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法院破获一起“援交”诈骗案

近日,乐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外电信诈骗案,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支付宝公司接到十余名新加坡客户匿名申诉,称其被色情诈骗。同月,新加坡警方向支付宝公司通报类似作案手法的案件信息,并提供多个作案微信账号协助侦查。同年7月,侦查机关将涉案的三名江西籍诈骗人员戴某甲、郑某、戴某乙抓获。

2015年以来,被告人戴某甲利用虚拟定位软件修改定位,将登录地址设置为新加坡等地,并使用年轻漂亮女性头像的微信,引诱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微信用户加其为好友,谎称其为女留学生,因生活困难缺钱做“援交”,骗称可以提供性服务约对方见面,在对方到达约会地点后,又以害怕警察钓鱼执法,不收现金为由,诱骗对方去购买支付宝预付卡或充值卡作为援交定金,并要求对方将购买凭证或卡拍照发送至其指定电子邮箱内,在获取卡的账号与密码后迅速出售给网上专门收购支付宝卡、充值卡的买家销账获利。2017年2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戴某甲将骗得的价值人民币184300元的支付宝卡和新加坡币1250元的充值卡出售给被告人郑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80424.50元。同年2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郑某也在微信聊天中向新加坡被害人发送诈骗信息11272条。2017年3月,被告人戴某甲将上述诈骗方法传授给被告人戴某乙,戴某乙在微信聊天中向新加坡被害人发送诈骗信息5305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戴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巨大,且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诈骗的犯罪方法,应当以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郑某明知是诈骗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情节严重,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发送诈骗信息,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戴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在境外实施诈骗,发送诈骗信息,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结束庭审,法院将于近日宣判。

杨鑫瑶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