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比,谁罚得最重?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正式颁布,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中国第一部法典化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乎国计民生,包含个人信息的生命全周期、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和合规义务等方面,吸收了主要先进海外地区的立法经验,为我国数字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起来看立法过程:

2012年12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3年9月1日

施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2019年5月28日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

2019年6月13日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

2019年10月1日

施行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2020年2月1日

施行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020年6月1日

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2021年5月1日

施行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2021年8月20日

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

近年来全球多个国家纷纷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相关问题进行严格的规范与引导。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隐私保护法(CCPA&CPRA)、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令》(PDPA)、《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

各国法规如何理解?权利和义务怎么区分?哪国的惩罚最重呢?快来看看吧。

图解国家与地区个人信息保护法:

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比,谁罚得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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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比,谁罚得最重?

总结

总体上来说,从告知到同意进行个人信息处理、严格限制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明确国家政府机关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全面加强了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对于处理个人信息保护、防止大数据杀熟,敏感信息滥用等方面进行了法规和重点治理方向进行了加强,明确了对于数据主体、数据控制者、数据处理者、数据监管者、数据接收着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处罚和违法界定。对于整个行业健康安全发展起到了指导意义,切实保护人民权益,增强人民安全感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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