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2日讯(通讯员 曲艺 记者 薛玲)海关总署新近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该《公告》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该《公告》施行后,猫狗通关将更便利。
随着国际会议、人员交流、外籍来华、留学归国人员不断增多,携带宠物入境的旅客也越来越多,但宠物是多种病毒和寄生虫的宿主,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入境宠物检疫监管必不可少。《公告》在确保入境宠物安全的前提下,也为入境宠物通关提供更多便利。与此前要求一样,旅客每人每次仅限携带1只犬或猫入境,并需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且宠物具有有效的电子芯片。
《公告》与此前宠物入境检疫要求最大不同在于,在此之前,除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于隔离检疫外,其他宠物须在入境口岸指定隔离场接受7天或30天隔离检疫。而此《公告》中,以下三种情形的宠物经现场检疫合格即可顺利通关,免于隔离检疫,具体为:来自指定国家或者地区携带入境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来自非指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携带需隔离检疫的宠物应从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入境,目前具备条件的口岸有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建议携带需隔离检疫宠物的旅客从以上口岸入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在此提醒:携带宠物入境,首先要了解海关总署关于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要求,提前为宠物办理好入境检疫所需的电子芯片、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等。此外,受长途运输或隔离检疫等因素影响,为了爱宠健康考虑,不建议携带年老体弱、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及有既往病史的宠物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