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尸”性侵女郎 被告监12年鞭10下

“捡尸”性侵女郎 被告监12年鞭10下

(新加坡29日讯)女郎夜店醉倒被“捡尸”,在度假村惨遭强奸和性侵,涉及强奸女郎的男子称曾患脑膜脑炎,影响认知和适应能力,法官不买账,认为男子能完成学业和兵役,是投机犯罪,判他坐牢12年3个月和鞭笞10下。

  

上述案件发生在2018年9月17日,清晨7时35分至上午9时,地点在新加坡白沙乐怡度假村。

  

被告是40岁的叶俊杰,共面对3项强奸和非礼的控状。受害女郎当时24岁,为保护她的身份,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女郎身份的资料。

  

被告上个月认罪,但他通过代表律师表示,自己15岁和16岁时患上脑膜脑炎,报告指病情影响被告的认知和适应能力。

  

法官参考控辩双方专家报告后,今早发表裁决。 

  

法官指出,被告能完成工艺教育学院课程、能服兵役,能工作,显示他能力“高”,会分辨罪行的后果,因此不接受被告病情影响认知和适应能力的说法。

  

法官也指被告是投机犯罪,知道受害者醉倒后变得大胆猖狂,最后判他坐牢12年3个月和鞭笞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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