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强奸女儿7年 妻获知真相 大义灭亲

(新加坡22日讯)48岁男子把亲生女儿当性工具,趁妻子工作时,以按摩为借口,将女儿骗到房间里,7年多内多次性侵和强奸她,女儿第一次被强奸时只有7岁。男子昨午认罪后,被判坐牢28年鞭打24下。

被告是48岁的本地华族男子,面对7项控状,指他在2010年至2017年12月6日间,给女儿看黄片,甚至性侵和强奸对方。

狼父强奸女儿7年 妻获知真相 大义灭亲

被告多次强奸和性侵亲生女儿,被判坐牢28年鞭打24下。(档案示意图)

受害者是被告的亲生女儿,案发在她7岁至14岁间。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被告女儿和妻子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据案情显示,被告是名自雇人士,与46岁妻子育有两名女儿,受害者是被告大女儿,案发时一家人住在北部一带的政府组屋。

被告在女儿7岁多时开始性侵和强奸她,一年内会发生约一至两次。被告趁妻子外出上班时,以为女儿按摩为由,骗女儿到房间里。

被告将房门锁上后叫女儿脱光衣服,他先非礼女儿胸部和私处,之后再用手指侵入女儿私处并强奸她,被告有时还会在女儿面前自慰。

被告第一次强奸女儿前,让她观看黄片。她之后小便时感到疼痛,但被告指示女儿不能将此事告知他人。

女儿后来在2017年12月23日,向母亲透露自己小时被性侵,母亲隔天早上带女儿到警局报警。

女儿在接受调查期间,向警方坦承被告就是强奸犯。

图、文: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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