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电动脚踏车,新加坡出新规定了!
从2020年12月1日起,商家聘请的员工或使用的送餐员等零工,如果在工作时需要在行人道上使用个人代步工具,就必须为他们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
违例的商家可能被罚款高达1万元,或监禁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交通部高级政务次长马炎庆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人们如果碰上相关事故,有了涵盖医药费的保险就可以比较安心。
此外,获得执照提供共享电动代步工具服务的业者,也必须为用户购买第三方保险。不过,由于提供共享服务的商家管制与执照法令还未生效,因此,相关措施的实施详情将在日后公布。
根据陆路交通管理局发布的通知来看,所有直接聘用员工或使用零工,以个人代步工具工作的商家,都必须为这些员工和零工购买第三方保险,这也包括了在家经营小生意的商家。
疫情期间催生了众多经营家庭生意的商家,他们很多会自己送货或者雇佣1-2个送货员,当中的大多数都是使用电动脚踏车作为代步工具,不仅方便而且成本比较低。
但是此项规定一出,这些小商家就要注意了,如果没有购买第三方责任险,是不可以使用电动脚踏车送货的。
不过,如果他们是委托另一家公司送货,则不受新条例影响。
自从电动脚踏车在本地上市以来,就开始风靡,给很多人带来便利的同事,但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所以相关部门不断修改法令法规,确保人们能够安全的使用。
电动踏板车的数量从四年前的约数千辆飙升至近年来的十万辆,很多年轻人几乎是人手一辆。
但是有些缺乏公德心的人士在公共场地为电动踏板车充电,酿成火患,而电动踏板车在住家失火的案件也接踵而来,不但摧毁住家,周围的邻居也基于安全考量而被迫紧急疏散。
民防部队公布2019年的数据显示,去年的个人代步工具火患大幅增加96.2%,达到102起,其中70起火患发生在住宅单位内。
整体而言,火患电话通报总数年比增加7.8%,达到2800多通。涉及个人代步工具的火患共导致45人受伤、一人丧命。失火的都是不符合UL2272防火规定的个人代步工具。
图片来源:新加坡民防部队
去年9月23号,交通管理局开始回收不符合UL2272安全标准的个人代步工具,并规定自2020年7月起,所有不符UL2272安全标准的个人代步工具禁止在公共路径行驶,在12月31日前收到近3万份销毁不合规电动踏板车的申请,
不光是火灾事故,电动踏板车也造成不少意外,甚至是死亡事故。
19年九月,一名行人Ong遭电动踏板车撞倒,送院昏迷多日后不治身亡。也有人会进口非法改装的个人代步工具以加快速度,甚至把它改成像摩托车一样。
在一连串的意外事故发生后,有关当局加强对电动踏板车的管制。
不过针对这一条例,受访的专家认为,政府规定商家必须为旗下所有通勤工具的使用者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将提高送餐公司的营运成本,商家可能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而且许多送餐员都是以兼职的形式受聘,但公司得为这些员工购买保险,送餐公司或许必须调整营运模式。
关于电动脚踏车的使用规则,其实目前还没有一个完美的方案,能够很好的满足行人和使用者双方的利益,或者说在未来双方都必须有一定的妥协,才能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