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指导说明,为本地提供必要商品或服务的业者,就竞争者在疫情期间合作,作出更清晰的说明。商业界对此表示欢迎。
竞消委昨天发文告指出,因冠病疫情造成的破坏,可能须要更多公司暂时合作,以维持或改善必要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在平时,业者的这些合作须要做更多详细评估,以确保能带来净经济效益。
根据指导说明,其中一个可以被视为特殊情况的例子是,业者同意共享生产线或投入品,增加冠病试剂盒的生产。
贸工部列出的必要商品与服务共涵盖12个领域,包括保健与社会服务、食品、能源、运输与仓储、制造与分销等。
竞消委的这份指导说明仅对今年2月1日至明年7月31日之间展开的合作有效。若竞争者的合作是在明年7月31日之后才结束,例如合作至明年9月,竞消委将以正常标准来评估整起合作是否违反竞争法。
竞消委提醒业者勿借机从事违反竞争的活动。竞消委也保留酌情权,针对这样的疑似情况展开调查。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泽恩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指出,尽管竞消委允许竞争者在限期内合作,但这些合作依然不得涉及操纵价格、操纵投标、市场分占或产量限制等严重违反竞争法的行为。
新加坡制造商总会会长符标熊受访时说:“现在是人类对抗疫情的‘非常时期’,我们不应该被平时的框架所拘束。竞消委有这样的安排,相信能令业者安心。”
新加坡精密工程科技协会(SPETA)执行董事许锦和受访时说,这份指导说明来得正是时候。他认为,业者一方面可透过资源共享,提升生产设备的利用率,另一方面也可解决各项资源短缺的问题,例如人手短缺。
医疗器材制造商Racer Technology在大约七年前,联同本地多家中小企业组成新加坡医疗科技联合平台(Singapore Medtech Consortium)。该公司总裁辜祈儒受访时透露,该平台自今年第一季已经展开类似合作。“这样我们每一家可以同时有两至三个原料供应来源。我们也分享产能信息,如果一家产能较多,也许能协助另一家业者生产。”
至于此前是否担心违反竞争法,辜祈儒说:“在疫情期间,我们没有其他选择。”不过他强调,相关合作并不涉及产品报价。
竞消委鼓励业者先自行评估合作是否符合指导说明,有疑问的业者可以电邮cccs_feedback@cccs.gov.sg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