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国家安全底线愈牢“一国两制”空间愈大

人民网讯6月8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举办了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网上研讨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应邀以视频方式发表了题为《国家安全底线愈牢 “一国两制”空间愈大》的主题演讲。讲话全文如下:

张晓明:国家安全底线愈牢“一国两制”空间愈大

国家安全底线愈牢 “一国两制”空间愈大

——在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研讨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林郑月娥行政长官,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10天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处理香港事务最重大的举措之一,是“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基本法实施的一个里程碑。我曾经与许多朋友说过,香港国家安全法一日不立,就不能说基本法得到全面实施。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之际,我们终于欣慰地看到,这一缺失正开始以另一种立法方式得以弥补。我想,这也是我们对那些为香港回归祖国和香港基本法起草作出历史性贡献的先辈们最好的告慰。

作为本届全国人大2975名代表之一,我有幸参与和见证了这次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决定”的全过程。王晨副委员长对“决定”作说明和“决定”草案最后获高票通过时人民大会堂内经久不息的雷鸣般掌声震撼了我——那是一种只有压抑很久或者期待已久才会爆发出的掌声,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的心声!

我注意到这段时间香港社会对“决定”的各种反应,欢欣鼓舞者有之,抹黑攻击者有之,疑惑忧虑者有之。支持“决定”的市民认为,这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中央出手,香港有救”;反对“决定”的人声称“香港已没有高度自治”,“‘一国两制’名存实亡”,“‘一国一制’已经来临”;对“决定”抱有疑惑的人主要担忧“决定”和有关立法会不会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和终审权,会不会影响到人权和自由。总的看,各方面关注都比较多地指向“决定”和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对“一国两制”的影响。这也充分说明,“一国两制”的确是香港社会各界的最大公约数。那么,究竟该怎么看中央这一举措对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带来的影响呢?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的一点看法是:国家安全底线愈牢,“一国两制”空间愈大。要说明白这个问题,先要想清楚几个“为什么”。

第一,回归初心,想一想为什么要实行“一国两制”?

大家知道,“一国两制”最早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为什么针对台湾问题提出“一国两制”的解决方案?为了实现祖国统一。后来由于解决香港问题的条件比较成熟,“一国两制”首先被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的过程中。中央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基本考虑有两个:一是为了收回香港,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二是为了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在基本法的序言中写得很清楚。对于后一点考虑,邓小平先生讲了不少。他在1984年7月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说:“根据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和实际情况,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它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他还说,如果不采取“一国两制”方式,香港会出现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这是体现实事求是精神的战略考量。但是,相比之下,对前一点考虑,邓小平先生更为强调。

大家都很熟悉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先生会见撒切尔夫人时那篇堪称经典的谈话。邓小平先生一开谈就对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作了明确而清晰的概括:“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一九九七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治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在这里,邓小平先生把中央对香港的方针政策作了层次区分,主权问题排在第一位。他还斩钉截铁地告诉撒切尔夫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可见,邓小平先生在构思解决香港问题的方案时,从一开始就把主权问题放在“置顶”位置。

针对当时香港社会的忧虑,邓小平先生还多次谈到了香港回归前的过渡期乃至回归后可能出现的动乱和干预问题。1984年10月3日在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他说:“不能笼统地担心干预,有些干预是必要的。要看这些干预是有利于香港人的利益,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还是损害香港人的利益,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切不要以为没有破坏力量。这种破坏力量可能来自这个方面,也可能来自那个方面。如果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预。由乱变治,这样的干预应该欢迎还是应该拒绝?应该欢迎。”“总会有人捣乱的,但决不要使他们成气候。”“某种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老实说,这样的因素不会来自北京,却不排除存在于香港内部,也不排除来自某种国际力量”。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先生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又就此讲了很长的一番话。他说:“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也不需要干预。但是,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大家可以冷静地想想,香港有时候会不会出现非北京出头就不能解决的问题呢?过去香港遇到问题总还有个英国出头嘛!总有一些事情没有中央出头你们是难以解决的。”“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

我想,在座各位今天与我一起重温邓公这些讲话,都会对这位伟大政治家所具有的非凡洞察力和预见力、对他的先见之明钦佩之至!我记得,1993年9月23日,也就是末代港督彭定康抛出“三违反”政改方案、迫使中央另起炉灶成立“预委会”之后,中央决定公开发表邓小平先生会见撒切尔夫人的上述谈话,当时特别强调这篇讲话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今时今日,再次重温这些谈话,更是让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尤其是邓小平先生关于切不要以为香港没有破坏力量、中央必须保持某些权力、必要时非干预不行的谆谆告诫,作为“一国两制”思想的原创性内涵,具有“警世恒言”意义,是需要我们深刻领悟的。

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央始终坚持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处理香港事务,从未动摇过。大家一定注意到,习近平主席关于香港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习近平主席还公开宣示了“一国两制”下不可触碰的三条底线,指出“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决不能允许的。”这些重要论述都是针对香港回归后特别是近些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有的放矢提出来的,是邓小平先生“一国两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推进“一国两制”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回顾历史,回归初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仅是“一国两制”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以此衡量,凡是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为维护国家安全目的而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的举措,包括这一次全国人大作出有关“决定”以及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有关法律,都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有人因此质疑中央改变了“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他自己对“一国两制”的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甚至有偏差呢?

第二,正视现实,想一想为什么中央要出手处理香港有关国家安全立法问题?

古人讲,“事有必至,理有固然”。用这句话来形容这次中央出手是很恰当的。香港局势的发展变化已经到了邓小平先生所讲的“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中央出手既是势在必行,也是理所当然。

中央出手的事实依据是,香港内外敌对势力所作所为已造成香港长时间乱局,并危及国家安全。而且,有关活动及其危害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去年6月“修例风波”发生以来,一些人持续进行各种暴力活动,阻塞交通,毁坏地铁,围堵机场,四处纵火,打砸商铺,用杀伤性凶器袭击警察,对普通市民擅用“私刑”,甚至当街泼油点燃,制造“火烧活人”的惨剧。他们还私藏和制造枪械弹药,囤积烈性炸药,在公众场所放置爆炸装置,表现出明显的恐怖主义犯罪倾向。性质更为严重的是,一些组织和人员明目张胆地鼓吹“港独”“自决”等言论,并侮辱和焚烧国旗,污损国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和香港立法会等政权机构,甚至叫嚣“武装建国”“广场立宪”。一些外国势力和台湾势力更是赤裸裸地插手和干预香港事务,煽风点火,推波助澜,为反对派和激进分离势力撑腰打气,提供资金、物资、培训和保护。美国还制定《香港人权和民主法》,直接以国内法方式把对港干预制度化、常态化。这些活动不仅严重危害香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公共安全,而且突破了“一国两制”底线,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使香港出现了回归以来最为严峻的局面,也有人说是香港历史上最长的动乱。正如刘兆佳教授所说:“这次大规模风波与香港过去发生的政治斗争的最大分别,是它对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悍然挑战和冲击,而更为严重的则是美国和其他外部势力的前所未有的高度介入。”面对这样的情势,能设想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可以坐视不理或者束手无策吗?有不少朋友说,中央这次出手是香港反对派和激进分离势力逼出来的。我一定程度上认同这个说法。他们把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克制忍让当作软弱可欺,做得太过分了!

当然,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能够自行完成有关立法,堵塞有关法律漏洞,健全有关执法机制,有效打击有关犯罪,自然无需中央出手。但连国歌法案在立法会通过都那么艰难,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安全立法恐怕更是“天方夜谭”。中央此时出手是现实政治下的必然选择。

在这里,我们不妨回溯一下“港独”活动在香港冒起的轨迹。如果说,在香港回归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港独”还“见不得光”,还要借“本土”之名包装兜售的话,2012年反“国教”得手之后,有关活动逐渐公开化。起初市面上流传一些“明独”或者“暗独”出版物时,有人说,这是言论自由,政府不能干预。之后一些校园的学生组织公开提出“香港民族,命运自决”,有人又说这是学术自由,是一些不懂事的年轻人随便说说而已,要多点“包容”。到了2015年1月,时任特首梁振英先生在《施政报告》中针对香港大学学生会《学苑》杂志发表“港独”主张提出严正警告,一些人说他小题大做。2016年2月8日发生“旺角暴乱”,那些人已不再满足于言论表达,而是付诸街头抗争了。2月28日立法会新界东选区补选,主张“港独”的候选人获得高票,令他们食髓知味,要循体制内选举夺取政权。3月28日,第一个公开主张“港独”的所谓政党“香港民族党”宣布成立,该组织的纲领写明要“建立独立的香港共和国”,并开始筹集资金、招募会员、出版刊物和布置参选活动。我记得,3天后,也就是4月1日,我在香港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专门对此讲了一番我至今仍然认为是义正词严的话。我说:有人公开成立以“港独”为宗旨的政党,容不得我的回应有半点含糊,我们不能因为这些人的主观意图不可能得逞或者说不可能成事就姑息,在这些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一定要讲是非、讲原则、讲底线,绝不能养痈遗患,必须防微杜渐,露头就打,穷追不舍!当时也有人说我“言重”了,甚至说这样反而会抬高这帮年轻人。后来,我们看到的情形是:多名主张“港独”“本土”的新人进入立法会,并上演了一幕幕就职宣誓闹剧;“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居然成为“外国记者会”(FCC)的座上宾,邀请他公开“播毒”。有人说,人大释法导致宣誓违规的6名议员的资格被取消,特区政府拒绝为FCC负责人、英国《金融时报》记者马凯续办在港工作签证,是中央收紧对港控制的两个标志性事件。但他们为什么不去想想,导致这些“后果”的“前因”是什么?为什么不去想想“港独”活动何以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痛定思痛,意识到“港独”是“政治病毒”,也是暴恐活动的温床,如果任其传播肆虐,成规模,成气候,全社会都要付出惨痛代价,所以,必须“零容忍”。

中央出手的法理依据,最基本的是三条:一是国家安全事务本来就是中央统一管理的事务;二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本来就属于中央事权;三是任何国家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方面都会采用一切管用的措施,毫不手软。这几条放之四海而皆准,无论实行单一制还是联邦制的国家都是如此。美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不断制定的大量法律和堪称“铜墙铁壁”的执法体系、西班牙政府对加泰罗尼亚自治区独立派领导人的严刑重判、俄罗斯对付车臣武装的铁血手腕,都足以说明问题。港人所熟知的FBI、CIA和MI5、MI6,也都是由联邦或中央政府统一掌控的国家安全机构。需要说明的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七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虽然是“一国两制”下的特殊安排,是中央在国家安全立法方面作出的部分授权,但这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的基本属性。中央对维护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的和最终的责任,有宪制权力也有宪制责任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广泛领域、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进行各种必需的立法,包括继续建构满足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的有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原有法律规定基础上进行有关立法,是其行使主权权力、履行宪制责任的体现,与宪法第31条“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的规定和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第14项“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还应看到,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也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3年前召开的中共十九大,已把“一国两制”确定为14项治国基本方略之一。去年秋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这一课题和任务。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党的中央全会作出的统一部署必须得到切实执行。所以,我前面讲到只是“部分认同中央出手是反对派和激进分离势力逼出来”的说法,因为中央早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只不过因为“修例风波”凸显了国家安全风险,使这一举措更显紧迫,刻不容缓。

第三,理性思考,想一想为什么中央再三强调有关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只是极少数人?

理性是迷茫时的光亮,是冲动时的清醒剂。做到理性思考,才能不被各种似是而非甚至颠倒是非的观点所迷惑,不被各种危言耸听的言论甚至谣言所煽惑。这在当下的香港极为重要。

“两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和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会见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时都表示,这次全国人大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针对的只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行为和活动,针对的是“港独”、“黑暴”、“揽炒”势力。韩正副总理几天前在听取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有关官员对国家安全立法问题的意见时,又进一步明确表示,有关立法惩治的是极少数人所从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不会影响广大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和行使各种权利和自由。结合“决定”有关规定和王晨副委员长的说明,我们可以对这些讲话信息作以下通俗解读:一是宣示“打击极少数”,不仅仅是为了“安民告示”,也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刑事政策,是有关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而且,也会体现在有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二是有关立法的适用范围是有严格限定的,惩治的只是干犯上述4种犯罪的行为和活动,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无关。因为这4种行为和活动为害最烈,是影响国家安全最突出的风险点。至于其它一般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普通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都不在本法规管范围之内,而是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有关法律处理,有些该“激活”的法律要“激活”,不能老是“沉睡”。三是有关立法对执行机制的规定,包括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都会以有效防范、禁止、惩治上述4种犯罪行为和活动为原则,并充分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四是所有相关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行为,都会切实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和精神,不会扩大打击面,更不会罗织罪名、任意出入人罪。

之所以强调理性思考,是因为反对派和一些外部势力长期以来擅长玩弄一招,就是将中央和特区政府有关法律举措污名化、妖魔化,危言耸听,妖言惑众,制造恐慌。“修例风波”中,一句“修例通过后人人都会被移交内地受审坐牢”的谣言,不知让多少人走上街头!这一次,他们一定会故伎重演。最近我已听到一些谣言,特别是针对中央驻港国家安全机构的说法比较多,比如说它可以在香港随意抓人,并把人送到内地受审,等等。这些其实都不值一驳。国家安全机构在内地办案也要严格依法办事,并有严格的程序限制,怎么可能到了香港反而变得无拘无束呢?

毋庸讳言,这里还涉及一个深层次问题,就是香港一些市民对国家的了解和信任问题,特别是对内地法治状况缺乏了解和信任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经过40多年的努力,国家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进步。否则,怎么解释为什么中国内地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地方?为什么有约200万的台湾居民、越来越多的香港居民和外国人选择中国内地作为永居地?就刑事司法制度而言,好几位香港法律界的朋友告诉我,其实内地与香港差不太多。内地办案时也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坚持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罪刑相适应原则,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遵循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检控方承担,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内地各级各类法院所有裁判文书都要上网,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多位香港大法官参观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库信息系统后,对此都赞不绝口。

第四,辩证思维,想一想为什么不把这次中央出手视为香港拨乱反正、走出困境的转机?

以50年为一个时段来计算的话,“一国两制”实践已进入中期。作为前无古人的创举,它所取得的成功已载入史册。特别是交接顺利、过渡平稳、制度不变、高度自治、自由开放以及两次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快速复苏等等,都超出了许多人的预言。但是,正如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一国两制”实践在探索前进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路障,碰到了一些挑战,显露出一些问题,其中包括顶层制度设计的局限和实际工作的不足,有不少值得我们反思和改进的地方。特别在治权和人心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以至于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郑永年教授等国际知名学者提出了一个新命题,就是香港需要“二次回归”。

那么,到底什么是香港现在的主要问题呢?答案无疑会见仁见智。我认为,香港的主要问题不是经济问题,也不是困扰基层民众的住房、就业等民生问题,或者利益阶层固化、年轻人向上流动困难等社会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其集中体现是,在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香港这个根本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甚至对立。我们要建设一个真正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并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香港,但反对派及其背后的外部势力则企图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变成一个反华反共的桥头堡,变成外部势力一枚牵制和遏制中国发展的棋子。这是影响“一国两制”全面准确实施和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主要矛盾,香港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乱象和一些社会矛盾的激化,都是由这个主要矛盾决定的。

从现象上看,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社会高度政治化、泛政治化和民粹主义化,是政府施政动辄得咎,是国家安全处于不设防状态,是国民教育难以推行,是充斥于媒体的对国家的各种负面报道,是学校考试题的荒诞不经,是把香港与内地隔绝的各种言论和举动,是为香港发展提供空间和动力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受到抵制,等等。究其本质,是香港内外反华反共势力蓄意制造的政治对立。他们的目标,不只是要搞乱香港,在香港夺权变天,而且要推翻国家政权,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有人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叫嚷,要让香港成为嵌进中国内部的“特洛伊木马”吗?不是有人誓言要“为美国而战”吗?美国国务卿蓬佩奥5月底发表的声明不是还透露说“美国一度希望自由和繁荣的香港能够为威权中国提供榜样”吗?所以,我上面讲的判断并不是我们的臆测,而是他们真实的妄想。我想,现在到了“打开窗户说亮话”、一语道破的时候了。只有把香港问题的本质点破、说透,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所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才有可能找到正确的根治的办法。当然,相对于身体疾病而言,社会问题成因更复杂,治理难度也要大得多。

这次中央采取果断措施,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显示的是一种拨乱反正的决心和意志,采取的是既治标又治本的办法,目的既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也是为了帮香港早日走出乱局和困局,重返正轨。如果任由香港局势在反对派和一些外部势力主导下发展下去,甚至顺着他们的腔调和他们设计的路径,通过仓促实行所谓“真普选”寻求出路,那么香港只会陷入恶性循环,社会会越来越分化,与国家会越来越对立,不仅繁荣稳定难以为继,“一国两制”也可能被他们毁于一旦。我还注意到,香港社会不少人已在展望2047年后“一国两制”的前途命运,我们确实要考虑一下,香港拿什么样的记录来获得届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的全国人民的新的授权呢?

有人说这次中央采取的是霹雳手段,用力很猛,担心国家安全立法会不会把香港管死,“一国两制”空间会不会因此而压缩。如前所说,我认为,如果这两者之间存在辩证关系的话,那么应该是:国家安全的底线愈牢,“一国两制”的空间愈大。从经济领域看,可以预见,立法出台后,香港社会恢复安定,营商环境、投资环境会改善,中央对香港的支持力度肯定会更大,包括大家关心的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问题,中央也会不遗余力地支持。上个月,林郑特首刚向中央政府提交了一份这方面的建议报告,已得到韩正副总理和中央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最近香港金融界的一位朋友还与我们谈到一个看法:全球几大国际金融中心的GDP与上市公司总市值的比例基本上都是1:1,只有香港是1:14。香港比其它金融中心多出来的13块钱,是中国的钱、世界的钱。香港资本市场根本不是香港的市场,而是中国的、国际的市场。因此,只要中国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只要中央政府继续高度重视香港的特殊地位,继续看重它作为世界与中国内地之间的超级联系人角色和转换器功能,只要中央在国际经济环境困难的时候继续力挺香港,还有什么理由担心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不保呢?从民生领域看,住房、就业、贫困等问题单靠香港自身条件解决,确实难度很大,但以国家之大,推出任何一项重大政策支持,都可能产生不可低估的效应。从自由人权保障来说,除了极少数作奸犯科、与国家“死磕”的人可能心有恐惧外,对于广大市民来说,立法更多地意味着是对他们的有力保护。他们从此有了免于黑暴恐惧的自由,有了安心乘地铁、逛商场的自由,有了在街上讲几句实话而不被“私了”的自由。特别是我们不用再为还未成年的孩子们担惊受怕,不用担心他们被“洗脑”,不用为他们一时冲动留下犯罪案底、毁掉一生而痛心疾首。香港的未来还有希望!这不正是香港走出困境、变乱为治的转机吗?

归结起来说,国家安全底线越清晰、屏障越牢固,香港越安定、繁荣,香港同胞与祖国内地人民的感情越亲近,香港的优势越凸显,自由发挥空间越大,社会创新活力越强,对国家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贡献也会越来越大。

前不久,我看电视时见到一位香港女市民在记者问她是否担心中央为香港制定国家安全法的问题时,一口气反问了5个问题:“全世界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有这样的立法,香港为什么不能有?香港自己立不了,国家为什么不能立?如果没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你怕什么?如果你犯了罪,为什么就可以不接受惩罚?你是谁,为什么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我钦佩这位女士独立思考和逻辑思辨能力,几句话简洁有力,讲出了浅显而深刻的道理。

以上我讲了4个“为什么”,也斗胆讲了许多直言不讳的话。为节省时间,我最后再请大家想一个带有终极性的问题,就是:谁人真心为香港?是成天在媒体上诅咒国家、到处唱衰香港、跑到外国乞求干预的那些人吗?是成天幻想着对中国实施“颜色革命”、等着看香港街头出现“美丽的风景线”的那些人吗?……在香港再次面临何去何从关键选择的时刻,我们确实更需要集体理性。

去年11月,正当“修例风波”风高浪急的时候,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就香港局势讲了三句话:“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这三句话句句掷地有声,力发千钧。香港局势正在发生积极而微妙的变化,我坚信:不论接下来香港再发生什么,也不论外面的人怎么说、怎么做,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将依照法定程序顺利完成有关立法,并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地实施。有了这部立法,“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就装上了杀毒软件,必定会运行得更安全、更顺畅、更持久!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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