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20岁青年看霸王电影落网被控,庭上称被家暴,并拒绝父母保释他,宁愿被还押坐牢也不愿意回家被虐。
《新明日报》报导,涉案的被告是黄伟俊,他抵触8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和刑事擅闯的罪行,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案发时被告无业。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去年10月和今年2月分别到碧山第八站和裕廊坊干案。
被告擅闯电影院看霸王电影。(档案示意图)
在第一起案件中,被告在电影进行到一半时离开,到另一电影播放厅,以此“续摊”至少两到四次。另一起案件中,他变本加厉,直接从后门潜入电影院。
被告从今年2月27日还押至今已18天。他昨天认罪,并在求情时称,从小被父母在言语和肢体上家暴,导致他17岁就离家出走,到外租地方居住。
“我曾在经济方面寻求父母援助但被拒,于是才开始做这些事,以舒缓压力。”
被告声称,他父母曾提议为他支付保释金,条件是必须回家,对此他选择继续被还押。
“在监狱的日子令我有所反省,知道自己错了,加上我曾进入心理卫生学院,患有焦虑症、强迫症和忧郁症,求法官轻判。”
控方则说,被告曾到心理卫生学院,但之后没有复诊,恳请法官让被告接受强制性治疗令的评估。
法官最终判被告接受强制性治疗令、缓刑和日间报到令的评估,待报告出炉后,展至4月5日下判。
根据案情,在碧山第八站电影院工作的男职员是在2020年10月16日晚上8时15分左右,发现被告离开电影院,并要求他出示票根。
被告起初拒绝,随后又称票根留在座位上,当男职员说要带他去见经理,被告却拔腿逃跑,男职员紧追,但在拦截被告时被抓伤脸庞和手。
事隔四个月,被告又到裕廊坊的电影院干案,不过这次他却是从出口处的楼梯潜入电影院。
一名女职员不记得被告有入场,同时认出被告曾经在没有买门票的情况下进去电影院,因此一把抓住了被告。
岂料,被告挣脱,跑进商场逃走。(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