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
马德里体系是针对全球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解决方案,既方便又划算。只需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组费用,便可在多达125个国家申请保护。通过一个集中化的系统,就可变更、续展或扩展全球商标。申请马德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省时、省钱、省事的。因为它手续便捷,费用在选择多个国家时会相对便宜。而且一般2年内就可以完成对自己商标的保护了。
马德里联盟目前有109个成员,覆盖125个国家。这些成员代表了世界贸易的80%,而且有潜力随着成员增加而扩大。WIPO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但缔约方可能对通过马德里体系的申请、注册或指定有特殊要求和程序。
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和共同实施细则规定成员国可以针对国际注册体系作出多种声明,特别是有关驳回通知和收取单独规费的声明。在指定一个缔约方时,要考虑这些以及其他声明。
注册条件
马德里商标注册须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必须先在国内注册商标成功后,方可提起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
(2)提交申请注册的国际商标范围不得超出国内商标申请的范围;
(3)注册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申请文件或指示必须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进行转交。
我国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办理途径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三.办理途径 |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
三.办理途径 |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
办理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 领取国际注册证
申请材料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2表格);
(3)申请人资格证明一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
0 准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注意事项
(一)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国际注册申请,时常收到这些国家的审查意见书或临时驳回通知书,给我国申请人的国际注册在时间和费用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在加入马德里联盟时,对马德里协定或议定书的某些条款做了保留或声明,对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某些要件进行审查时,主要依据本国法律和规定。因此,提醒申请人在填写外文申请表格时注意以下内容:
(1)企业性质一栏:美国要求必须填写,可接受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
0 Association,Joint Venture或者Parternership 等。
(2)商标意译一栏:新加坡要求中文商标必须对汉字进行逐一翻译,商标整体也要说明
0 有无含义;美国要求说明商标有无含义,是否表示地理名称,在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0 行业中是否有特殊含义。
(3)商品一栏:美国要求商品的申报必须符合其国内“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的要
0 求,马德里国际注册通用的尼斯国际分类只是作为参考。日本、韩国也有类似的要
0 求。建议指定美国、日本、韩国的申请人在填写外文表格(如MM2)时,10(a)
0 和10(b)最好一起填写。10(b)一栏是在指定国家对商品做限制,即在不超出
0 商品范围的情况下,对商品做出删除或细化。比如:美国不接受“服装”,但是接
0 受“服装,即衬衫、毛衣、风衣、裤子和运动外套”。
(4)指定美国时,必须填写MM18表格。MM18表格中Signature一栏必须为个人签
0 名,Signatory’s Name(Printed)一栏必须打印签字人姓名的拼音,Signatory’s
0 Title一栏必须打印签字人的职务。Date of execution(dd/mm/yyyy)一栏日期
0 的填写方式是日/月/年,比如2012年4月18日,应该填写为18/04/2012。
0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也要一并填写。
(二)国际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国际注册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马德里体系的优劣
如下图
来源:中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