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薛力
在文明竞争的长周期中,中国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外交方略,不仅事关中国崛起的顺利程度与维持富强状态的成本,也事关中华文明在全球的长远角色地位。而对中华文明性质与特征的判断,是采取恰当外交方略的必要前提。
1,中华文明是一种区域文明,而非普世文明。
严格来说,人类历史上从来不存在、未来也不可能存在“一种文明覆盖全球”的状况。人口分布的地理广度是衡量文明普世性(universally accepted)的关键指标。从这一角度看,基督教文明与伊斯兰文明在全球散布的区域比其他文明更为广泛,相对而言,比较接近普世文明。中华文明比较独特,因此很难成为被广为接受的全球文明。
伊斯兰文明的全球扩展主要是在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时期,其分布区域主要在亚欧大陆与东南亚、非洲等地区。蒙古帝国(Mongol Empire)中一些皈依伊斯兰教的汗国则促成伊斯兰文明在亚欧大陆的进一步扩展,典型如四大汗国(兀鲁思)、德里苏丹国与莫卧儿帝国(这是突厥化蒙古人帖木儿的后裔在南亚次大陆北部建立的王朝,其英文亦为Mongol Empire,中文为了与“蒙古”区别,将之译为“莫卧儿帝国”)。但在现代性框架下,伊斯兰文明未能继续此前的扩展方式,转而主要以移民方式向全球扩展。
基督教文明则不同,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工业革命等因素促成了基督教文明从亚欧大陆一隅的欧洲向全世界扩展,并把世界带入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两次世界大战是对“文明、发达”的欧洲的莫大嘲讽,也使欧洲丧失了主导世界的正当性与能力。美国则顺理成章地接过了世界领导权,并主导了二战后国际秩序的构建,还与苏联各自“组队”展开冷战。这场冷战以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告终。冷战的胜利使得美国认为自己成了“新的罗马”,应该在全世界布道“美丽国的福音”。于是,先有克林顿时期的人权至上与人权外交,继而是小布什时期新保守主义主导下的扩张性外交,典型如大中东民主计划、反恐战争、颜色革命。
遗憾的是,人权外交毁誉参半,而扩张性外交并没有提升美国的领导力与全球声望,反而损害了美国的实力与国际声望。而且,反恐战争与次贷危机也大大弱化了美国继续主导世界的能力与兴趣,滥觞于国父乔治·华盛顿的孤立主义回潮,先是布什主义被声称“不做蠢事”(DDSS)的奥巴马主义取代,接着高举“美国第一”大旗的特朗普主义又取代了奥巴马主义。特朗普主义是一种新孤立主义,以美国本土利益优先,外交行动也要让美国“有利可图、减少负担”。
美国现任总统拜登上台后,内政上奉行的是“没有特朗普的特朗普主义”,外交政策在形式上加强了与盟友与伙伴国的协调,但在“为己谋利、减少负担”上与特朗普并没有实质性区别。拜登政府对乌克兰危机的反应,典型地表明了这一点:可以与盟国协调制裁俄罗斯,但绝不牵头保护乌克兰的主权与领土完整。这不是因为乌克兰没有海湾战争前的科威特重要,而是因为美国对自身全球角色的定位变了。
总之,美国已从“全球领导国”演化为“国际事务头号协调员”,主要表现为:美国不再愿意为国际事务承担“兜底”责任,只想有选择性地做有限付出;更多强调维护自身与本土利益;强化自身的文明特质与政治价值观;致力于构建具有圈层特征的文明圈组织与文明圈秩序。
二战后,反帝反殖民浪潮促成了大批民族国家的建立,而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经济全球化浪潮,加上一些国家的发展战略,则催生了一大批新兴国家。其中一些人口众多、国土面积大、政局稳定、教育程度高、奉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政治军事实力迅速提升,对自身文明的认同明显上升,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加大。因而渐渐有志于构建自己的文明圈组织与文明圈秩序。这些国家的国际影响力主要在其周边地区,它们很难重复基督教欧洲过去五百年的全球扩展史,均属于典型的区域文明。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的国家独立后在外交上就倾向于“构建自身文明圈组织与文明圈秩序”(典型如阿拉伯国家),并在新世纪强化这一势头(突厥语国家是典型)。而一些文明型国家更是如此,印度总理莫迪执政后的印度是典型。
在中国共产党的强有力领导下,中国实力更强、发展势头更好,因而中国的文明特征更受关注。中国崛起是中华文明的复兴,中国在东亚地区再次成为最为强大的国家,强烈影响着周边国家,并在许多方面提升全球影响力。基督教世界对中国的崛起心存疑虑,并依据自己的历史经验与思维逻辑,预判中国将重复基督教文化圈崛起国特别是德国、苏联的行为。因此,中国需要用时间来证明:中国人的天下观不同于基督教徒的世界观,中华文明更具有包容性、中国主张的地区与全球秩序虽然有特色但能与现有的国际体系兼容。而基督教世界则有必要尽量超越过去几百年形成的优越感与基督教一神论思维定势,以便更好地研究、理解中华文明,特别是中国人的外交理念与政策措施的准确内涵。
中国是典型的世俗国家,中华文明的主干是道、儒、禅(而非一般认为的儒、释、道),这是一种门槛比较高的独特文明。因此,代表中华文明的中国,很难取代代表新教-天主教文明的美国的全球角色与地位、并成为广被接受的全球文明。也就是说,中华文明不大可能变成全球文明,中国未来的全球角色只能是“在全球有重大影响力的区域文明”。但这不意味着中国(甚至印度)的经济实力不能超越美国。
中国面对着这样一幅图景:正在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并可能长期保持;中华文明是典型的区域文明;世界大战不大可能发生;世界正在进入文明竞争的长周期。那么,中国应奉行什么样的长、中、短期外交方略?
笔者的观点是:长期方略方面,应致力于构建新型礼治秩序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短期方略方面,可持续发力于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并适时调整“一带一路”倡议。
2,构建自身主导的新型礼治秩序应提上议事日程。
构成中华文明的道、儒、禅三大主干中,道家是底色,侧重人与自然的关系,兼及社会与国家的顺势治理。在道家看来,“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互相转化,人应该“道法自然”,因此个人应该修身养性而达于天人合一,而君王治理天下时应该合于道,以此为圭臬,“无为而无不为”:(1)合于道者无不为,因为,“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治理天下应该“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2)不合于道者无为,即无为而治,因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佛教侧重人与内心的关系,禅宗则是道教化了的佛教,也吸纳了儒家的部分思想。其对中国人外交思维的影响相对较小,暂且不表。
儒家侧重人与人的关系,儒家理念因而成为中国人构建人际关系、治理国家与天下所凭借的主要价值观。“礼表仁里”是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它是关系本位而非(基督教文明那样的)个体本位。“仁”是儒家价值观的核心,“仁”意味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主张“和而不同”并注重相处过程中彼此的“舒适度”,而不是“强求一律并为此软硬兼施”。
“礼”是为人处世的规矩,或曰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礼”经常与“仪”合称“礼仪”或者“仪礼”。礼与仪的关系可以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观察。《史记·礼书》云“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这是基于横向视角,从感性与理性两方面分析礼与仪的来源。从纵向视角,还可以认定“仪”是“礼”的操作化。“礼”与“仪”均强调节制与分寸感。相形之下,法家理念与行为属于技术层次,为全球不同族群所共有。
圈层结构是中国人际关系的典型特征(其他文明在较弱的意义上也是如此,特别是在外交上)。在社会层面,以家族(宗族)为中心,通过一整套伦理道德与奖惩制度构建起以礼(仪)为核心的宗法秩序,以维持社会有序运转。在国家层面,倡行“家国同构”,家庭关系有由亲到疏的“五服”与“九族”,天下也有由近到远的“五服”与“九服”以此维持天下的有序运转。这是一种礼治秩序,而不是费正清从基督教视野概括出的、注重经济关系的“朝贡体系”。因此,中国历史上通常由礼部和/或理藩院负责处理与包括藩属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关系。这个礼治秩序不时被打破,但从未被摒弃。
近代以来中国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为了适应基督教世界主导的、滥觞于欧洲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中国努力把自己变成“现代民族国家”。黄仁宇认为,经历这个过程的国家是在穿越“历史三峡”,犹如长江上的船只经过三峡,要经历许多激流与险滩。对于大国来说这个过程大概需要200年。依照这种说法,如果从1840年算起,中国大约要2040年左右才能变成一个现代民族国家。
问题是,民族国家是普适性的国家形式么?中国必须削自己几千年的文明之“足”来适应只有几百年历史的民族国家之“履”么?美国政治学家、汉学家白鲁恂(Lucian Pye)指出并被亨廷顿继承的一个说法是,“中国是一个伪装成国家的文明”。白鲁恂与亨廷顿的思维中明显带有“基督教优越论”色彩,但就这一判断而言,确实揭示了“中国归根到底是一个文明而不(完全)是一个民族国家”的事实。其实,“伪装成国家的文明”也适用于印度、伊朗、土耳其等经历过辉煌时代、拥有悠久文明历史的非西方国家。这些国家可以通过吸纳现代性的一系列成果(它们大部分是基督教世界创造的)来实现文明的复兴,而不必在乎是否变成了一个民族国家。
依据西方主要民族主义理论家的观点,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是“逐日进行的全民公决”(厄内斯特·勒南),“是民族主义造就了民族,而不是相反”(厄内斯特·盖尔纳)。在这些民族主义理论家看来,民族概念缺乏公认的内涵,是基于国家建构需要而制造出来的一个概念,不同国家会赋予不同的内涵。于是,单一族群(ethic group)如丹麦人、波兰人、大和人可以构成一个民族,包含多个族群的美国人也可以组成美利坚民族。
历史地看,民族主义概念滥觞于法国大革命,民族主义在动员法国普通民众参与政治进程上展示出了巨大的威力,民族主义以及与之相关的民族概念因而在欧洲生根、发芽、扩展,并在经过几波运动后成为世界大部分地区、大部分族群构建现代国家的主要政治(理论)依据。当代国际体系因而被称为民族国家体系。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都认为自己是现代民族国家,尽管事实上未必如此。
概而言之,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确立的“主权国家”,经过法国大革命而成为“民族国家”。经过几波民族主义运动后,主要存在于基督教世界(尤其是欧洲与美洲)的民族国家体系演化为二战后的世界民族国家体系。这是一个历史现象,但不是国家存在的标准模式。
无疑,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将以自己的文明特色屹立于世,不追求取代与效法历史上的崛起国(无论是帝国还是民族国家),也做不到。
因此,中国在崛起的过程中,有必要重新构建基于自身价值观的礼治秩序,它与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相兼容,具有自己的文明特色,能被其他国家所接受,并可能被一部分国家所效法。中华文明中的“无外”基因所展示出来的强大的包容性,决定了中国有望构建出一个新型的礼治秩序。这个秩序有如下主要特征:这套秩序的维护以“礼”为主,以“(国际)法”为辅;这是一种圈层结构,以中国为中心,主要辐射亚欧大陆中东部;这个体系具有开放性;这套体系与现有国际体系整体上兼容。
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礼治秩序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回答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礼治为主法治为辅”的全球秩序。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主席以中华文明为依托,结合近代以来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经验,吸取以西方文明为代表的其他文明的积极成果而提出的关于未来世界秩序的道德主张,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概念。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新时代中国外交的总目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依归只能是中华文明,但有必要、也已经吸收了其他文明的一些养分。
中国官方文件在2017年后,通常把“人类命运共同体”英译为“a community with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这昭示了一点: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共享未来的人类社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过程包括全球、地区、双边、特定领域等四个层次,以及政治、安全、经济、文化与生态五个领域。全球层次即人类命运共同体,覆盖全人类、全球与各个领域。双边层次为中国与不同的单个国家之间,如中国-巴基斯坦命运共同体、中国-老挝命运共同体、中国-柬埔寨命运共同体。地区层次为中国与特定地区之间:如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国-非洲命运共同体、中国-阿拉伯命运共同体、中国-拉美命运共同体。特定领域指在某一特别领域或议题,如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后三个层次服务于第一个层次。
新时代如何构建这四个层次的命运共同体?伙伴外交与“一带一路”是两大抓手。伙伴外交侧重政治、安全领域,以及针对发达国家的外交;“一带一路”侧重经济、文化,以及针对发展中国家。生态领域则是两者共同关注的领域。
3,持续推进“伙伴外交”,加速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络。
中国国关学界有学者主张,中国应该放弃不结盟外交,实行结盟外交,特别是与周边某些国家。笔者则坚信,继续推行伙伴外交是中国的不二选择。
第一,结盟对中国弊大于利,或不具有结盟的条件。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结盟外交不具有普适性(universally valid),它盛行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区域,如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古希腊、中世纪欧洲、二战后的基督教世界以及部分非西方国家。就二战后而言,真正接受并实行结盟外交的国家是少数,主要是基督教世界中的发达国家,以及由于历史原因成为西方国家盟友的若干非西方国家。
全球大部分国家奉行不结盟政策,其成员涵盖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其中一些信奉基督教)和一些西方国家(如瑞典、芬兰)。仅不结盟运动就有116个成员国与15个观察员国,成员国中有印度、印尼、南非、尼日利亚、沙特、埃及等发展中大国,观察员国中有中国、巴西、墨西哥、哈萨克斯坦发展中大国。还有11个国家奉行永久中立外交政策,如土库曼斯坦、瑞典、奥地利、哥斯达黎加、柬埔寨。
“发展中大国普遍不实行结盟外交”这一事实表明,它们均认为结盟弊大于利,不结盟是更好选择。中国作为综合实力全球第二的发展中大国,也没有足够理由证明不结盟外交已经过时、结盟对自己利大于弊。就周边小国而言,中国与之结盟并为之提供安全保障,收益很小成本很大,这已经为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就周边大国俄罗斯而言,其缺乏与中国结盟的官方意愿与民意基础,中国与之结盟必然代价巨大而收益有限。
中国不擅长结盟外交而擅长伙伴外交。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在秦代以后很少实行结盟外交。经过两千多年的演化,中国人的思维结构中已经缺少“结盟基因”,更愿意坚信并实行、也擅长“一国一策”的外交模式。华夷秩序下中国对藩属国与其他国家实行的是“一国一策”外交,与有的国家(典型如所谓“远戎”)几乎从不往来。而对于藩属国,有的一世一贡,有的若干年一贡,有的一年一贡。中国实行“薄来厚往”政策,以及应请进行册封。这些行为依礼而行,主要是为了维系天下的礼治秩序。新时代中国外交,显然不可能继续奉行传统的册封、朝贡等做法,但“一国一策”实属必须,这在1990年代以来,体现为不同类型的伙伴外交。截至2019年11月,中国已经与112个国家、地区或区域组织建立起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其中十八大以来,实现伙伴关系升级50多次,新建伙伴关系国近60个。这说明,伙伴关系外交与传统上以礼为核心的外交关系在理念上相通,而且适应当代世界的需要,因此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推行伙伴外交以来,操作起来比较顺手,并已经成为中国外交的主要特色。
新时代中国外交的下一步,有必要“继续推进伙伴外交,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络”,特别是在政治与安全领域。在此过程中,“不卑不亢、以礼相待”是与大国交往的原则。对中小国家则可继续奉行“薄来厚往”,毕竟,获取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与安全利益,是中小国家与大国交往的主要动机。“礼不往教”依然有效,中国人并没有救世主情怀,外交上也无意充当“教师爷”。本着“不排他、与人为善”的心态,依据与不同国家的互动情况,确定建立何种类型的伙伴国:既可能紧密也可能疏远;既可能在某些方面合作也可能在某些方面展开激烈竞争。
4,适时调整“一带一路”推进的方略,助力中国复兴与世界繁荣。
“一带一路”对中国与世界的价值被许多人低估了。基于过去八年的研究,有如下几点判断与建议。
(1)“一带一路”的本质是以东道国能够接受的方式拓展中国的海外利益,它既有利于中国,也能让东道国受益。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时代特征决定了中国无法效法英法德美在崛起过程中所采取的海外利益扩展方式(如战争、殖民、传教),甚至无法套用日本、韩国等国家经济腾飞时拓展海外利益的方式(大型私营企业为主、商社牵头抱团出海)。中国只能依据自己的特点与比较优势,确定独特的海外利益扩展方式。“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国企为主、私企为辅”“基建先行、发展实业”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措施因而纷纷出台。值得注意的是一种趋势:私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其中的佼佼者已经有能力制定行业的全球标准。
(2)“一带一路”侧重经济、文化领域与发展中国家,是情势使然。这种特征以后会继续保持。它与侧重政治、安全与发达国家的“伙伴外交”一道,构成新时代中国外交的两翼,共同服务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新型礼治秩序的构建。
(3)“一带一路”提出以来,“适时调整”一直是其特色:在《愿景与行动》中“一带一路”实施的重点是“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2017年第二次“一带一路”峰会发出的信息则是“欢迎任何国家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际合作伙伴”,2018年强调从“大写意”转向“工笔画”,2019年提出以开放、绿色、廉洁理念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2021年提出以“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为目标共建“一带一路”。
(4)重要的是,下一步如何推进“一带一路”?在文明竞争时代,结合新冠疫情、俄乌冲突等事件的影响,下一阶段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共建应实行“战略转进”,其主要做法是:首先,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国家、重点领域与重点项目;其次,没有任何项目是中国非做不可的,因此应慎重选择共建项目,操作上尽可能做到“东道国为主、中国为辅但保持否决权”,特别是东道国国家能力较强时。另外,以第三方市场为主的多国合作应该进一步强化,亚洲的韩国、新加坡、日本,欧洲的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都可以成为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伙伴国。
有必要强调一点:制定标准来确定哪些国家属于“一带一路国家”或者哪些项目属于“一带一路项目”的做法,既无必要也不可行。
5,小结。
中国崛起与复兴的进程不大可能被扭转,除非中国自己犯大错误。因此,中国有必要仔细思考自己的文明特征,清晰把握自己的优点与不足,并制定有效的外交方略。
中华文明是一个区域文明而非普世文明,中国崛起后将成为许多方面具有全球重大影响力的大国,但主要的国际影响力仍在周边(亚欧大陆中东部及其周围岛屿),加上非洲以及若干非周边国家。中国无法也无意取代美国的全球角色地位。
中国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一种基于礼治的全球秩序(Li-based global order)。这套秩序以“礼”为主,以“(国际)法”为辅;这是一种圈层结构;这个体系具有开放性;这套体系与现有国际体系整体兼容。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过程包括全球、双边、地区、特定领域等四个层次,以及政治、安全、经济、文化与生态五个领域。
伙伴外交与“一带一路”是构建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命运共同体的两大抓手。伙伴外交侧重政治、安全领域,以及针对发达国家的外交;“一带一路”侧重经济、文化,以及针对发展中国家。生态领域则是两者共同关注的领域。双边、地区、特定领域共同体的构建都可以通过构建伙伴外交与共建“一带一路”来落实。
下一阶段中国外交方略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总目标,以礼治秩序为特征,拒绝结盟外交,继续发力推进“伙伴外交”,加速构建一个成熟的全球伙伴关系网络;适时调整“一带一路”推进的方略,实行“战略转进”,在推进中国复兴进程的同时,促进世界的共同繁荣;为此,中国应确定重点地区、重点国家、重点领域与重点项目,并尽可能让东道国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别是东道国国家能力比较强时;无论是“伙伴外交”还是共建“一带一路”,“一国一策”都是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可以探讨“一类(国家)一策”,或者某个功能领域的全球标准制定,但需“稳扎稳打、缓步推进”。
(作者感谢邓仕超、张榕、张洁、鲁鹏、肖河等先生对本文初稿的批评与建议)
“文明竞合”是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薛力研究员的专栏。在“各个文明趋向内卷,不同文明又竞争又合作”的时代,本专栏将以此为基调,探讨“国际战略”与“中国外交”两个方面的不同话题。
责任编辑:朱郑勇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