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公信、重创新、勇争先 打造国际化仲裁标杆

一把手访谈 展望“十四五”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仲宣

作为广州地区唯一商事仲裁机构,近年来,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创新打造商事仲裁“广州模式”,制定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大力推进仲裁宣传形成独具特色的“广仲文化”,年受理案件数量保持全国仲裁机构首位,未来还将继续以互联网仲裁为着力点,积极参与全球法律事务、贡献中国智慧。2020年1-11月,广仲受理案件17883件,同比增长40.5%;通过调解、撤案形式结案的比例达到27.5%,均创新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是广仲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广仲党组书记、主任陈思民日前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专访时表示,广仲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努力让仲裁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更好发挥自身独特作用,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贡献力量。

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大局

和经济社会发展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坚定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如何公正高效解决跨境商事争议,有效维护商事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迫切需要找到突破口。”陈思民表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仲裁是经济活动国内国际双循环连接国际规则的“最大公约数”,仲裁裁决受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保障,可以在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与执行。

“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凭借的是公信力,今年我们受理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不在广州地区的占了52%。衷心希望更多企业选择仲裁,我们将以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陈思民说。

首创商事仲裁“广州模式”

有力解决跨法域跨时空纠纷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时强调,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仲裁是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规则衔接的‘最大公约数’。”陈思民介绍,广仲牵头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联盟秘书处设在广仲分支机构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广仲可以同步运行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三套庭审模式,这一规则优势能够更好适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法律背景。同时,借助领先的互联网仲裁、远程庭审等技术,还可以为当事人节约成本。2019年8月以来,广仲受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量显著增长。 规则优势叠加技术优势,形成独具特色的商事仲裁“广州模式”,能够把涉“一带一路”等各类商事争议导入粤港澳大湾区、将粤港澳优质法律服务推向全球。2019年11月20日,广仲全球率先试水国际仲裁跨国远程庭审,“广州模式”先后入选广东自贸实验区第二批、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专家王利明教授给予高度评价。 “疫情发生以来,‘广州模式’发挥了巨大作用,服务‘不见面’、机构‘不打烊’,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解决纠纷、回笼资金、投入新的生产周期,境外仲裁员参与审理案件量是去年的四倍,实现了战疫情稳经济两手抓两不误。相关做法入选司法部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十大典型案例。”陈思民表示。

发布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

引领全球仲裁制度创新变革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在国际规则制定中,我们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发出更多中国声音。广仲既注重办好案件,还在更高层面谋划参与国际法律事务、贡献中国智慧。”陈思民介绍,在率先落地全程线上批量智审、区块链存证、跨国远程庭审等扎实基础上,2020年9月10日,广仲牵头制定的《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面向全球发布,按照国际惯例简称“广州标准”,这是全球首个正式发布的互联网仲裁标准,也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的又一个开放的公共产品。目前,已有新加坡海事仲裁院、韩国商事仲裁院、巴西外贸协会调解仲裁中心等20多家境外知名仲裁机构签约认可和共同推广运用“广州标准”。

陈思民表示,“十四五”时期,广仲将发挥好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国际航运等专业仲裁院作用与优势,大力推进专业调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州提升国际商贸中心、国际综合交通枢纽能级,有力支持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城市更新产业发展;深化“广州标准”推广与适用,以获司法部推荐参与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项目为契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建设,稳步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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