋36层。创益科技大厦办公场所将于2021年6月完成装修,在此期间,科兴制药将租赁正中产控所属的科兴科学园内C3栋4层临时办公,租赁期4个月,租赁费用(含租金、空调维护费、维修基金、物业费)预计不超过158.88万元。
科兴制药拟将现租赁场地的固定装修转让给出租方正中产控,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该装修工程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343.30万元,根据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中科华评报字[2021]第001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347.05万元。经双方协商,装修工程转让价格为347.05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1.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创益科技100%股权,同时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6.32%股权,创益科技与本公司为同受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2.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正中产控100%股权,同时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6.32%股权,正中产控与本公司为同受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D1栋43层02室
法定代表人:邓学勤
注册资本:7,72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物芯片及相关检测装置的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文化活动策划;会务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创益科技资产总额为32.50亿元,净资产额为21.51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21亿元。
2.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D1栋42层01室
法定代表人:邓学勤
注册资本:10,526.32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直接投资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企业管理与企业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主要股东: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正中产控资产总额为404.20亿元,净资产额为188.31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35.66亿元,净利润为12.26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创益科技房产
此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租入资产,交易标的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位置: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
房屋所有权人: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拟承租面积:不超过10,464.79平方米(最终承租面积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创益科技承诺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除已抵押给银行外,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租赁正中产控房产
此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租入资产,交易标的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位置: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C3栋4层
房屋所有权人:正中产控
拟承租面积:不超过2,368.52平方米(最终承租面积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正中产控承诺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除已抵押给银行外,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装修工程
此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出售资产,该装修部分可用于后续租户继续使用,交易标的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D1栋36层装修工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与创益科技及正中产控的租赁费用及物业费以租赁房产所在地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公司与创益科技及正中产控双方协商确定,与出租方出租给第三方的价格具有可比性;公司出售装修工程以评估价格为参考,由公司与正中产控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租赁创益科技房产
1、合同主体
出租方: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2)承租价格基本情况
承租价格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签署相关合同确定,即不高于127.70元/㎡/月,免租期5个月,租金按月支付。
(3)租赁期限及生效
租赁期为三年,租赁期满后公司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协议自公司和创益科技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权力机构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1、合同主体
出租方/服务提供方/装修工程购买方: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承租方/服务接受方/装修工程出售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三)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上述关联人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标的物创益科技大厦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的医药产业核心区,毗邻深圳市药检所和生物孵化器,周边高校、研究所及医药企业众多,研发氛围浓郁,便于开展合作研究;周边生活设施便利,便于吸引高端研发人才。公司租赁创益科技大厦作为研发、办公场所,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推进研发平台建设。
因研发实验室的通排风系统、温湿度控制系统、洁净度控制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环评达标等都有特殊的要求,科技园片区中能够同时满足公司实验室建设要求和研发办公面积需求的可出租物业较少,公司经过慎重选择比较,最终确定租赁创益科技大厦。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邓学勤先生、朱玉梅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均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向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及转让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是根据建立研发实验室需求以及考虑未来发展规划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公司向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向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及转让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符合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关联董事朱玉梅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向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及转让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向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及转让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是根据建立研发实验室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科兴制药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求,交易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兴制药本次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7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D1栋3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D1栋36楼9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2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ir@kexing.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2月5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验证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针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所有拟参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低风险地区拟参会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D1栋36楼
联系电话:0755-86967773
传真:0755-86967891
联系人:闫龙英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1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7.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2.33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752号),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98,700,6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98,700,650.00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3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凯昆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创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向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及转让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是根据建立研发实验室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2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分别通过了《关于聘任秦锁富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邵珂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王亚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秦锁富先生、邵珂先生、王亚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截止目前,秦锁富先生、邵珂先生、王亚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秦锁富先生、邵珂先生、王亚伟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附件:简历
秦锁富先生:美国国籍,1964年出生,毕业于日本福井医科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8年至2002年,任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研究员;2002年至2015年,任职美国加州艾尔建制药公司首席科学家;2016年至2019年,任职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9年至2020年,任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研究院院长。
邵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6年至1999年,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硕士研究生,1999年至2001年任职上海华联制药有限公司技术与市场部副部长/新药研究所所长;2001年至2005年,新加坡国立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博士在读;2005年至2007年,新加坡国立癌症中心基因治疗及肝癌基因诊断方向博士后研究员;2009年至2015年,上海新生源生物医药集团历任国际商务总监,首席市场官;2015年至2018年,任职香港迈博太科控股公司(Mabtech Holdings Limited)副总裁;同时任新加坡亚洲生物技术私人有限公司(Asia Biotech Ltd. Pte )董事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任职爱仁(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2020年9月至今,任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拓展副总裁。
王亚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毕业于法国格勒诺布尔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1996年至2010年,任职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BAYGn) 最高职位为商务运营部总监(全国商务总监);2010年至2012年,任职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总经理;2012年至2017年,任职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特殊药品销售管理总部总经理;2017年至2018年,任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8月,任职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东中国区及南中国区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