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10 亿收购谭仔,只为那一滴香汤底秘方?你我只当说笑。但在世界各地,食谱确实有价有市。联合利华(Unilever)去年就以 1.4 亿美元,买下食品公司 Sir Kensington 的茄汁配方。内含 1,500 套食谱的烹饪书 Modernist Cuisine: The Art and Science of Cooking,即使定价逾 600 美元,也能登上畅销书榜。在这个网上充斥免费食谱的时代,如何能以这些心血结晶获利,成为厨师们最苦恼的事。
Modernist Cuisine 的作者 Nathan Myhrvold 是从微软技术总监转职为厨师的奇人,他认为:食谱和电脑的程式代码(Code)肯定有相似之处。独特产品的配方就像是受版权保护的程式。他还质疑,假如音乐和诗歌也能受版权保护,并能借此牟利,食谱理应也享有同样待遇。但问题是,食谱基本上只含配料的名称和比例,难以证明原创的部分,所以绝大部分作品都不受版权法保护。这让 Myhrvold 想起当年在微软工作,把多款字型加入视窗程式的事。世上有数千款字型设计。设计是由一组座标点绘制而成。但据法庭判决,只有字型的名称受保护。你输入的座标点就像食谱的比例一样,不受保护。这是胡来的,可这是法律。像近年流行的牛角冬甩(Cronut),虽然食谱和制法不受保护,但糕点师 Dominique Ansel 把Cronut一字列为商标,并积极狙击仿制品。
但商标只能保护品牌,无法主动带来进帐。而若为食谱申请专利,则要花上数千美元,还需符合独特和有用的资格。对大部分厨师而言,既不划算也难实现。Myhrvold 举例:假如我要为自己的甘荀蛋糕申请专利,并说因为加了肉豆蔻皮和红椒,因此它是特别的,也很难取得专利。他解释:因这是厨师做的事。但若是一种无人用过的新型化合物,你就可获得专利。换言之,厨师想要保护创作,也是无能为力。Myhrvold 强调,对食谱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厨师的利益。他以心太软蛋糕(molten chocolate cake)为例,这款由 Jean-Georges Vongerichten 于 1986 年首创的甜品,如今风靡全球。Jean-Georges 的食谱得以称霸,因它将朱古力蛋糕重新定义,而你只要不烘透就行。Myhrvold 相信:假如他已(能够)为食谱取得版权,即使每百个蛋糕收取 5 美分,也该够买下他全部餐厅所在的大厦了。
纽约版权法专家 Natasha Reed 解释:版权法不保护仅具实用性的文章、意念、事实或公式。因此,只有当食物所含有的创意特征,能够(在实际上或概念上)与食物的实用性分割时,版权法方会适用。换作美国以外,情况也差不多。瑞典专利和注册署的 Martin Berger 亦指:这样的教学,既非原创,也非个人,不具备作为艺术作品的资格。
要令食谱变成千万美元,关键在于版权而非成品?Sir Kensington 的合伙创办人 Scott Norton 坦言:从一开始,我们就为原始配方的文字档加设密码。我们绝对认为这些都是我们自己的原创作品。惟他承认:当时我们未开公司及证明配方有价,没人会单看配方,觉得它们即使不受市场欢迎也能产生庞大价值。Sir Kensington 的团队和声誉带给我们的,比这些不断发展的配方要多。
新加坡熟食档了凡香港油鸡饭面夺得米芝莲一星后,据报档主陈翰铭开价至少 200 万新加坡元,出售其油鸡制作秘方。 但有新加坡食神之称的司徒国辉认为,真正价值远超于此。一份档贩食谱,不仅取决于调味和制法,还有它的声誉。虽有很多看来相同,但具代表性的小贩会在其菜式当中,加入许多超出表面所见的细微之处。这些都是功夫,不是你拿着食谱,就能在小厨房内量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