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国民银行上海分行违法遭罚 欠交存款准备金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6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其中,处罚决定书(上海银罚字〔2020〕2号)显示,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欠交存款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有限公司是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在中国的首家分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td.):澳最大的商业银行,成立于1858年。1893年公司化,1984年成为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总部位于墨尔本,全球化的网络覆盖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新西兰以及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等亚洲地区。

2011年6月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批准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业的函(银监函[2011]87号)显示,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Cameron Clyne签署的关于上海分行开业的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批准澳大利亚国民银行上海分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imited Shanghai Branch)开业;核准Daniel Brian Joseph Armstro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营运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

以下为原文:

上海银罚字〔2020〕2号

当事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银罚字〔2020〕2号

欠交存款准备金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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