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琪 报道
suwenqi@sph.com.sg
内政部在监管保安业的条例中增设新罪名,执勤时打瞌睡或醉酒的保安人员将受到法律处分,有关刑罚措施明年生效。
目前,私人保安业(行为)条例的行为准则已明确列下保安人员执勤时不得做出的行为,包括睡觉、喝酒或醉酒以及无故缺勤等。保安人员也须迅速到场协助受伤或损失财物的求助者。
然而,雇主碰到疏于职守的保安人员时,往往只能予以口头警告、停职或解雇。
随着新刑罚从2019年1月1日生效,失职的保安人员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三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元,或两者兼施。违例者也可面对罚款销案的处分。
现有条例已允许警方就一些严重失职的情况采取行动。例如,妨碍公务员或法定机构职员执行任务、随意将安保信息透露给他人或对安保设备动手脚等。
内政部受询时说,针对那些可能对公众构成风险的违例行为施加刑罚,是为进一步强调保安业维持专业水平的重要性,并阻遏失职行为。
该部补充,初犯者基本上会被警告或罚款销案。至于严重失职或屡次违例的人,则可面对提控、吊销或撤销执照的处分。
警方致函通知所有持有执照的保安人员有关改变前,已征询行业协会和保安雇员联合会的意见,并获得支持。本地目前约有4万7000名保安人员。
有舆论认为保安人员的薪金不高,新条例似乎过于严苛。对此,保安雇员联合会执行秘书陈秉禾受访时指出,工会已向当局反映,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要顾及这些低薪工人的个别情况。
受访工会和行业代表也说,这项改变是正确的,以免少数的害群之马辜负其他同行的努力和付出。
合格保安代理协会会长维纳(Robert Wiener)指出,目前表现不佳的保安人员被解雇后,仍可到其他保安公司工作,然后故态复萌,雇主根本无从追究。
他说:“新措施可以起到整顿行业纪律的作用,毕竟保安业如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甚至悠关国家安全,要投入这一行绝不能儿戏。”
保安协会会长约舒亚汤姆斯(Raj Joshua Thomas)说,随着保安业2016年采纳渐进式薪金模式,市场对保安人员的要求也跟着提高,新措施将有利于整个行业发展。
有受访者也强调,任何人被指触犯条例时,警方必须彻查才能采取法律行动。陈秉禾说:“我们要求当局保证,勤恳工作的保安人员不应受不实指控牵连。”
主管低薪工人事务的职总助理秘书长再纳认为,多数保安人员都勤勉工作,富有责任感,不过“有鉴于安全的重要性,制定新条例的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
“或许现在也是时候让保安人员受到防止骚扰法令保护,好让他们安全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