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从业者欢迎“参照卷烟管理”“控烟”能指望电子烟吗?

央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近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就此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烟的管理参照卷烟?消息一出,各方关注。

电子烟从业者欢迎“参照卷烟管理”“控烟”能指望电子烟吗?

电子烟从业者:依法监管是利好,电子烟借机可进良性发展轨道

李欧成投身电子烟投资领域多年,他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时表示,近年来行业一直对电子烟纳入监管有所预期。“行业终于有监管了,代表国家开始认可。”李欧成说,“这对我们来说是个比较大的‘利好’。”近年来电子烟行业发展迅速,李欧成介绍,行业已经拥有千亿级别的市场,市场规模年增速达100%至150%。李欧成认为,电子烟对于传统卷烟而言是“减害”的,经济收入增长后,人们自然会选择低损害的方式来满足需求。

对于修法后“中国烟草公司或成最大赢家”的说法,以及“电子烟将面临监管风暴”的预测,李欧成表示反对。他说,《征求意见稿》采取的说法是“参照”卷烟管理,而非“由烟草部门直接管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未来的监管主体尚不明确。他同时提到近年兴起的网约车的监管方式与传统模式有别,“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可能会根据现有法律提出一套新的监管逻辑。”李欧成说。

谈到电子烟的未来,李欧成首先“希望国家出台产品标准”,参考国际实践,对尼古丁含量等具体领域作统一规范。其次,在防止未成年人沾染烟瘾上,他赞同行业对消费者的身份进行严格核实,对产品清晰标注,并避免在未成年人占主流的互联网平台上做广告宣传。李欧成看好新产品对社会固有痛点的正面改善作用,“因为有竞争,所以服务会更好。”李欧成说。

国家疾控中心控烟办原主任:填补电子烟监管空白,中国吸烟率居高不下有待更严措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原主任姜垣向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介绍,世界卫生组织将电子烟视为电子尼古丁推送系统(ElectronicNicotineDeliverySystems,ENDS)的一种,与传统卷烟不同,电子烟不涉及烟叶的使用及燃烧。姜垣说,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电子烟有上万种不同口味,这背后是各种添加剂的使用。“国内监管对食药领域的添加剂使用有非常严格的标准,但在拥有1000多万消费者的电子烟上,仍是一个空白。”姜垣说,“所以给它管起来首先是一件好事。”

姜垣认为,电子烟是世卫组织和美国疾控中心认可的“减害产品”,在传统卷烟基础上,对毒害物质进行了控制。姜垣提到,有中等强度的证据表明,电子烟可以帮助吸烟者控烟,但她也说到,世卫组织认为证据仍不充分。

姜垣坦承,尽管中国部分城市取得了公共场所禁烟的巨大进步,但中国的控烟措施仍有待加大力度推进。对比英美近半的吸烟率减少,中国吸烟率下降速度还十分缓慢,“甚至没有显著变化”。中国是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之一,2016年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提到,“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姜垣支持中国采取更严格的控烟措施,并对电子烟的规范化管理怀有期待。“没人监管就没有健康的态度,但我希望(电子烟)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姜垣说。

科普作者:监管落地让电子烟走出“灰色地带”,远离未成年人应是重中之重

果壳网科普作者黎小球撰文反对电子烟作为“普通消费品”管理,她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时表示,对比传统卷烟的百年历史,电子烟上市仅十余年,仍属新兴事物。“监管一般会滞后于新兴事物在初期的蓬勃发展”,因此迄今为止,电子烟仍处于“灰色地带”之中。电子烟纳入监管仍在征询意见阶段,对具体措施暂没有定论,但可以预见的是,电子烟生产、销售、宣传等环节的门槛将大幅提高。

黎小球介绍称,美国已于2016年将电子烟纳入烟草管控;日本则将电子烟作为药品监管,令其无法随意买卖;中国香港与新加坡甚至全面禁售电子烟。“全面禁售在内地难以实施。”黎小球说,“但把它纳入烟草制品的监管,还是算一个很大的进步。”

“电子烟在监管上,一定要和关注未成年人挂钩。”黎小球说。黎小球表示,不少电子烟的相关科学研究仍充满争议,许多结论并没有充分证据支持,但不可忽视的是,通过传统卷烟或电子烟一方染上烟瘾的青少年,有可能尝试另一种产品。此外,黎小球提醒,传统盒装卷烟易被发现,而电子烟方便携带,隐蔽性强,需要引起监护人注意。“防止(烟草)在未成年人中的泛滥,我希望是将来监管的一个重中之重。”黎小球说。

监制:郭静

记者:王娴

编辑:曹博 王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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