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脚踏车撞死路人 · 芬兰籍男子判监1周

骑脚踏车撞死路人 · 芬兰籍男子判监1周

被告萨米讷恩面对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指他骑脚踏车撞死了正在过马路的自雇人士赵福耀。(海峡时报/联合早报)

(新加坡11日讯)骑脚踏车撞死在沈氏道过马路的行人,芬兰籍男子今早(12月10日)被判坐牢一周。法官下判时表示,脚踏车撞死人的案例虽然罕见,但是死者并不算是乱过马路,脚踏车骑士因此应该坐牢。

这起意外发生在2019年10月1日傍晚6时20分左右,地点是沈氏道与芽笼33巷之间的路口。

被告萨米讷恩(42岁)面对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指他骑脚踏车撞死了正在过马路的自雇人士赵福耀(53岁)。

根据案情,赵福耀过马路至路中央时,萨米讷恩没能及时停下脚踏车,造成赵福耀被撞倒,脑部严重受伤,送院后不治。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只是在骑脚踏车,而且车速并不快,当被告看到死者走到他前方时,被告已经竭尽所能尝试停下,请求法官判他罚款6000元就好。

法官认为,虽然因为脚踏车的性质,骑士通常只会专注与前方,但这并不代表就应该不顾及其他的交通使用者,尤其是行人。

法官指出,脚踏车骑士撞死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罚款的案例中都是死者负起了部分罪责,例如乱过马路。

法官表示,这起案件中死者在事发地点过马路或许并不明智,但是按照法律,因为50米地点以内没有行人过道,死者并不算是乱过马路,骑士因此应该负起全责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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