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局:董事等疏忽及缺乏专业知识 是上市公司财报显著不合规主因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调查显示,包括董事在内的财务团队因为疏忽和缺乏专业知识,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现显著不合规的根本原因。

企管局强调,随着经济不确定性和冠病疫情加剧,公司在维持营运以及实现财务可持续性方面,承受压力。董事因而扮演关键角色,为公司树立强而有力的企业治理文化,在审查与批准财报时更加严谨,确保财报能够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根据企管局昨天发表最新的财务报告监督计划(FRSP)报告,当局审核了584家上市公司的2016年财报,并深入分析一些2016年至2018年的财报,找出可能不合规(non compliance)的事项。

调查发现,94%的公司的财报获得“无保留审计意见”(clean audit opinion)的结论,显示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财报都符合会计准则。

在35份获得“修正意见”(modified)的财报中,审计师共针对95处提出“保留意见”(qualified)或“无法表示意见”(disclaimed)。经过深入分析,有11份财报的一共31处出现显著不合规,其中三分之一导致财报内容必须调整。

有四家上市公司因而修订过去的财报。经过调整,这四家公司的综合税前盈利或亏损是之前的一倍至八倍,综合净资产是之前的15%至68%。另外两家公司则在其后的2018年和2019年财报进行了更多披露或重述比较数据。

企管局指出,与这些公司沟通之后发现,财报出现显著不合规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负责财务的团队,包括首席财务官和审计委员会缺乏深入的专业知识,导致公司在采用会计准则时出现错误。

另一原因:财务团队未尽到该尽责任

其次是财务团队未尽到该尽的责任,这包括未经调整或修订就接受审计师的修正意见。另外也有一些情况是董事未发现财报出现不切实际的营运现金流数据,显示董事并未给予财报足够的重视。

针对企管局的审查结果,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企业治理专家麦润田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他有留意到一些小型上市公司的高级财务人员,例如首席财务官和财务总监的离职率很高,而且一些似乎还很年轻和缺乏经验,这都可能影响公司的财务职能。

他认为,问题是缺乏真正的问责。“既然会计准则是法律要求,那么我们是否应该针对公司董事依法采取法律行动……若不会有实际后果,人们会怀疑公司是否有认真履行财务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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