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两个有趣的现象正在各地乡村同时发生:村民上楼和居民下楼。
村民“洗脚上楼”,指的是在村庄改造、乡村住房改善更新的过程中,村民从小、散、乱的宅基里搬出来,搬进政府统一规划建造的社区;与此同时,不少城市居民却厌倦了钢筋丛林,主动放弃喧嚣的都市生活,“隐居”在乡村,让自己的双脚沾上泥、接上地气,乐此不疲地成为“新村民”。
乡村,似乎成了“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的一座围城。不过,采菊东篱下的人多了,悠然见的就不一定是南山,而是各种实打实的问题——“新村民”和原住民的习惯、理念、需求不尽相同,各种各样的矛盾不可避免。
有的“新村民”住到乡下后想“丰年留客足鸡豚”,养起了鸡鸭,殊不知本地原住民早已禁养;“新村民”租了农宅后发现其他村民可以旁若无人地走进他的院子;原住民发现村子知名度上去了,想涨房租,“新村民”不同意……处理这些矛盾,考验着基层治理者的智慧。
上海西部,青浦区金泽镇的一些村子里,住了不少“新村民”。尤其是岑卜村,数年前便已是“网红村”,如今村子里已有55户新村民,是上海最早形成新村民群体的村落。这些村子是怎么解决新老村民融合的问题的?“新村民”去乡下“隐居”要注意什么?如何探索兼顾新老村民诉求的议事协调机制?
魏增雄 摄
“好生态的吸引力太大了”
“你到了金泽镇龚都村之后,沿着莲龚路从北面过来,有一个不起眼的斜坡,比较陡,但车可以往下开的,我家就住在那儿。注意别过小桥,再往前就是太浦河了。”日前,得知记者要去采访,50岁的陈工(化名)热心地录了一个小视频给记者指路。要不是因为有这个指路小视频,陈工家真的很难找——宅前是一条宽阔的小河,屋后是一片茂盛的香樟树林,通往宅子的路口隐藏在一个小斜坡之下,“隐居”得非常彻底。
陈工是11年前开启在龚都村的“隐居”生涯的。他是一个建筑设计师,很早就实现了财务自由,本来在钱塘江边“隐居”,后来因要照顾在上海的年迈父母,就选择搬到上海最西端的龚都村,近两年把市区的父母也接到乡下一起住。“看看树,玩玩水,骑骑车,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醒到自然睡。最近10年,我去上海市区住的天数不超过5天。在这里,早上能听见各种各样的鸟叫声,晚上抬头能看到星星,很惬意。”
乡村“隐居者”,大多有“随性”、“佛系”的性格,陈工也不例外,他和龚都村结缘的过程就非常“佛系”。11年前,他和朋友在上海乡下找可以租的农宅,在练塘镇一个朋友的农业园吃饭时,席间有个朋友说在金山有栋房子可以租,然后陈工就兴致勃勃准备去金山看房。“结果驾车一出农业园就转错了方向,没有去往金山,跑到金泽来了。于是我将错就错,在金泽闲逛,最后在龚都村找到了落脚点。”2009年8月29日,陈春华在龚都村的一户带六亩林地的农宅里定居,“家”里有码头、有院子、有树林,还能种菜。“这地方感觉很‘仙’,住着特别舒服,我喜欢这里的好生态。”
陈工告诉记者,在金泽镇的龚都村、东西村等村子里,像他这样的乡村“隐居者”还有几个,大家志同道合,经常聚在一起喝酒闲聊。“隐居者”最多的是岑卜村,自十多年前被列为全国首批生态文化村之一后,来自山东、台湾甚至是新加坡、美国的“隐居者”纷至沓来,逐渐形成了一个“新村民”群体。“生态二字,对城里人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岑卜村党支部书记蔡新环对记者感慨。
茅冠隽 摄
岑卜村,位于上海西部的“蓝色珠链”区域——这是一条由大大小小多片湖、港、荡、漾等“珍珠”般水域组成的“水链”,岑卜村就在一颗“珍珠”——小葑漾的西侧。65岁的孙先生就是岑卜村“新村民”的一员,村里人都叫他“孙叔”。他来自山东菏泽,一双儿女毕业后都在上海工作,他和老伴“老漂”到了上海,房子起初买在了徐汇区。“在城市里住久了,不太喜欢那种嘈杂的生活,于是开始寻找合适居住的乡村。那几年,我考察了崇明、奉贤等地的多个村子,最后选在了岑卜村。2012年春天,我第一次来岑卜村时,便被这里的环境所吸引:路上绿荫环绕,湖水清澈透亮,村民淳朴善良,村干部也很开放包容,积极接纳‘新村民’。”现在,老孙生活稳定、作息规律,早起沿湖散步、打拳,上午读书、养花、种菜,下午骑车锻炼。
蔡新环告诉记者,和孙叔差不多时间住进村里的“新村民”还有很多,有的是搞水产的,有的是研究生态学的,还有开皮划艇俱乐部、开民宿、开咖啡馆的等等。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岑卜村有55户“新村民”,而这个村子的原住民只有400多户。放眼整个金泽镇或青西地区,“新村民”则更多。“曾经有‘新村民’在博客上如此形容岑卜村:发现岑卜,拨动了我们在上海这琴上一根低音的弦,音色虽然有点沉吟,但很悠逸、清雅、韵味十足,令人心旷神怡。”
茅冠隽 摄
“新村民”进村面临诸多矛盾
不过,随着“新村民”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
首先是房租问题。“新村民”在乡村没有购房资格,只能租房,由于这些村子里近几年入住的“新村民”迅速增多,房租也开始上涨。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新村民”告诉记者,这几年来,岑卜村的房租翻了5倍,2012年时每间房月租金150元,如今每间房月租金750元,原本一年租金不到1万元的房子,如今涨到了一年3万多元,让人望而却步。
对此蔡新环表示,岑卜村的空置农宅基本是“两上两下”的结构,这种房子在七八年前的正常年均租金为1.5万元至2万元之间,如今正常年均租金在2.5万元至3万元之间,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属于正常增幅。“大部分‘新村民’对这样的房租正常增幅是理解的。之所以有的‘新村民’感到房租猛涨,是因为以前有的村民还没有足够的市场意识,把自家闲置的宅子以一年8000元甚至是一年5000元的价格租了出去,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
茅冠隽 摄
孙叔也表示,房租随着时间推移而有适度涨幅是正常现象。“这是‘新村民’和原住民的最主要利益冲突点,但并不是不可调和,只要双方都遵守契约精神。”
对于原住民来说,近年来房租快速上涨,让大家意识到原本20年一签、10年一签的租约有可能损害自身利益,因此不少新出租房屋的房东纷纷缩短租期,有的已缩短至3年一签。不过对新村民来说,太短的租期使他们不敢再有大量设施、技术、人力资源的投入,生怕钱砸进去后“打水漂”。“原本看中乡村,就是喜欢稳定,不料到了乡村也无法获得稳定的生活。如果租期长,很多人是愿意在村里扎根沉淀、融入村庄的;如果租期短,很多人权衡一下装修费用和房租变动,直接就走了,留下来的人也往往抱着‘随时要走’的心态,很难把乡村真正当成家。”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新村民”告诉记者。
此外,对于乡村的认知,“新村民”和原住民也存在显著差异。陈工告诉记者,原住民对于“原乡风貌”“乡愁”等往往无感,他们更希望多浇筑一条水泥路、柏油路,希望把老旧的房屋变成新派、洋气的大宅子。而土路、老宅、原生态风貌却是“新村民”最为看重的,他们往往不太希望对村子进行旅游开发,不希望村里的宁静生活被打破。
“新村民”之间也有不同诉求。不久前,岑卜村来了个“新村民”,一口气租了好几栋楼搞培训活动,组织了一群孩子清晨5点多就起床,大声读书诵经。“村里的房租整体涨价,和这个‘新村民’有很大关系;天蒙蒙亮就让一群人大声喧哗,更是影响了大家休息,很多上‘三班倒’的人不堪其扰,意见很大。”另一位“新村民”对记者抱怨。
在生活习惯上,“新村民”和原住民差异也很明显。陈工告诉记者,在一开始改造、装修房子时,他突然发现村里的两个老太太没和他打招呼就走进了他的内室进行“参观”,这让他感觉有点别扭:在院子里往屋内看看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走进房间,而且走进了内室?“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就消失了。我当时看中这个村子,就是看中民风淳朴、夜不闭户,不少人出门连大门都不锁,几乎没有人家装防盗门、防盗窗。当地百姓的生活习惯和谨慎小心的‘城里人’完全不一样,这很可贵,不应该因为我的出现而改变。”自此以后,陈春华在生活中的“边界感”也模糊了许多。“村民进我的院子、穿过我家后面的树林,我不再去管;村民对我说,想吃黄瓜、毛豆、丝瓜可以直接去他们家地里摘,我也会去摘。”
“新村民”和原住民的另一个矛盾是产业带动问题。在孙叔看来,新村民可分为如下几类:养老居住型、休闲居住型、休闲经营型和商业经营型。“容易和原住民发生矛盾的,其实是少数经营型的‘新村民’,他们的经营行为或多或少占用了村民的水、土等公共资源,还造成垃圾增多、环境嘈杂、停车无序等问题,增加村里的管理成本,而原住民感到自己没有得到什么实质利益。也正因如此,不少原住民只能在房租上下功夫、动脑筋。”
有乡村原住民对记者坦言,原本希望从城市里来的“文化人”、“生意人”能给村民提供更多赚钱方式、带来更多收入来源,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不这样想了:“有的‘新村民’来了以后兴冲冲地搭棚养鸡鸭,其实我们本地人早已禁养了;有的‘新村民’在村里回收利用电子垃圾,对河道造成了一定污染,村里花了好大力气才整治好;有的‘新村民’是做琉璃工艺品的,要烧窑,由于不能烧柴,只能拉大功率的电,隐患很大。就算是做民宿,我们也学不来的,一是没有装修房子的本钱,二是‘新村民’的客源大多是熟人圈子里口口相传的,需要有专人运营推广,我们照搬的话很可能会亏本。”
审视乡村应摆脱“城市视角”
长期关注、调研乡村振兴相关话题的青浦区“湘·村工作室”负责人郑湘竹告诉记者,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越来越多“新村民”进入乡村是大势所趋,乡村治理中的“新村民”群体不可忽视。“乡村‘空心化’是不少村庄面临的普遍问题,‘新村民’的进入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让一些日渐凋敝的乡村逐渐提升人气。‘新村民’不应被孤立在乡村治理之外,应该把这一群体放入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进行统筹考虑,关键是找到‘新村民’和原住民沟通协商的机制、找到让两方面互利共赢的方法。”
张军华 摄
复旦大学国土资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平养认为,越是“原生态”的、和城市差异度高的乡村,对“新村民”的吸引力越强,但这些村子里新老村民在认知、生活习惯、价值取向等各个方面的矛盾往往更突出,这个现象在国外逆城市化的进程中也普遍存在。
如何解决?刘平养告诉记者,在经济学视角下,矛盾是因利益而起,如果能够把“责、权、利”做进一步明晰,即可大幅消弭这种矛盾。“随着农村水、土、气、林等生态价值的逐渐显化,让相关利益归属更清晰,有助于新老村民的融合。”在青西地区,一个典型例子是河湖的价值:河湖的经济价值原本无法体现,经过政府疏浚整治之后,引来了经营皮划艇、桨板、帆船等运动的“新村民”,“新村民”又带来了产生消费的各地游客,对这部分增量价值的“责、权、利”应有更明确的规范。“比如,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把新老村民的利益绑在一起,村里在引入‘新村民’时可加以甄别,优先引入那些自带产业项目且对农民就业增收、村庄环境改善有帮助的‘新村民’。”
秦峥毅 摄
刘平养认为,“新村民”在进入乡村时,和原住民之间可以尝试建立一些沟通平台,变“C2C”式沟通为“B2B”式沟通。“‘新村民’和原住民直接打交道,一方面可能语言不通、沟通吃力,另一方面也很难快速取得原住民的信任。可以由村党支部作为沟通平台,承担协商交流的责任,即‘新村民’先找村党支部、村党支部再根据需求去找相应的原住民,沟通起来效率会更高。”
这种“B2B”的模式,在很多乡村已经形成。陈工告诉记者,在龚都村、岑卜村、东西村、田山庄村等数个村子,“新村民”要找闲置农宅,往往会首先找村书记,让村书记帮忙介绍。“以前,我们要找房子可以挨家挨户去问,因为户主就住在里面;现在不少房子里只住着老人,戒心较重,沟通起来也比较累,而且对房子的出租事宜做不了主。只有村干部才知道哪里有合适的房子可以租,而且村干部介绍上门,谈起来可以更方便些。”
另外,在“新村民”这边,相关的组织机制也正逐步建立。蔡新环告诉记者,孙叔最近在村里多了个新身份:“第九村民小组长”。“岑卜村一共有八个村民小组,现在‘新村民’越来越多了,老孙比较年长,住在村里的时间也比较长,当‘第九村民小组长’最合适。‘新村民’有事儿喜欢找他,村里有事情要找‘新村民’协调,比如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畜禽禁养等,我们也会先找老孙,让他做一部分宣传发动工作。”对此,孙叔乐在其中:“我作为‘新村民’的一员,一直给新来的‘新村民’强调一件事——和原住民不求亲密无间,但求和睦相处,这是底线。新老村民应该在逐步相互了解的前提下,加深相互理解和宽容,逐步适应对方。我也会和基层村干部一起,尽力组织新老村民的互动。”如今,蔡新环和孙叔等“新村民”代表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大家平时常在群里互通有无,有矛盾提前发现协调。
记者了解到,目前,岑卜村不定期组织“周末集市”活动,组织原住民和“新村民”拿出东西来交易,促进相互了解、相互尊重。村里还准备在小葑漾岸边亲水平台旁辟出一块空地,面积约为10亩,除了做“周末集市”之外还有露营区、烧烤区等功能分区。该工程预计今年11月底竣工验收,届时新老村民又可多一个交流互动的地方。
茅冠隽 摄
“愿意到乡村去的人,都是有一定文化程度、有一定自由度和情怀的人,要想成为合格的‘新村民’,首先要摆脱传统的、居高临下的‘城市视角’。在想着自己能给乡村带来什么之前,先入乡随俗,考虑自己的同时也要等量考虑原住民的感受。”陈工说。
栏目主编:黄勇娣 文字编辑:茅冠隽
图片来源:除署名外均青浦区提供
来源:作者:茅冠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