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女郎举报医生反被诉诽谤,如今上诉申请被驳回,还被令支付医生3000新元(约9000令吉)讼费。女郎表明不会放弃,将坚持到底。
之前报道,女郎张思云(42岁)原是当时在新加坡中央医院担任中央医院精神科医学高级顾问医生的陈恒宁的情人,两人外遇后,陈开过药给她。
她称2018年4月与陈恒宁在布拉格旅游时,查看对方的手机,从他与在伊丽莎白诺维娜专科医疗中心任职的王建鹏的简讯中,发现两人串通玩弄女病人,和她们发生性关系,她愤而向医药理事会投诉。
王建鹏在起诉书中指张思云诽谤他的名誉以及造成困扰,在2018年7月4日起诉后者。最后,法官认为张思云的指控有所依据,在今年4月判王建鹏败诉。
王建鹏不满判决,到高庭上诉。
高庭法官日前发表裁决,指张思云称两名医生“串谋占数个女病人便宜”,但法官认为,简讯内容最多只能证明王建鹏将一名曾是病人的女房屋经纪手机号码给了陈恒宁,让陈恒宁找借口与女经纪见面,跟她上床。
法官认为“一名病人”与“数个病人”有不同,张思云的指控不成立,判王建鹏上诉得直。
赔偿数额将由国家法院决定,法官也下禁制令,禁止张思云刊登散播任何诽谤王建鹏的言论。
张思云对判决不满,提出上诉申请,不过上诉申请最后被驳回,张思云被令支付医生3000新元上诉申请的讼费。(人名译音)
张思云表明会坦然面对一切。(档案照)
“人在做,天在看,将坦然面对一切。”
张思云受访时透露,她经过律师获知,虽上诉申请被驳回,但可以在上诉庭,向另一位法官申请上诉,以考量驳回上诉申请的法官的决定。
她表明,虽然面对法官驳回上诉申请,这起案件也拖了约2年,但坚持初衷与原有的立场。
“因为一开始,我所说的是对的,为什么不坚持下去?”
她也针对上诉失败后,在这起案件上需面对的赔偿数额多寡表示不担心, 因为就让“上天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