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1 09:5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顾雨婷 通讯员 张晓勇 张旭 王轶星
海关总署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对入境宠物(仅限于犬、猫)检疫监管工作作了进一步细分和完善,为入境宠物通关提供了更多便利。
公告显示,对所有国家入境的宠物,只要符合要求都可以免除30天隔离检疫,直接通关放行。需要注意的是,每人每次只能携带1只犬或1只猫入境,犬、猫要植入电子芯片,并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新规定实施前,除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于隔离检疫,其他宠物须在入境口岸指定隔离场或其他指定场所接受30天的隔离检疫。新规定实施后,对来自指定国家或地区,“两证”齐全,芯片符合要求且检疫现场临床检查合格的宠物,可免予隔离检疫;对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除两证”齐全,芯片符合要求外还须提供有效的中国海关采信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宠物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方可免予隔离检疫,否则只能从具有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入境,并在海关监管下接受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
据悉,指定国家或地区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目前,中国海关采信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实验室分布在世界62个国家内,具体名单可参照《海关总署关于更新携带入境宠物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采信实验室名单的公告》【2019年第64号】,而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则包括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
嘉兴海关提醒:“五一”后,有相关需求的人员或是携带宠物入境的旅客,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为宠物办好入境所需的电子芯片、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