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父亲强奸事发时23岁的亲生女儿,持美工刀逼迫女儿跟他发生性行为,不然“就用刀子割到你死”。
曾是一名叉车司机的被告因为强奸亲生女儿,昨天(27日)被判坐牢32年。由于被告年龄超过50岁,逃过鞭刑。
现年27岁的被害人出庭作证时表示,父亲当时挥拳打了她的头,掐她的脖子,还用手工刀逼迫她进行性行为。
被告在庭上承认和女儿在事发当日的早上发生两次性关系以及进行其他性行为,不过他否认触碰受害人的私密部位、用手工刀逼迫她、向她挥拳或掐她。
案发时刚出狱不久
《今日报》报道,被告案底累累,曾在2000年因为企图谋杀和盗窃被判坐牢10年和鞭刑12下;2010年因为两次偷窃行为被判坐牢六年和24下鞭刑。控方指出,被告坐牢期间,女儿是唯一探望他的人。
女儿当时还为被告找到工作,更让他搬进三巴旺一间组屋和母亲同住,但被告在出狱几个星期后却侵犯了她。
事发五天前,被害人的母亲到儿子的家里住,留下当时没有工作的被告和女儿两人在家。
两人在2016年3月27日早上一起喝酒,被害人过后睡着。
她在庭上供证,当时感觉有人隔着短裤,触摸她的私密处,醒来时看到父亲赤露著身子在触摸她。
被告随后拿着美工刀指向她的颈部,说:“不要喊,我会砍你”,不顾被害人的哀求,两次强奸她并逼迫她进行口交。
当被害人试图推开美工刀,他却挥拳和掐她的脖子。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用美工刀指向被害人的颈部时,对她说:“把衣服脱掉,不然我就用刀子割到你死”。
被告在庭上却表示,是女儿主动要求发生性行为,称女儿对他说“做了让他高兴”。被害人被侵犯后,于早上找借口出门,随着到警局报案。
消息来源:8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