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期聚集桌球中心 · 42人被罚款1千!

行管期聚集桌球中心 · 42人被罚款1千!

(双溪大年1日讯)桌球中心业者、员工及顾客等合计42名男子,在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期间聚集桌球中心内活动,今早提控上庭,全部俯首认罪。

当中,业者戴俊杰(31岁,译音)被判罚1000令吉及监禁7日,余下41人不论是在玩桌球或只是在旁观看,都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以监禁1个月替代罚款。

戴俊杰也因桌球中心没有娱乐执照,属非法营业,被判7000令吉罚款,或以监禁3个月替代。

上述42人当中,有20名华裔及22名巫裔,年龄介于19岁至62岁。除了业者和3名员工,警方上门取缔时有27人正在打桌球,另11人只是在旁观看。

根据控状,上述42人于5月25日(开斋节第二天)傍晚6时,在河景城一家桌球中心聚集玩桌球,因此抵触2020年防范及管制传染病法令第15(1)条文,一旦被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个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行管期聚集桌球中心 · 42人被罚款1千!

戴俊杰聘请的两名代表律师黄钰焙及李衍毅在庭上为他及另3名员工求情,指戴俊杰管理的桌球中心已数月没有营业,在行管令期间,每个月还须承担5000令吉租金及6000令吉员工薪资,而且戴俊杰已婚,育有两名分别2岁及4岁的孩子,面对巨大经济和生活压力,才铤而走险投入营业。

律师求情时也指戴俊杰已意识到自己犯下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

戴俊杰承认该桌球中心未有娱乐执照下非法营业,触犯1997年地方政府娱乐条规第6(2)条文。阿力夫对此加判他7000令吉罚款。

其他3名被老板指示回到桌球中心上班的员工,与其他人一样,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以监禁1个月替代罚款。

其余被告则由张献明律师,以及政府法律援助律师为他们求情。此案主控官是祖法特里。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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