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洋脚车骑士撞死53岁路人判监一周,死者家人表示无法原谅被告。
“我们也想原谅他,但他由始至终都没道歉,真的很难。”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罕见意外发生在去年10月1日傍晚6时20分左右,地点是沈氏道与芽笼33巷之间的路口。
车祸发生在2019年10月1日傍晚6时20分左右,地点是沈氏道与芽笼33巷之间的路口。(取自谷歌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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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脚车骑士萨米讷恩(Toni Timo Salminen,42岁),他被控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死者是53岁的赵福耀,生前是名自雇人士。
案发地点有四条车道,赵福耀当时从第四条车道正要过到第二条车道时遭撞飞,大脑严重受创,挣扎5天后,家人忍痛拔管,于2019年10月6日逝世。
记者昨午联系上赵福耀的姐姐,她说,家人是在看了报道后,才知骑士被判坐牢一周。
“事发至今,每当家人想起这件事时,还是会感到难过。对其他人而言,或许不会觉得痛,只有发生在自己或亲人身上时,才知道那种痛……那种痛是无法形容的。”
谈及弟弟的死,死者姐姐按捺不住悲痛,不时哽咽,也表示无法原谅被告。
“我们也想原谅,想放下,但他(被告)由始至终都没道歉,真的很难(原谅)。”
死者生前单身,与90多岁的老母亲同住,是个孝顺的好儿子,老母亲目前和二儿子住。
死者的姐姐说,妈妈年事已高,而且如今说什么都是枉然。家人不想母亲再勾起伤心事,所以没有跟她说下判结果。
针对这起案件,主控官认为被告应该坐牢至少3周,而律师请求法官判被告罚款6000元(约1万8000令吉)。
死者赵福耀。(档案照)
被告萨米讷恩。(档案照)
主控官:撞死人得坐牢
主控官认为, 一般来说,只要撞死人就必须要坐牢,无论被告使用什么交通工具,而律师认为被告只是在骑脚踏车,车速并不快,在看到赵福耀出现在前方时,也已经尽力尝试停下,罪不至于必须坐牢。
法官日前下判则指出,他曾到场勘察,也将警方的电眼画面纳入考量,并参考了过去逾240宗同罪名的判例,发现其中仅有8%的案例判了罚款,而这些案件中的死者或因乱过马路须负起显著罪责,或是肇祸者的亲人。
有鉴于此,他认为,这起案件中死者或许不该在事发地点过马路,但不算是乱过马路,骑士应坐牢,判他坐牢一周。
家属或民事诉讼索赔
死者姐姐难过说,在与家人商量之后,会考虑通过民事法庭提出索赔。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从未想过骑脚踏车会撞死人,意外对他打击太大,以致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TSD)。
被告原本想在本地工作3年,累积一些经验后回返德国,但发生意外后已无法工作,时常因身体及精神状况进出医院。被告当时在庭上向家人表示忏悔。
死者姐姐表示将考虑采取民事诉讼,并哽咽道:“我们觉得很无奈,但话说回来,不管刑罚如何,弟弟也不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