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土澳女全副武装却不戴口罩上街跑步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拜耳中国雷厉风行将其开除,北京市公安局更是开出“限期离境”的处理措施。
从这位土澳女在我国境内目空一切的德性来看,相比于主国澳大利亚的丑拒,无处可去的梁某研在所谓的“两害取其轻”的思维方式下,极有可能想尽一切办法留在我们这里,毕竟我们对外国人比澳大利亚宽容得不是一点半点。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是在重复践踏我们的底线。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要怎样维护法律以及国家的尊严呢?静夜史认为必须要采取强制手段。
3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依法注销梁某研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作为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而采取的强制手段,针对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离境措施分为限期离境和驱逐出境。
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其他境外人员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前款规定。
不过因梁某研的案发时间为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所以其行政复议成功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4月3日梁某研仍然拒绝离境,那么等待她的必然是强制手段的“遣送出境”,即由所在国派专人押送该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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