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使用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少。即便是仍在坚定地使用死刑判决的中国也已在致力于减少死刑的使用。
2008年,人权组织负责人指出,由于继续支持死刑,美国已成了“全球的弃民”,成了紧随中国、伊朗、沙特阿拉伯之后的全世界第四大死刑执行国。
从1977年恢复死刑以来,美国已有1385名罪犯接受了绞刑、枪决、毒气处决、电刑或致命性注射。
根据一名历史学家的说法,“(支持)死刑和(较高的)谋杀率、监禁率一样,彰显了美国与其他发达民主国家的不同”。
不过,美国的刑事司法领域出现了一个出人意料的趋势:死刑判决数量自2009年开始减少。2008年的死刑判决是111例,达到自1976年恢复死刑以来的最低点。
大部分资料显示,在可以选择适用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时,保留死刑制度的各州陪审员和法官都更倾向于避免使用死刑。
美国死刑判决使用的减少可以归因为一系列因素,包括因受不实指控而被无罪开释的人的数量增加。
仅在2013年,就有87名遭到不实指控的人被无罪开释,创历史新高。
很多不实定罪都是由执法机关发起的,或是警方和检方通力合作的结果。
2014年2月,华盛顿州州长宣布,他在任期间不会执行死刑,这是过去几年内第三个做此声明的民主党州长。
同20世纪90年代死刑执行高峰期相比,到2014年,死刑判决跌幅超过60%。
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也促成了死刑判决数量的减少,尤其是,死刑违背了反对残忍和不寻常惩罚手段的第八修正案。
来自废除死刑组织的压力已经迫使大部分药品提供者停止生产用于致命注射的传统“死亡鸡尾酒”。
由于美国的厂商不再生产此类产品,刑期已定的处决不得不临时拼凑,导致执行时间过长。
例如,2014年1月,在俄亥俄州实施的一次注射死刑使用了之前从未用过的混合药剂,致使死刑过程持续了25分钟。
该名罪犯的律师曾试图阻止行刑,称该试验性方法会导致“医学上被称为空气饥饿的现象”,令罪犯在挣扎求生之余经历“极度痛苦和恐惧”。
2014年7月,死刑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此次耗时1小时57分的注射死刑发生在亚利桑那州,受刑者叫约瑟夫·R·伍德,是名杀人犯。
按照原本的设计,行刑过程约15分钟。
这次超时事故激起了关于死刑药物类型和来源的议论,并迫使亚利桑那州暂停执行死刑。
目睹伍德受刑过程的人证实,伍德曾数百次喘着粗气,“大张着嘴,胸部鼓起,腹部抽搐”,好像一台“活塞机”。
多年来,新加坡一直在考虑“废除死刑”。该国的死刑率是中国的两倍,是美国死刑判决最多的州得克萨斯州的24倍。
2006年,该国75岁的首席死刑行刑官在退休之际承认,自己在50年的职业生涯中绞死了约1000人,平均每月处死2人。
因为能在90分钟内处决7名罪犯,他曾获得“全球最快绞刑手”的美誉。
他回忆说,在1964年最忙的那段时间,“曾一个上午处决了18人”。
在新加坡,杀人或以走私贩卖为目的持有少量毒品(海洛因15克、可卡因30克、冰毒或大麻500克)都会被判处强制性死刑。
但自2004年起,新加坡的死刑执行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平均每年66起降至2004年后的平均每年仅5起。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如今对于持有毒品案,检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提起指控。
由于适用死刑的案件有一定门槛,检方往往会通过起诉被告持有少于死刑规定量的可卡因、海洛因、冰毒和大麻的方式避免死刑判决——法庭观察员私下为“14.99指控”。
就某种层面而言,这种规避死刑的务实方式与19世纪英国的做法非常相似,彼时,英国的法官往往通过编造盗窃数额的方式,将死罪(适用于盗窃数额超过12便士的窃贼)降格为轻微盗窃罪(数额少于12便士),让罪犯逃过绞索之劫。
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不同,新加坡在有些情况下允许死刑犯享用刑前餐和最后探视,但在执行死刑时依旧禁止亲友在场。
中国已经公开宣布打算改革死刑程序,尤其是在几起令人尴尬的冤案之后。
在其中一宗冤案中,一名男子因杀妻被处死。孰料之后若干年,他的妻子却活生生地出现了。
据说,正是该案触发了旨在“少条、慎杀”的死刑改革。
这种主张在先前的制度之下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彼时,有的死刑案件甚至不到一小时就结案。
此外,中国的法律没有划分一级、二级、三级谋杀罪,这也是杀人犯不能得到轻判的原因之一。
2011年。中国宣布对12种非暴力罪行以及超过75岁的罪犯不再适用死刑,人权斗士为此欢欣鼓舞。
这是自1979年以来中国首次减少死罪种类。
但批评者认为,这不过是做做样子,因为那些不再适用死刑的基本是伪造票据偷税漏税、走私文物等原本就很少会被实际判处死刑的罪行。
此外,刑法仍规定了40多项死罪。
世界上约90%的死刑发生在亚洲,但由于缺少数据,我们无法获知越南和朝鲜的确切死刑量。
新闻偶尔会对公开处决进行报道,比如2013年的朝鲜事件,80名罪犯因观看韩国娱乐视频、拥有《圣经》等罪名被枪决,有一万名群众被迫在现场观看。
此类消息多出自“不明消息源”,比如脱北者。但传闻往往是研究封闭国家死刑问题的研究者唯一可以得到的资料。
与上述“神秘国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大部分南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尽管印度仍有400名罪犯被判死刑。
印度最高法院在1980年裁定,死刑只适用于“最罕见的案例”。
自1947年独立以来印度施行的死刑案例不超过50起。对造成166人死亡、数百人受伤的2012年孟买袭击事件中残余的恐怖分子实施的绞刑,是自2004年以来印度首次执行死刑。
2012年11月12日,印度、巴基斯坦以及其他国家投票反对联合国大会要求禁止死刑的决议。事实上,一些国家已经取消了对死刑的非正式中止。
2012年11月15日,巴基斯坦以杀人罪名绞死了一名士兵,这是该国4年来第一次执行死刑。
2001年塔利班倒台之后,阿富汗很少执行死刑,但2012年11月,该国有名罪犯在两天之内被绞死。
与此同时,斯里兰卡等国则苦于找不到刽子手。招募刽子手的广告发布后,应征者有178人,而一心希望招募失败的待决犯则有369名。
进入候选刽子手名单的人中有退役士兵、人力车夫、工人,有个独眼男子和一名学生。有名女性因“过于情节化”没能入选。
还有10个人或者太老,或者太年轻,也被淘汰。
对候选人的唯一要求是受过初等教育。
一旦人选敲定,两名新刽子手就将接替两名老刽子手,后者中一人已到了退休的年纪,另一人被提拔到其他岗位。
不过,首先要解决的题是如何训练新手,因为绞刑已有30多年没在斯里兰卡被执行过了。
在刽子手方面,印度的运气要好一些。印度北部城市勒克瑙的一名刽子手自1965年从父亲手里接过这份工作以来执行过40次死刑,但无一发生在最近20年。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1983年印度最高法院规定,死刑只能适用于极特殊的案例中。
从采访中可以明显看出,这名刽子手对自己的工作很自豪,尽管如此,他也承认自己会确保“死亡尽可能迅速且无痛苦”,“一落下就死了,甚至在下落过程中就死了,这是我的专长”。
他补充说,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子承父业。
非洲的斯威士兰在20世纪晚期也“迫切需要一名刽子手”,或者“一个能够”清理马扎巴中央监狱冗长的死刑名单的人,“男女皆可”。1998年,距离上次行刑已经过去15年了。
司法部部长报告说,他很乐意看见女性行刑手,“建议她们来试试”。
无论在哪里,找刽子手最大的障碍在于这个职业带来的污名,换言之。“没人想接近你”。其他人表示“这是一份孤独的工作,”而且,“你有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