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1976次会议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票数,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提出的要求“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从此中国正式重返联合国合法席位,发挥着东方大国应有的责任和权利。
这次投票中,有几个你也许一直没注意的细节。
一是欧洲24个国家有23个投票支持我国加入联合国,仅马耳他一国反对。
二是前苏联和美国在联合国有三票投票权,投票时,苏联就动用了三个投票权投了赞成票,美国虽然反对,但是美国只投了一个反对票,并未启用另外两个投票权。
三是那时候一些处于分裂状态的国家还没有联合国投票权,比如说韩国,朝鲜,越南,德国等。
四是加拿大和新加坡也投了赞成票,柬埔寨以及巴西等南美几个大国投了反对票,澳大利亚始终如一的跟随美国投反对票。
铭记历史,牢记使命,中国一定会越来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