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符合这些条件,境外宠物入境可免除30天隔离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新规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公告大幅变更了宠物入境的检疫规定,首次允许符合要求的境外宠物入境免除隔离期。

5月起,符合这些条件,境外宠物入境可免除30天隔离

作为全国最大的陆路旅检口岸,拱北口岸日平均进出境人员约35万人次,旅客携带宠物入境的情况较为普遍。

在此之前,除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于隔离检疫,其他宠物须在入境口岸指定隔离场接受30天隔离检疫。而新规实施后,对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19个指定国家或地区, “两证”(官方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齐全,芯片符合要求且检疫现场临床检查合格的宠物,可免予隔离检疫。

新规还提到,如果宠物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还须提供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方可免予隔离检疫,否则只能从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等9个具备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入境,并接受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需要注意的是,每人每次只能携带1只犬或1只猫入境。

【记者】刘艳婷

【通讯员】范满昌 蔡蒙蒙

【作者】 刘艳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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