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随意生成?腾讯公司胜诉,获赔75万元

来源:读特

近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是全国首例认定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

原告腾讯科技公司开发了微信软件,并授权原告腾讯计算机公司进行运营。被告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某截图”网站(www.***jietu.com)以及“某截图”“某对话生成器”等9款手机应用软件可以让用户通过自行编辑生成包括微信首页、微信对话、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微信钱包、好友申请等一系列与微信场景界面相同或实质性近似的虚假界面截图。上述界面中包含与两原告享有权利的“微信表情、微信支付图标、微信红包详情页、微信红包气泡、微信图标”完全相同或仅有细微差别的图案。被告在涉案网站和应用软件中宣称“微商都在用的营销神器”“聊天转账效果100%一致”,并发布制作虚假截图的教学视频或指南。

微信截图随意生成?腾讯公司胜诉,获赔75万元

被告涉案应用生成界面截图

综上,南山法院判决被告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涉案应用软件中侵害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在涉案应用软件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万元。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现该系列案已生效。

编辑 黄泽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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