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仲裁员:张洁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仲裁员:张洁

张洁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名家简介

张洁,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比较法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现为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上海律师协会考核委委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执业期间代理商事类纠纷案件每年均在15件以上。曾多次参加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等机构举办的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对于仲裁裁决的形成过程、影响裁决结果的各种因素、如何发挥代理律师的积极作用等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与认识。

曾在大型央企任职多年,从事法务工作。2003年起从事专职律师,担任多家海内外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长期参与委托人的商务谈判、投资、并购、外资公司设立等多起非诉项目,擅长为企业量身定做专项法律服务,协助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梳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业务流程。正在或曾经服务过的客户有:百联集团、陶氏化学、日本东芝、日本美津浓、远东国际、东森国际、天津物产、OTIS电梯、新加坡MM2、欧瑞康纺织机械、维联传热、中外运安迈世、上海中丝进出口、上海都市生活、五矿公司等知名中外企业。

擅长领域:

外商直接投资

公司法律事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仲裁员:张洁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电话:0451-82815701

82815702

传真:0451-82815770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抚顺街1号

Email:hrbzcw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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