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制十分严厉

1994年,美国青年费依,酒后在新加坡闹事——把油漆倒在别人的汽车上。新加坡地方法院依法判处他抽打6鞭和监禁4个月,并罚款3500新元。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为他求情免除鞭刑;费依的母亲拿着数千名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签名的请愿书,以求免刑;美国舆论界更是大加干涉。面对种种压力、新加坡态度十分坚决:“新加坡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任何人都必须受同一部法律的约束。”高级法院维持原判,用藤鞭教训了这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洋人。

在新加坡,一只上架销售的手提包,如果不明码标价,要被处以5200元(相当于人民币2万多元)罚款。

历经20年以上的公共教育与针对乱扔垃圾的严厉措施形成了新加坡今日整洁、充满绿色的新面貌。对于任何形式乱丢垃圾的初犯者法律规定罚款1000新元,而对于有前科者则处罚2000新元并当众清理一处公共场所以示警告。由禁止乱丢垃圾而延伸到在新加坡进口、贩卖或拥有任何口香糖是被禁止的,因为口香糖实在很难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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