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际经验,发展多层次长互保险

借鉴国际经验,发展多层次长互保险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冯鹏程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作为我国最年轻的社会保险险种,在制度设立之初就应着力开展“多层次”规划。本文借鉴国际上社会护理保险和商业护理保险融合经验,提出我国多层次护理保险发展措施。

借鉴国际经验,发展多层次长互保险

社会护理保险和商业护理保险的融合发展模式

国际上,社会护理保险和商业护理保险的融合合作模式可分为四种:

一是双轨运行模式,以德国为代表

德国护理保险遵循医疗保险模式,德国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约10%的高收入人群允许选择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这些人群也同时购买商业护理保险,2017年,德国商业护理保险参保人数933万人。

相对于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的高水平保障,德国保障程度适中,护理对象需部分自负费用,这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可持续运行,也给商业护理保险留下发展空间。德国鼓励参保人投保商业护理保险作为补充,并在2013年引入鼓励计划:如果个人每月向商业保险缴费10欧元以上,则可获得5欧元缴费补贴,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不同的护理补充保险供客户选择。比如,50岁男性可以每月支付18欧元购买商业护理补充保险,外加5欧元补助,这23欧保费可以提供每月最高约600欧元的待遇支付。目前273万德国人购买了补充护理保险。

二是公私合作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

新加坡2002年开展护理保险制度-乐龄健保计划(Elder Shield),利用个人医保账户资金购买护理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承办。在乐龄健保计划推出后,满40岁时的公积金会员(新加坡国民和永久居民),如果没有选择退出,则都享受自动参保。2007年乐龄健保改革后,为满足更高程度的护理保障需求,新加坡政府推出乐龄健保补充计划。在补充计划下,投保人可获得更多的护理保障。一是更高的每月护理金额和一次性支付的赔偿金。二是保证终身护理保险支付利益,让客户安心。三是全面的利益,包括受养人照护利益、康复利益或死亡保障等。目前,约1/3参保人参加补充护理保险。

三是补充保险模式,以法国为代表

法国实现社会护理保险,但由于保障程度不高(法国人均养老金约1200欧元/月,而人均居家长期护理费用约1800欧元/月,护理机构费用约2200-2900欧元/月),一些居民还购买了商业补充护理保险,目前,有550多万法国人购买商业护理保险,占40岁以上人口的15%。法国商业补充护理保险有几个特点:一是基于社会保险以上的补充。补充保险赔付是基于社会护理保险的发放,即被保险人一旦申请社会护理保险津贴,补充保险赔付即可启动,一般针对重度失能人员。二是发展团体护理保障。这是社会护理保险的延伸,参保企业的在职和退休员工都可享受补充护理保障。

四是市场主导、政府保底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美国没有建立覆盖全民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老年医疗保健(Medicare)、医疗救助(Medicaid)等项目提供部分长期护理保障。美国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保底”的原则,在强调个人责任的前提下,利用适当的税优政策支持商业长护理保险的发展。商业护理保险在美国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累计有效保单达700万件,年保费收入超过100亿美元。

在美国,主要发展个人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由于产品设计复杂,难于管理,特别是由于定价经验不足,大量商业保险机构因为亏本而退出市场。目前新产品在初始定价中采取适当保守假设,包括利率、退保率、护理发生率和死亡率等。商业保险机构难以预测30到40年间的风险,因此采用“年度保费重估”模式取代“平准保费”模式。美国市场只有10多家公司还在出售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新产品都设置了一个平均3年左右的赔付期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产品设置了140美元/天左右的上限,每个月赔付上限是4200美元;新产品平均保费在2700美元/年。

借鉴国际经验,发展多层次长互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多层次发展的国际经验

一是社会护理保险是商业护理保险发展的扎实基础

商业护理保险和社会护理保险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护理风险分担机制,两者之间性质不同但有较强的互补关系。德国、新加坡、法国等国家,都是由于社会护理保险的建立,奠定了精算定价基础、失能鉴定标准、护理服务体系等,极大促进商业护理保险的健康发展。

二是社会护理保险和商业护理保险共赢发展,政府提供税优政策

商业保险依靠市场竞争和激励机制,在专业化经营、管理效率、创新能力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并可在多渠道融资方面对社会护理保障体系形成有力补充。同时,在新加坡,商业保险机构作为社会护理保险的经办方,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经办质量和服务效率。为促进多层次护理保障体系发展,政府一般通过税优政策支持商业护理保险的发展。

三是探索形成护理保险和护理服务的整合

比如,法国最大的教育健康相互保险机构MGEN是法国最大的补充护理保险机构之一,其拥有并管理30多家医护和养老机构,共有3300多张床位,包括养老院、医院、康复中心、医疗护理中心和精神康复医院等。MGEN长期护理保障提供包含现金给付和一系列护理服务,目标服务人群涵盖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的被保险人及家庭护理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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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展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的建议

商业保险介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既可深入参与基本险的经办,也可大力发展第二层次的团体护理保险,及第三层次的个人护理保险。

一是进一步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护理保险经办

目前,在我国15个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中,除了在试点前开展的上海市,其他城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引入商保经办,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快速整合资源优势,在护理保险信息系统、专业人才、鉴定标准、精细化经办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社会承办的原则,引导市场主体向专业化发展。

二是鼓励发展团体护理保险

企业为员工购买补充护理保险产品,除了能够满足员工护理保障需求之外,也是对企业用工风险的一个重要防范措施。根据法国保险协会的统计,由雇主提供的团体长期护理补充保险占全国市场的45%。因此,建议进一步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加商业护理保障计划,形成护理保障合力,为社会护理保险缓压。

三是积极发展个人护理保险

针对目标群体提供更简单、更优惠的产品,并能提供税优政策吸引年轻群体购买。学习法国MGEN的经验,利用我国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养老社区和大健康产业布局积累的资源技术,形成“护理保障+护理服务”,提供护理预防措施及相关服务等。发展与人寿保险、年金型产品捆绑销售的混合型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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