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保险(简称万能险),万能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万能保险除了同传统寿险一样给予保护生命保障外,还可以让客户直接参与由保险公司为投保人建立的投资帐户内资金的投资活动,将保单的价值与保险公司独立运作的投保人投资帐户资金的业绩联系起来。大部分保费用来购买由保险公司设立的投资账户单位,由投资专家负责账户内资金的调动和投资决策,将保护的资金投入到各种投资工具上。对投资账户中的资产价值进行核算,并确保投保人在享有帐户余额的本金和一定利息保障前提下,借助专家理财进行投资运作的一种理财方式。
万能保险具有较低的保证利率,这点与分红保险大致相同;保险合同规定交纳保费及变更保险金额均比较灵活,有较大的弹性,可充分满足客户不同时期的保障需求;既有保证的最低利率,又享有高利率带来高回报的可能性,从而对客户产生较大的吸引力。提供了一个人一生仅用一张寿险保单解决保障问题的可能性。弹性的保费缴纳和可调整的保障,使它十分适合进行人生终身保障的规划。
万能保险的概念最早由国外传入,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也就是说,除了支付某一个最低金额的第一期保险费以后,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支付任何金额的保险费,并且任意提高或降低死亡给付金额,只要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足够支付以后各期的成本和费用就可以了。而且,万能保险现金价值的计算有一个最低的保证利率,保证了最低的收益率。
万能寿险之“万能”,在于在投保以后可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确定保障与投资的最佳比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万能险是风险与保障并存,介于分红险与投连险间的一种投资型寿险。所缴保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账户。保障和投资额度的设置主动权在投保人,可根据不同需求进行调节;账户资金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理财,投资利益上不封顶、下设最低保障利率。
1979年,世界上第一款万能寿险在美国应运而生。由于缴费灵活与保障可调等特点,万能险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青睐。根据LIMRA(美国寿险协会)统计显示:美国市场1985年万能险占比为38%,此后一直保持在25%左右;在2003年第一季度,万能险市场占比又提升至32%。从80年代中期开始,万能寿险在欧洲各国也显示了强大的市场生命力。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抢占了英国、荷兰等国的保险市场。在万能寿险登陆亚洲市场以后,也迅速风靡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成为市场销售的主力险种之一。万能寿险在中国已经经过了若干年的发展,保险监管部门为此出台的各项有关万能险的法律法规显示出政府对万能险的监管正更加规范。可以说万能寿险在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正面临着历史最好的机遇。
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大数法则,也称为风险大量原则、大数定律、平均法则,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在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中往往出现几乎必然的规律。
举个例子,全国每天开车人数约3000万,每天发生车祸数约5万起,交通事故发生率约0.17%。那么对于每个司机来说,每次上路都有0.17%的车祸风险。
这是一个很小的数值,很多司机一辈子都遇不到车祸,但是一旦遇到,就可能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这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承担更多的人的这0.17%的风险,来将所有人的保费当做公共的补偿金来使用,并赚取一部分收入。
因此,从概率上讲,当现金流远高于风险可能引发的损失时,投保保险是有一些不值的,就好比有人给自家小轿车投保盗抢险,却不会给自家儿童学步车投保。
但当损失无法承受且发生概率较低时,保险则常常是抵挡风险的守护神。
什么都保就会失去保险的杠杆作用
了解了保险的风险分散作用后,我们看看一看保险的杠杆作用。
所谓杠杆,就是在本金不够高的情况下创造相对较高的价值,好比人身保险中的重疾险。消费者投保年交保费几千元,保额却可达到几十万。
换做寿险,同样保额可能保费下降到了1000元上下,换做意外险,可能保费下降到了几百元。
可以看出,随着发生率越高,保费的费率也就越高。
极端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既想保障财产,又想保障人身,又想保障家庭,把一切风险全部承担,那保费也会达到一个恐怖的地步。
万能险的出现,实际就是在解决这个问题。
当风险不确定时,储蓄自保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而万能险既有一定的鼓励储蓄、半强制储蓄的作用,又可在一定时间后灵活支取,还能实现增值。实现了对储蓄自保的完美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