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银行前副总裁 涉挪用逾530万新元

大华银行前副总裁 涉挪用逾530万新元

(新加坡20日讯)一名前大华银行副总裁涉嫌在职时挪用超过530万新元(约1590万令吉)款项,日前被控上法庭。

据《海峡时报》报道,被告凌石纶(65岁)是大华银行(UOB)前副总裁。他于上周三(10日)被控上法庭。

他共面对142项控状,包括2项欺骗罪、11项失信、28项伪造文件进行欺骗、54项伪造文件、及47项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他被指从2003年至2015年犯下上述罪行。

控状指出,被告从2004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挪用公司巨额款项,包括近290万英镑(约537万新元或1600万令吉)及1万4010美元(约1万8600新元或5万6000令吉)的款项。

他也涉嫌把其中超过180万英镑(约334万新元或1000万令吉)的款项转给同谋雍爱金。

此外,被告也被指在2008年至2015年期间多次伪造文件,包括伪造银行发出的定期存款户头账单。

其中,被告为了欺骗一名受害人,从2005年至2015年期间伪造文件,包括多个定期存款户头的账单,向受害人谎称他的款项被存入银行的“特别托收账户”,以此骗受害人交出更多款项。

被告目前以15万新元(约45万令吉)保释在外,审前会议将在下月11日举行。

若失信罪成,每项控状可面临最高15年监禁和罚款。若伪造文件企图欺骗罪成,每项控状可面临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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