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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程方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全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汪小明董事委托程方方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方方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22项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22660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266万元。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此计划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2-008)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技改技措和设备更新投资计划》。
同意公司2022年度安排技改技措项目投资58642.20万元,设备更新投资5437万元,投资总额为64079.20万元。
同意将此计划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9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2-009)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1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01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金堆城钼矿总体采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金堆城钼矿总体采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调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12)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债权类资产的议案》。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部分债权类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债权类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东沟钼矿采矿场东帮渡河剥离工程项目立项的议案》。
同意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东沟钼矿采矿场东帮渡河剥离工程项目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渭南金城工业园建设职工倒班宿舍项目立项的议案》。
同意渭南金城工业园建设职工倒班宿舍项目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3)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占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7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2、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诚信义务。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4、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及会计事项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7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48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84万元后,2021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564万元,加上此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171万元,总计可用于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73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按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3,226,604,4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32,266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9,469万元待以后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按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3,226,604,4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266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9,469万元待以后分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计可用于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735万元,结合公司目前运营及财务状况,本次利润分配能够使投资者更好的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田高良、杨嵘、杨为乔、刘刚发表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1、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8693.6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0958.26万元,具体如下:
上表所列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的计划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计划较实际减少的的主要原因:一是未发生与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贸易业务;二是减少采购控股股东金钼集团的商品;三是减少与陕西金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项目。
另外,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批准,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2021年度属于此情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022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4885.68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计划较上年计划减少的的主要原因:一是取消与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贸易业务,二是减少采购控股股东金钼集团的商品。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程方方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67号
经营范围:矿产品(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除外)的加工、科研与销售;新型建材的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项目投资(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施工;工程承包;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土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设施承装、维修与实验;通信设施的技术服务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2、陕西金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辉
注册资本:20000.00万
成立日期: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六日
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西段67号金城大厦二楼西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矿山工程、房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运输(仅限矿内运输);装卸倒运;道路养护(仅限于矿内道路);吊装;建材销售;租赁业务(工程机械设备、工程施工设施器具、房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3、渭南产投金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丁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67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修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安防工程,停车场管理服务,供水、供暖服务,综合商店,浴池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股东参股
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蓁蓁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五日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4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岩土工程;测绘、钻井施工、桩基检测;房屋租赁;土地规划;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规范编制;工程咨询;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土工及建材试验、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监理;城乡规划编制;环境评价;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工程造价咨询;劳动安全评价;工业工程、矿山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承包;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加固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施工;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矿石化验、化验技术服务、选冶试验咨询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5、宝钛特种金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和平志
注册资本:6746.06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城路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制造销售(除专营);钨、钼、钽、铌等难熔金属材料加工、钛、钛阳极、钛板式换热器、钛阴极辊等钛材的深度加工、制造、稀土金属冶炼、中间合金产品及各种金属复合材料的销售(凭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6、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万明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住 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及其加工;开展煤炭经营的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7、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刘会
注册资本:2520.65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七年三月十四日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79号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坚持公正、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2、协议中固定费用的交易严格按固定费用结算;
3、协议中为预计费用的按实际交易量及金额结算;
4、采取市场定价或公开竞价方式的交易按当期市场价格或中标价为结算依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公司与金钼集团发生的经常性、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结算,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9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邓小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雪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收费为95万元,与2021年度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及相关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其担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的资格及相关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意续聘大信担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1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下转D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