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全力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发展,2018年,陕西省司法厅制定下发《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十条措施》。《措施》出台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开辟了新途径

成立 “一带一路”律师学院。2019年4月9日,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律师协会、西北政法大学联合成立“一带一路”律师学院,为全省、全国培养适应“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的国际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同时兼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法、国际法与比较法的需求,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国际之间的交流搭建良好的平台。1年来,共开展培训16期,培训4052人次。

建立陕西律师涉外法律人才库。2018年下半年,陕西省律师协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成立了我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68名,为我省涉外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贮备。在此基础上,推荐了32名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具有突出业绩的优秀律师申报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经过4个月的集中审核、严格选拔和公示程序,我省共28人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将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国际性、高水平的法律专业支持。

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开展对外交流培训,探索“一带一路”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新模式。2018年11月,应新加坡律政部邀请,我省23名青年律师代表赴新加坡开展“新加坡-陕西律师学习交流计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交流。深化了陕西和新加坡律师行业业务发展、行业交流等领域的互联互动、共享共赢,为跨区域经贸合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19年,在省律师协会大力倡导下,各律师事务所也纷纷走出去开展学习交流,分别赴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开展律师培训13余次、培训50余人。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交流合作实现了新突破

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法律服务合作。参加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作为全国5个发言的司法厅厅长之一,以“区域经贸发展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和地区深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为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支持。

承办了国际公证联盟亚委会会议,加强公证国际交流。2018年9月6日,省司法厅在西安承办国际公证联盟亚洲事务委员会第八次工作会议。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际公证联盟主席何塞•马奎诺•拉诺,国际公证联盟副主席、中国公证协会会长郝赤勇,陕西省副省长胡明朗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40余名国外代表和80余名本国代表参会。会议围绕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公证事业共赢发展主题,共商公证事业发展大计,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形成了一批理论交流成果和实践共识。

开展中国和澳大利亚法律援助业务合作。承接中国和澳大利亚两国政府批准的中澳人权技术合作项目,2018年5月28日,举办陕西省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及法律援助需求调查(中澳项目)培训班,加强了我省与澳大利亚人权技术合作,对未成年人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2019年4月8日至10日,举办中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建设研讨会,司法部、澳大利亚以及陕西、江苏、浙江等16个省市代表参加,深入探讨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需求和服务质量保护等内容。

举办“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助力完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机制。2018年9月8日,由陕西省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市天同(西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在西安举行。专家学者、律师、文化教育界和新闻界人士等500多名嘉宾共同参与论坛,共同研究探索涉外人才交流互鉴新形式,为提高当代律师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服务能力提供了理论实践支撑。

成立首家知识产权公证研究中心,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理论研究。2018年5月7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公证研究中心在西安成立。研究中心由陕西省公证协会、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汉唐公证处共同联建。该中心是主要开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的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内容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培养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队伍,组织和引导全省公证机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新业务领域。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引进来迈出了新步伐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政策支持。制定出台《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陕西实行合伙联营实施办法》,引进先进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成立我省首家香港陕西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永嘉信周启邦(西安)联营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进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推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聘请中国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研究制定律师从事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指引,不断提高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邀请新加坡律政部代表团来陕访问交流,加强法律服务国际交流。2018年9月,2019年9月和10月,时任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现任律政部副常任秘书潘家煌分别率团三次来陕,参访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省贸促会、西安仲裁委员会以及律师事务所,与省司法厅座谈交流,分别就企业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新法律服务合作等业务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搭建新加坡和陕西律师的交流合作平台,形成了定期互派律师实习,开展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协作等框架性协议。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基地建设。在西安国际港务区筹建“一带一路”陕西国际法律服务园区,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建设高端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区。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集聚区,全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将园区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平台。在西咸新区建设“一带一路”创新法律服务中心,筹建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和“一带一路”法律查证中心。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协作配合形成了新机制

与新加坡建立了“一带一路”民商事仲裁协作机制。2018年9月7日,新加坡律政部代表团在西安仲裁委员会参访,并就相关仲裁业务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围绕“一带一路”纠纷化解和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发展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讨论,分享了彼此的经验和成果。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与西安仲裁委员会签署备忘录,双方达成合作协议,为防范解决跨国争端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建立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协调联动机制。利用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作为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与“丝绸之路”相关机构建立教育培训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加入丝路法医联盟,在西安举办丝路法医联盟国际会议,筹建“生物证据科学院”,助力西安打造全国乃至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鉴定技术转化和应用中心。华大基因设立陕西西咸新区华大法医司法鉴定所,推进“一带一路”司法鉴定服务、合作与人才教育。

建立涉及“一带一路”矛盾纠纷调解解决机制。积极配合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引领区,筹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管理中心、“一带一路”国际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积极配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西安设立丝绸之路仲裁中心,鼓励境内外当事人选择西安作为争议解决地。加强对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和化解,推动完善商事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互动体系,发挥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的多元需求。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

律师公证放管服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在杨凌示范区下放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省级许可权,在陕西自贸区7个板块下放了执业初审权,审批期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证便民服务的通知》,将出生证、身份证、学历证公证等44项公证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让群众享受到减证便民的政策红利。

成立自贸区法律服务中心。2018年4月15日,陕西自贸区首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国际港务区揭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专业机构合作,设立“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陕西办公室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为企业提供的金融、保险、法律、财务、咨询以及风险化解与纠纷调解等“一站式、全流程”综合服务。陕西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揭牌运营,将吸引更多进出口、贸易、科技、互联网等高附加值企业落户,加速推动企业创业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陕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深入合作。

开展双随机抽查,推动服务质量提升。根据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省司法厅加强行政监管,采取定向或不定向方式,通过摇号、机选等确定抽查对象,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收案登记、财务管理、案卷归档、社保开户及缴纳等事项开展了抽查,对公证处组织建设、执业活动、公证质量、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档案管理、财务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实施了重点检查。有效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依法执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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