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男租客如厕不关门 女房东索精神赔偿

女房东申诉,男租客弄坏家具和钥匙,加上如厕不关门,常被她撞见,导致她蒙受心理伤害,要求对方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惊动警察到场调查4小时。

甄女士(51岁,兼职销售人员)告诉《新明日报》,她去年8月10日将位于裕廊西1道第502座组屋单位的一个床位租给了一名21岁的男子,租约为期一年。“对方说很着急租房,看了床位,当天就签合同搬进来,没想到之后的各种事情,让我很困扰。”

甄女士指出,男租客租的床位在客厅,但对方爱熬夜看手机,影响他人休息。

“他也弄坏了床架和抽屉、厕所开关、还弄丢大门钥匙,再私自复制。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每次小便都不关门。我有时会撞见他不关门,跟他说了这样很不尊重女性,但他没听进去。”

她表示,男租客住了8个月,她至少撞见过5次,不知道对方是有意还是无意,但不管怎样,都令她受到心理伤害。

于是,甄女士在4月29日与男租客摊牌,希望大家好聚好散。“我给他两个选择,一是找他老板谈并且报警,二是私下解决,赔偿一笔费用。费用包括损坏的物品以及我的精神损失。”

由于赔偿金额大,男租客向公司人事部主管寻求帮助,主管到他的住所,表示要将男租客带走,但甄女士不同意,于是主管报警处理。

甄女士透露,警察当天晚上,从9点一直调查到凌晨1点多,之后将男租客带回警局继续调查。

称饱受困扰 影响睡眠

甄女士表示,近几日难以入眠,心里很痛苦,压力很大,也考虑将对方告上法庭。

“那个画面我忘不掉,一直困扰着我,我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

她说,希望提醒其他的房东,出租房间或床位时先观察租客的人品。如今,她有了阴影,暂时不敢将空出的房位再次出租。

租客喊冤:尿急才没关门

男租客陈先生(21岁)受访时表示很冤枉,他解释说,之所以没有关门是因为当时尿急。

“情急下,我关了四分之一的门,我不是故意露出来,不是她想的那样。”

他指出,房东甄女士在26日时说要加房租,但合约还没满一年,因此自己不同意,结果对方开始找麻烦,指他弄坏东西、露宝等等。

他强调,甄女士之前并没有提厕所的事情,是因为他不肯加钱,所以勒索他一笔巨额的赔偿费。“我感觉受到威胁,才会找公司主管帮忙。如今在等警察的调查结果。”

针对陈先生的说法,女房东表示,只是想借加房租钱赶走对方,因为自己已忍无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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