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不仅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次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牵制了日军的绝大部分战力,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影响,其卓越贡献赢得了世界的尊重。
依据《波茨坦公告》中关于审判日本战犯的条款,1946年1月19日,盟军驻日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公布了《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特别通告》,并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正式宣布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负责审判被控犯有包括破坏和平罪在内的各项罪行的日本战犯。由于这一审判在东京举行,故称“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是和平对战争、文明对野蛮、正义对邪恶的一次大审判。它用法律手段严惩了策划、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次审判中的那些甲级战犯吧!
荒木贞夫
荒木贞夫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陆军大臣。生于1877年,和歌山县人,东京审判受审时69岁,男爵。出身于武士家庭,是旧一桥家的家臣荒木贞之助的长子。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历任驻俄武官、宪兵司令官、陆军大学校长、第6师团长、教育总监部本部长。桥本欣五郎中佐、长勇中佐等“皇道派”少壮军官策划并发动“三月事件”、“十月事件”等政变后,他出任犬养毅内阁及斋藤内阁陆军大臣。1936年“二·二六”事件后,皇道派被清洗,他被编入预备役。后任军事参议官、内阁参议、第1次近卫内阁及平沼内阁的文部大臣。和真崎甚三郎、林铣十郎同为日本“皇道派”领袖。在东京审判法庭之上,他的辩护人菅原裕全面否认检方所提出的“荒木对侵略思想进行宣传、教育及鼓吹”等指控,称“荒木所宣传的并非是鼓吹侵略的皇道思想,而是与侵略思想恰恰相反的日本自古以来的精神”。最终因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以及对中国实施侵略战争罪被判无期徒刑。8年后出狱。卒于1966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土肥原贤二
土肥原贤二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日军教育总监。生于1883年,冈山县人,受审时62岁。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日本陆军首屈一指的“中国通”,人称“满洲的劳伦斯”。曾任“满洲国”奉天(沈阳)及哈尔滨特务机关长、奉天(沈阳)市长、华北“自治政府”首席顾问、留守第1师团长、第14师团长、第5军军团长、陆军航空总监、东部军司令官、日本驻新加坡第7方面军司令官、教育总监等职。1932年晋升少将、1936年晋升中将、1941年晋升大将,期间虽有担任旅团长、师团长、军司令官等指挥官的经验,但最重要的活动是情报工作。由于是曾任袁世凯顾问的坂西利八郎的门下弟子,在“九·一八”事件之前已在中国活动二十余年,故中文流利。长期在中国从事间谍活动,当地中国百姓呼之为“土匪源”。“九·一八”后助清废帝溥仪从天津至东北;积极推动华北“自治”,逼签所谓“秦土协定”。为使华北脱离中国,土肥原指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策划将华北建成毗连“满洲国”的另一“小满洲国”。东京审判时被判处死刑。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东条英机
东条英机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首相。1884年生,岩手县人,受审时61岁。1905年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15年陆军大学毕业后陆续担任日本驻瑞士武官、陆军大学教官等职。1928年任陆军省整备局动员课长,1931年任参谋本部编制课长。1933年晋升少将,1935年出任关东宪兵队司令官,两年后任关东军参谋长。中日战争爆发时被派为哈尔滨派遣兵团的负责人。1938年5月出任陆军次官,两年后任陆军大臣。1941年10月晋升大将,同时出任首相、陆军大臣、内务大臣,后又兼任参谋总长,形成“东条独裁体制”。任内日本的对外扩张不断升级: 袭击珍珠港,发动太平洋战争,侵略东南亚和太平洋1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在中国发起衡阳会战、常德会战等战役。被普遍认为对在亚洲战场死亡千万平民、被虐待的上万盟军战俘等战争罪行负有最高责任。在东京审判中检方指控的五十五条诉因中,东条占了五十四条,最终作为战犯首恶被处以绞刑。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梅津美治郎
梅津美治郎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总参谋长。生于1882年,大分县人,受审时64岁。1903年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1911年以第一名的成绩从陆军大学毕业。曾任参谋本部总务部长,1934年任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第2师团长。1935年7月与何应钦缔结《何梅协定》,将国民党势力驱离中国河北省,使中国丧失了河北的全部主权。“二·二六”事变发生后,主张对叛乱实施镇压,并表示本师团已经做好随时出发讨伐叛军的准备由此深受陆军省的赏识,不久被任命为陆军次官。任内扩大了次官的权力,与陆军大臣寺内寿一及教育总监的杉山元组成陆军的核心,形成陆军的新统制派。1938年任第1军司令官。1939年9月—1940年10月任关东军司令官。任期内对东北抗日联军进行镇压,并驱使中国劳工在中苏边界修筑防御工事。成千上万的中国劳工死在修筑过程中或修筑后被集体屠杀。1944年任参谋总长。日本战败后代表日本在东京湾的美军战舰“密苏里号”上签署日本投降文书。原本梅津对此“不名誉”的工作表示拒绝,经天皇劝说,勉强接受。东京审判法庭最终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侵略罪被判无期徒刑。卒于1949年1月8日。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桥本欣五郎
桥本欣五郎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大政翼赞会总务。生于1890年,福冈县人,受审时56岁。1920年陆军大学毕业,旋即供职于军队情报机构,曾任参谋本部俄罗斯班班长、海拉尔及满洲里特务机关长、1927年派驻土耳其大使馆任副武官。期间受土耳其建国之父——土耳其共和国第一任总统凯末尔思想影响。1930年回国后任职于参谋本部,与其他青年军人一起成立了“樱会”。同时开始积极提倡结合凯末尔的近代民族国家运动及其本人所持独特的“天皇归一”主义的国家体制。次年樱会作为核心策划了后来被称为“三月事件”和“十月事件”政变,事件失败后受到禁闭处分。1933年任野战重炮兵第2联队长,翌年晋升大佐。1936年“二·二六”事件后,在肃军运动中被编入预备役,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恢复现役,以野战重炮第13联队联队长出征中国,因对英舰“瓢虫”号炮击,日本军方迫于压力命其退役。退役后组织“大日本青年党”(后改为大日本赤诚会),积极开展法西斯运动。1942年5月在“翼赞选举”中当选众议院议员,并就任大政翼赞会总务。在东京审判中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及对中国实施侵略战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获释后改造国家的野心不变, 1956年参加参院选举失败,1957年死于肺癌。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畑俊六
畑俊六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生于1879年,福岛县人,受审时67岁。1900年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05年升上尉。1910年陆军大学毕业,为当时最优秀的“军刀组”成员。一战爆发前被派往日本驻德大使馆任武官,回国后主要供职于参谋本部。1926年晋升少将后担任过炮兵部队的旅团长。1931年晋升中将,1933年8月任第14师团长。“一·二八”事变时奉命出征,回国后任航空本部长、“二·二六”事变后代替皇道派的柳川平助出任台湾军司令官。1937年8月任教育总监,同年11月晋升大将。1938年松井石根所辖中支那方面军建制撤销后,他任新组建的华中派遣军司令官。1939年出任阿部内阁的陆军大臣并在之后的米内内阁留任。1940年因“亲英美派”的米内光政拒绝接受来自陆军的联合德国的提议,在陆军强硬派授意下辞职,直接导致“亲英美派”的米内内阁的垮台。1941年至1944年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1945年4月任第2总军司令官。在东京审判中就其所负有日军对华暴行及对米内内阁垮台的责任问题进行集中辩论,最终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实施侵略战争罪以及无视违法行为的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于1954年假释,1958年被免。卒于1962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平沼骐一郎
平沼骐一郎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首相。生于1867年,冈山县人,受审时78岁,在东京审判被告中年龄最大,男爵。1888年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后进入司法省,最初十年主要在日本各地担任法官。自1898年开始主要担任检察官一职。后因在1910年“大逆事件”中任主任检察官,而获得晋升,于1912年及其后的十年间任检察总长。1921年任大审院院长、第2次山本权兵卫内阁的司法大臣(1923年),从此步入政坛。1926年山本内阁总辞职后为继续鼓吹神道思想而创立“国本社”并担任社长,网罗了一批极端保守的日本军官、高级官僚、枢密院及贵族院人士。后出任枢密院顾问官,并在1936年3月由首相广田弘毅推荐成为议长(其前提是平沼断绝与右翼团体的关系,解散国本社)。1939年出任首相,赞成日本驻德大使大岛浩、驻意大利大使白鸟敏夫缔结三国军事同盟的主张。同年8月,苏德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平沼内阁因此而解散。后在第2次近卫内阁中担任无任所大臣、内务大臣。他在日本政界称得上是“不倒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法西斯主义思想投合了少壮派军人的心理以及其在司法界数十年的资望。日本战败前夕,在围绕是否接受波茨坦宣言的重臣会议上,他明确反对日本无条件投降,主张继续作战。在东京审判中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实施侵略战争罪以及发动实施诺门坎事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卒于1952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广田弘毅
广田弘毅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首相。生于1878年, 福冈县人,受审时68岁。东大法学部毕业。1906年通过外交官·领事官考试。陆续出任驻荷兰、苏联大使。1933年出任斋藤实内阁的外务大臣,并在之后的冈田启介内阁中留任。在其任内推行对华外交三原则(“广田三原则”)为国民政府拒绝。1936年“二·二六”事变后,冈田内阁总辞职,于当年11月3日出任首相。在组阁过程中因日本陆军“统制派”强力介入,陆军推荐的五人入阁。在与陆军妥协的局面下,广田内阁恢复了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1913年规定陆军大臣及海军大臣除现役大将或中将外,预备役大将或中将也可担任)。1937年1月末,不足一年的广田内阁瓦解,广田在继任的近卫内阁中留任外相,缔结日、德、意防共协议、进一步介入中日战争。后因与军部政见不合而被迫退休。日本战败前夕,日本政府曾以苏联为中介向盟国寻求和平的道路。他受当时的外相东乡茂德的委托会见苏联驻日大使马利克,但苏联不久对日宣战,调停宣告失败。在东京审判中,法庭对导致军部独裁内阁的现役武官制的复活展开了问责,最终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实施侵略战争罪以及无视违法行为被判处绞刑,为七名死刑被告中唯一的文官。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星野直树
星野直树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企划院总裁。生于1892年,神奈川县人,受审时54岁。1917年东京大学政治学系毕业后进入大藏省,1926年晋升大藏事务官,1932年出任营缮管财局国有财产科长。同年,因其理财才能被招往“建国”不久的“满洲国”。历任“满洲国”的“财政部次长”、“财政部部长”,1937年出任“国务院总务长官”。在其任内与菱刈隆、本庄繁、三宅光治、冈村宁次等成立了“满洲之友会”。由其策划的五年产业计划、满洲重工业会社的成立、日满统制经济等等的实现均有其军部的后台人脉。为当时支配“满洲国”内政外交的 “兩キ三スケ”的五人之一。1940年任第二次近卫内阁的智囊团成员、企划院总裁兼无任所大臣。实施资本与经营分离的法西斯新经济体制,但其主张经济自主统制而与财经界对立,于1941年4月辞职。同年当选贵族院议员,10月进入东条内阁担任书记官长,重返政治中枢,成为东条身边的重要人物。期间还兼任总力战研究所所长、国家总动员审议会委员等职。在东京审判中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实施侵略战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58年被赦免后继续活跃于日本财界。卒于1978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板垣征四郎
板垣征四郎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生于1885年,岩手县人,受审时61岁。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与土肥原贤二是士官学校的同期毕业生。作为中国情报专家往返于中国与参谋本部间。1929年5月任关东军高级参谋,1931年与关东军作战主任参谋石原莞尔中佐共同策划实施“九·一八”事变(由石原制定计划,板垣执行,时人谓“石原之智,板垣之胆”)。1932年晋升少将,出任刚刚“建国”的“满洲国”的执政顾问,之后陆续担任奉天特务机关长、“满洲国”军政部最高顾问、关东军参谋长兼驻满大使馆副武官、关东军总参谋长。1938年6月晋升中将,成为第1次近卫内阁的陆军大臣,并在之后平沼内阁中留任,竭力主张日、德、意三国缔结军事同盟,亦周旋于汪精卫政府和蒋介石政府之间,一度考虑同蒋介石进行和平谈判。1939年任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1941年晋升大将后转任朝鲜军司令官。日本战败后,当A级战犯的逮捕工作在日本国内陆续开始时,时为第7方面军司令官的板垣身处新加坡,处于英军监视之下。在被认定为东京审判被告后,于1946年5月3日迅速被解送到东京,最终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实施侵略战争罪、实施张鼓峰、诺门坎事件以及无视违法行为的罪名被判处绞刑。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贺屋兴宣
贺屋兴宣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大藏大臣。生于1889年,广岛县人,受审时57岁。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后即进入大藏省工作,陆续出任主计课长、预算决策课长直至主计局长,精于理财,在日本有“财政魔术家”之称。因其负责制定陆军及海军的预算计划,因此与军中少壮派的关系也颇为亲密。1936年转任理财局长,翌年在林铣十郎内阁中就任大藏次官。四个月后在第1次近卫内阁中担任大藏大臣,与石渡庄太郎、青木一男并称“大藏省三羽乌”。卢沟桥事变爆发,中日开战,贺屋开始负责编制日本战时预算。1938年辞去大藏大臣,同年12月当选为贵族院议员,1939年8月任华北开发会社总裁,1941年10月任东条内阁大藏大臣,并编制日美开战的战时预算。作为东条内阁的核心成员之一,贺屋以大量发行战时国债及增加税收来支持东条内阁巨大的军事开支。这种经济政策是以掠夺中国的资源和以大东亚共荣圈为核心的区域经济视野下的产物。其本人也正因此被认定为A级战犯,最终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实施侵略战争罪被判无期徒刑。1958年获释后重归政坛,在第2次、第3次池田内阁中担任法务大臣。以自民党内右派元老闻名。1972年引退后,成立“自由日本守护会”,支持台湾。据已公开的美国档案可见,他曾协助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反共计划。在A级战犯中,他是在战后日本政界活跃时间最长的人物之一。卒于1977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木户幸一
木户幸一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内大臣。生于1889年,东京人,受审时56岁。出身显赫,祖母为日本明治元勋木户孝允之妹,其父木户孝正,继承侯爵勋位,官侍从长。他于1917年继承其父爵位。1915年京都大学法学部毕业后进入农商务省,陆续担任工务局工务课长、会计课长、产业合理局部长等职。1930年经友人近卫文麿推荐出任内务大臣秘书官长,1933年经西园寺公望推荐成为宫内省宗秩寮总裁。1937年任第1次近卫内阁文部大臣兼厚生省大臣。1939年任平沼内阁内务大臣。1940年经西园寺公望向天皇推荐担任内大臣直至日本战败。内大臣不但是最亲近天皇的重臣,也是联系天皇与内阁的枢纽。每次内阁改组和更迭都要由他上奏天皇裁可。因此不论是日美开战前的东条内阁、战争末期的小矶内阁还是收拾败局的铃木贯太郎内阁背后,都有他的强大影响力。他竭力避免让昭和天皇成为战犯并向国际检察局提交日记作为证据,以强调天皇并非好战主义者。因对天皇竭力维护,使得其证词对其他军人被告十分不利。引起了武藤章、佐藤贤了、桥本欣五郎等人强烈不满。最终木户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实施侵略战争罪被判无期徒刑。1955年假释。卒于1971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木村兵太郎
木村兵太郎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缅甸方面军司令官。生于1888年,埼玉县人,受审时57岁。1908年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16年陆军大学毕业。历任日本参谋本部部员、日本驻德国大使馆武官、野炮第22联队长、整备局统制课长、日本大本营野战兵器长官等职。1929年作为随员参加伦敦裁军会议,积极鼓吹日本自主发展军备。1936年晋升少将,担任陆军省兵器局长。1939年晋升中将,出任第32师团长,关东军参谋长。1941年4月—1943年3月任陆军大臣东条手下的次官。1944年8月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1945年4月23日,英军攻入仰光,木村溃逃(因此而使指挥系统瘫痪,造成大量死亡,后在日本遭到严厉批评),不久晋升大将。日本战败作为战犯被英军拘押在新加坡。被认定为A级战犯后,在开审当天被解运回东京。最终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的侵略战争罪、授权、命令、允许违法行为以及无视违法行为的责任等共计7项罪名,被判处绞刑。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小矶国昭
小矶国昭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首相。生于1880年,山形县人,受审时66岁。1900年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10年陆军大学毕业,与畑俊六为同期生。陆续担任陆军士官学校教官、参谋本部部员、航空本部员、陆军大学教官等职务。1926年晋升少将后任陆军整备局长、军务局长等职。1931年晋升中将,翌年2月出任陆军大臣荒木贞一的陆军次官。同年8月任关东军参谋长。始终主张在从中国获得资源的前提下,确立适应总力战体制的国防经济体系,并构想建设贯通朝鲜海峡的海底隧道,以实现资源和人员的输送。其后在1935年12月出任朝鲜军司令官。1939年任平沼内阁拓务大臣,1942年任朝鲜总督,1944年9月组阁,任中一度试图与重庆国民政府谈和而终告无果。次年4月即宣布内阁总辞职。这一届内阁被嘲笑为毫无实力的“木炭汽车内阁”(当时日本汽油储备已耗尽,汽车能源多靠烧炭,因动力不足,稍有坡度便无法前行)。在东京审判中他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的侵略战争罪以及无视违法行为的责任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1950年因食道癌病死狱中。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松井石根
松井石根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中支那方面军司令官。生于1878年,爱知县人,受审时67岁。1898年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06年陆军大学毕业。随后陆续担任驻北京及上海武官、参谋本部部员。1922年任哈尔滨特务机关长。1925年任参谋本部第二部部长。1928年皇姑屯事件发生后曾主张严惩事件策动者河本大作,以摆脱舆论对关东军的不利评论。1933年8月任台湾军司令官,同年10月晋升大将。1935年8月编入预备役,中日战争爆发后被征召为上海派遣军司令官。1937年10月任中支那方面军司令官兼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期间发生了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大量日军对华暴行。1938年7月起任内阁参议。是日本陆军中为数不多的“中国通”之一,对中国东南沿海各省地理形势都颇有研究。早年在中国受孙文 “大亚细亚主义”思想影响,曾支持辛亥革命。发起设立大亚细亚协会并就任会长。东京审判对他在南京大屠杀中作为最高指挥官的责任进行追究,并以“无视遵守条约的责任”被判处其绞刑。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南次郎
南次郎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关东军司令官。1874年生,大分县人,受审时71岁。1895年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03年陆军大学毕业后曾任关东都督府陆军参谋、陆军省军务局骑兵课长等职务。1919年以少将身份任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之后历任骑兵学校校长、陆军士官学校校长、师团长、参谋次长等职。一贯主张对满蒙强硬及应实行军事优先的国防策略。九·一八事变爆发前任第2次若槻内阁陆军大臣,事先已知悉阴谋,并暗中通知关东军提前行动,鼓动关东军扩大事态,并在未经天皇和内阁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命令日本驻朝鲜军司令官林铣十郎派兵奔赴沈阳支援关东军。1934年任关东军司令官。二·二六事件被编入预备役,担任朝鲜总督。他最后的职务是枢密顾问官。在东京审判中,法庭对南次郎在陆军大臣及关东军司令官时期的战争责任进行了追究,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侵略战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54年假释出狱,卒于1955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武藤章
武藤章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第14方面军参谋长。生于1892年,熊本县人,受审时53岁。1913年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20年陆军大学毕业。1937年3月任参谋本部作战课长。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强烈反对石原莞尔的不扩大方针,主张对中国强硬政策。同年12月赴中国担任中支那方面军参谋副长,1938年7月调任华北方面军。1939年晋升少将后任陆军省军务局长,历经阿部、米内、近卫、东条内阁。在其任内军部权力急速膨胀,日本对外侵略步伐进一步加快,而日本正常政党活动和议会政治陷入停滞。1941年晋升中将后任近卫师团长、近卫第2师团长。1944年10月任菲律宾第14方面军参谋长。日本战败后,国际检察局在追究东条政府的责任时,田中隆吉的证词将武藤送上了被告席。在东京审判中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的侵略战争罪、命令、授权和允许违法行为以及无视违法行为的罪名被判处绞刑,是7名死刑被告中军衔最低的一人。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永野修身
永野修身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军令部长。生于1880年,高知县人,受审时65岁,是日本资格最老的海军将领之一。海军兵学校及海军大学毕业。1920年任日本驻美大使馆副武官,后随同当时的海军大臣加藤友三郎参加华盛顿会议。1924年担任军令部参谋和第3战队司令。1928年晋升中将,翌年出任海军兵学校校长。积极主张扩充海军。1930年任军令部次长,并参加了次年举行的日内瓦会议。1933年横须贺镇守府长官,次年晋升大将。1935年参加第二次伦敦军备缩减会议,在会议上发表了日本的退出声明。1936年出任广田内阁的海军大臣,翌年任联合舰队司令,1941年4月9日军令部总长直至1944年2月受东条英机排挤被迫辞职,任日本天皇最高海军顾问。1943年获元帅称号。作为海军中力主开战的代表,对日本偷袭珍珠港和发动太平洋战争负有重大责任,在东京审判审讯过程中患急性肺炎,1947年1月5日死于东京圣路加医院。
冈敬纯
冈敬纯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海军省次官。1890年生,山口县人,受审时56岁。1911年海军兵学校毕业,1923年海军大学毕业。1932年参加日内瓦裁军会议。1939年晋升少将,任军令部第3部长。1940年10月任海军省军务局局长,1942年晋升中将,1944年7月任海军次官,9月任镇海警备府长官。作为整个中日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海军军政的负责人,网罗一批强硬派军官,设立负责国防政策的军务局第2课,并任命鼓吹开战的石川信吾大佐为课长。第3次近卫内阁末期,在日本面临和战选择的关键时期,他不顾海军部内部反对之声强硬命令海军开战,与当时的海军大臣岛田繁太郎一起成为部内强硬派的代表。日本战败后,被木户幸一指名为海军内部最强硬的对美开战派,由此成为A级战犯,在东京审判中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侵略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卒于1973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佐藤贤了
佐藤贤了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陆军省军务局长。1895年生,石川县人,受审时50岁,最年轻的A级战犯。1917年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25年陆军大学毕业。先后任野重炮第6联队大队长、陆军大学教官、军务局课员。1938年3月3日在日本众院会议上,佐藤在对国家总动员法委员会法案进行主旨说明时,以中佐的身份对发表异议的议员大喝“闭嘴!”“闭嘴事件”成为了象征日本军部强硬态度的标志性事件。晋升大佐,任大本营陆军报道部部长。1941年出任陆军军务课长,同年晋升少将。次年出任东条内阁的陆军军务局长。1944年12月转任中国派遣军参谋副长。日本战败后,木户幸一向国际检察局指证佐藤为陆军强硬派代表,佐藤由此成为A级战犯。在东京审判中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侵略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56年被释放,担任过东急管财社长。晚年仍坚持“大东亚战争”为圣战。卒于1975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重光葵
重光葵
身份: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外务大臣。生于1887年,大分县人,受审时58岁。东京大学德国法律科毕业,1911年通过外交官考试进入外务省。陆续担任过日本驻德、英等国大使馆书记官。1930年出任驻华大使。1932年中日“一·二八”事变的停战协议签订前,重光葵在上海虹口公园举行的天长节庆祝仪式上被朝鲜独立运动家尹奉吉炸断右腿,但仍出席并完成了停战协议,此举不但让军部对其抱有好感,也在国民中塑造了一个鹰派外交官员的形象。1933年5月开始,历任外务次官,日本驻苏联、英国、中国大使。1943年4月起,任东条内阁、小矶内阁、东久迩内阁外务大臣。1945年9月20日,作为日本帝国政府代表在泊于东京湾内的美国战舰“密苏里”号与梅津美治郎一同签署了日本投降文书。东京审判最终以对中国、美国、英国及法国侵略罪以及无视违法行为罪名被判处7年徒刑。1954年12月刑满释放。后任第1次鸠山内阁的副总理兼外相。在此任期中,他成功地主持了日苏两国间的外交事务,促成日本于1956年加入国联。卒于1957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自审问之日算起。
岛田繁太郎
岛田繁太郎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海军大臣。生于1883年,东京都人,受审时62岁。1904年毕业于日本海军兵学校,1915年毕业于日本海军大学。1928年出任日本海军巡洋舰多摩号、战列舰比睿号舰长。1930年任曾任日本联合舰队参谋长,1931年任潜水学校校长。一二·八事变中,任第三舰队参谋长。1934年晋升中将。1935年12月任军令部次长。后历任第2舰队、吴镇守府、1940年5月任中国方面舰队司令长官,同年11月升海军大将,横须贺镇守府司令长官。1941年日美开战前夕出任东条内阁海军大臣,开始不遗余力地协助东条。东条内阁倒台后被编入预备役。在东京审判中最终以对中国、美国、英国侵略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55年被释放,卒于1976年。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白鸟敏夫
白鸟敏夫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驻意大利大使。生于1887年,千叶县人,受审时58岁。与松冈洋右、大岛浩同为日本“轴心派”首领人物。1915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后进入外务省,在中国香港、美国、中国和德国等地任职。1929年任外务省情报部第2课长,翌年任情报部长。与军部以及大川周明等法西斯文人长期保持密切关系,倡导对英美展开强硬外交。“九·一八”事变爆发时,与当时的内阁书记官长森恪以及陆军的铃木贞一一起强硬地抵制来自国联的谴责,并竭力制造日本脱离国联的舆论环境。1933年任日本驻瑞典大使。1938年任日本驻意大利大使,期间与住德大使大岛浩积极促成三国同盟。1940年出任外务省顾问,再次为轴心国同盟的缔结而奔走呼号,终得成功。后任众议院议员、大政翼赞会总务、盟邦同志会会长等职务。东京审判开始时白鸟已患喉疾,因“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被判无期徒刑,1949年病死狱中。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铃木贞一
铃木贞一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企划院总裁。1888年生,千叶县人,受审时57岁。是日本军队中“中国通”之一。1910年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17年陆军大学毕业后历任参谋本部支那班部员,上海驻在员,参谋本部作战课部员,北京驻在员。1931年8月任军务局支那班长。“九·一八”事变后他和白鸟敏夫等人持同样的立场,主张日本脱离国联。1937年晋升少将,1938年4月任第3军参谋长,同年12月任兴亚院政务部长。1940年升中将。1941年4月任国务大臣兼企划院总裁,在东条内阁中留任至1943年10月。他担任企划院总裁时正是日本确立国防国家体制和战力增强计划的关键时期。1941年10—12月的御前会议正值太平洋战争开战前夕,铃木在会上报告了日本经济和军事力量的数量分析结果,认为3年后日本将没有石油,不仅产业衰退,军事行动也变得不可能,那时不仅仅是中国、满洲,连朝鲜半岛和台湾也将丢失,因此主张与美英开战,占据南方资源。辞去企划院总裁职务后当选为贵族院议员。在日本战败前还一直担任日本产业报国会会长,竭力保持日本的军需生产。东京审判中被判无期徒刑。1955年假释,1958年被赦免。出狱后的一度应“电力王”的松永安左卫门之请出任产业计划会议委员,但拒绝了自民党请他出马参加众院选举的邀请,未再担任公职。1989年以100岁高龄死去,是东京审判A级战犯中活得最长的人。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东乡茂德
东乡茂德
身份:证人;甲级战犯被告
简介:外务大臣。生于1882年,鹿儿岛人,祖先是朴姓朝鲜人。受审时63岁。1908年东京大学德语系毕业,经过五次考试后于1912年成为外交官。之后陆续任欧美局第1课长、驻美大使馆一等书记官、驻德国大使馆参事官等职。1933年2月任外务省欧美局局长,翌年6月任欧亚局局长。1937年任日本驻德国大使,期间因与大岛浩在日德缔结同盟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而于次年转任驻苏联大使,经历了日苏渔业交涉、诺门坎事件停战交涉以及缔结日苏互不侵犯条约、通商条约等事件,使得日苏间冲突暂告一段落。1941年10月—1942年9月任东条内阁外相兼拓务相。1942年,因反对设置大东亚省而与东条英机发生冲突,辞去外相。1945年再次出任铃木内阁的外相,同时兼任之前反对设立的大东亚相。在东京审判法庭上,东乡曾提交一份长达130页的口供书,辩称自己反对三国同盟、赞成日本与英美保持和平关系。最终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侵略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1950年病死狱中。
判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自审问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